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作者简介: 张谊生,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 基金项目: 本文初稿曾于第八届现代汉语语法国际研讨会(杭州浙江大学,2015.10)上演讲。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本文做了全面的修订。本研究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程度副词的生成、演化及其当代功能扩展的新趋势研究”(项目编号:15BYY131)、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介词演化的规律、机制及其句法后果研究”(项目编号:13YJA740079)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当代汉语流行构式研究”(项目编号:2012BYY002)专题成果之一,并得到上海市高峰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建设的资助,对于获得的帮助与资助,谨表由衷的谢意! “喝酒过量”在汉语中至少有15种表达方式,本文针对其中的四种常见形式,讨论其内部结构、认知和表义分析以及多种格式的共现。 “喝X了”是表达“喝酒过量”的常见表达方式,本文讨论的格式主要有喝醉了、喝多了、喝高了、喝大了四种。从格式的表义重点来看,“喝醉了”最能明确地表达人喝酒喝醉了,“喝多了”表达喝酒过量但并不是喝醉的状态,“喝高了、喝大了”是一种委婉表达。 文章认为这四个“喝X了”都有表义的限制。“喝多了”的“多”有不同的语义指向,因为衡量“多”的标准不同,“喝多了”并不一定等于“喝醉了”。“醉”可以很清楚地表示人喝醉的状态,“高、大”表示喝酒或者喝醉这件事的前提条件是“高、大”与“醉”共现。因此这样的表义限制就会带来四种格式在句子中表示醉酒义时的不同表现:“喝醉了”不需要句子中的其它补充表达,“喝多了”需要句子语境提示“多”到底是指向酒量还是指向数量,“高、大”需要与“喝”一起出现,这样的表达才会完整。四个“喝X了”在语义级差上的表现也有不同,“喝多了”的语义级差域宽泛,表达的意思可以从“喝多了昏昏睡”到“喝多了,但没醉”,“喝高、大了”的语义级差域也很宽泛,其在不同语境中表达的语义也会出现差别,但是从整体上四个“喝X了”的语义级差之间的差别是模糊的,甚至“喝大、喝高”和“喝多、喝醉”还可以在一个句子中同时出现,四个“喝X了”呈现出中和的倾向。 文章接下来讨论了“喝X了”的形式与表达。从内部结构关系上来看,“喝X”的结构形式可以分为组合结构和粘合结构两种,组合结构如“喝得大了”、“喝得醉醺醺的”等,粘合结构即“喝X了”。两种形式在句中所充当的成分不同,组合式结构主要是在句子中充当谓语,粘合式结构在句中可以充当谓语、定语和壮语。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喝X了”的三种形成机制,“喝X了”的四种格式中,“喝醉了”是一种直接陈述,“喝高了、喝大了”是一种转喻表述,暗示了“大场面、大气势”,而还有一些其他的“喝X了”格式如“喝厚了”等是通过隐喻机制形成的。 现代汉语中“喝醉酒”的表达方式十分丰富,因此人们能够根据“喝X了”中“X”的功能,挑选几种表达方式来共同表义。这种“喝X了”的叠加使用可以达到强化表达的效果,我们可以从文章中的举例看出,“喝X了”的多个形式叠加强化时,语义可以有所差别,但这一点并不会成为多个形式叠加的阻碍,叠加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对语义进行强化。 (原论文刊于《汉语学习》2016年8月第4期) (中国社会科学网 张卓晶/摘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