①閔家驥等(1991:60)記錄了北京話、天津話中“趁”和“趁錢”的方言口語義,所引例句鮮活生動,現轉引於此: ②錢曾怡(1997:255)記錄濟南方言:趁利用(時間、機會)。賺取:~錢1~了不少!今按,山東其他方言點“趁”無“賺取”義,“趁錢”不作“賺錢”講。經向山東大學馮春田教授核實,蒙他广泛调查後告知濟南話“趁錢”是有錢的意思。馮先生還告知山東話裏“趁”除了跟錢、物搭配,有時也能用於人,比如:“我趁俩闺女,你趁吗?”據悉,北方各地都有此類用法,这表明“趁”的搭配对象已幾乎没有什麽限制。 ③“趁”,《説文》釋爲“站也。從走,㐱聲,讀若塵。”《集韻·真韻》:“趁,趁,行不進貌。”此義今音爲zhēn,與“趁錢”的“趁”没有直接關聯。 ④關於《古杭雜記》的異文蒙趙長才先生告知,甚感。 ⑤馮春田先生在來信中對“尋趁錢”的結構有不肯定的意見,因爲“趁錢”在明清文獻中有時也轉指趁到的錢(名詞),所以他認爲不能排除“尋趁錢”的結構或爲“尋+趁錢”。筆者也注意到明清小説中“趁錢”有轉作名詞用的例子,如:《豆棚閒話,第十則》:“同隨了閶門外買些貨物,專諸巷裏買些玉器。兩邊面面相覷,背地裏仍舊伸了幾個指頭,各人悄地討了趁錢,各自心照去了。”《歡喜冤家》第七回:“若得這個人出本錢可圖些趁錢。”但一是考慮到“尋趁”作爲同義並列的動詞,古今都用,比較固定;二是目前所見“趁錢”做賓語的例子都是2+2的韻律,如:“甚有趁錢、又没趁錢、討了趁錢、挖我的趁錢、圖些趁錢”等,綜合考量後排除了“尋+趁錢”的分析。趙長才先生提供了《金瓶梅》《醒世姻緣傅》《紅樓夢》幾部小説中“尋趁”一詞連用的例子,其詞義爲“找茬兒、尋事”,限於篇幅,不再列舉;唯《兒女英雄傳》一例爲“尋覓”或“掙(錢)”義:“我只得靠着這把刀,這張彈弓,尋趁些没主兒的銀錢用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