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句式生成过程中多重界面(尤其是论元结构和配位方式)的互动机制为切入点,来系统分析非典型“把”字句中各类带保留宾语的边缘“把”字句的语义关系和句法构造,进而讨论边缘构式和核心构式的差异性和一致性的关系问题。文章还试图借此探讨特殊句式形式和意义关系的分析理念和方法论原则,进而倡导构建互动构式语法。 作者简介: 施春宏,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 相关信息: 本项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5BYY00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2&ZD175)和国家语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5年度重点项目(ZDI125-39)的支持。衷心感谢审稿专家极其详实的意见和建议,并特别感谢我的博士生李延波同学对本文整体构架和具体内容所提出的许多建设性意见。 一 “把”字句的原型性和边缘“把”字句 1.1典型“把”字句的结构特征 现在学界已经认识到,任何句式都具有原型性,有典型现象和非典型现象之分。其中,非典型现象又可分出不同的等级,处于最外层的即为边缘现象;在典型现象和边缘现象之间是广阔的中间地带。“把”字句自然也是如此。例如根据一般的理解,下面这样的句子可以称作典型“把”字句: 典型“把”字句的形式结构及其所表达的语义内容可以描述为“A+把 B+VR”,该结构内部成员具有如下典型特征:(一)V-R 之间存在动补关系,V 是动作性及物动词,对 B 具有强作用性,R 是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介词性成分(具有次动词性),表示 V 对 B的一种作用结果(即发生的变化,如状态改变或位置移动);(二)V 和 R 分别代表两个子事件,它们之间存在致使(causative)关系,这样,VR 就在整体上表达了一个致使事件(causative event),它由 V 代表的使因事件(causing event)和 R 代表的使果事件(caused event)复合而成;(三)A 是整个句式的致事(causer),意图性比较强(即 A 有意对 B 发出 V 这个动作),B 是役事(causee),也是 V作用的对象并能受到完全影响,在子事件关系中,A 和 B 又分别是 V 的施事和受事(即“晴雯撕扇子、宝玉藏《西厢记》”),B还同时是 R 的主事(即“扇子破了、《西厢记》在身后”)。 典型“把”字句的句式语义可以概括为:致事通过某种方式对役事施加致使性影响并使影响的结果得到凸显(施春宏2010b)。① 1.2非典型“把”字句和边缘“把”字句 典型“把”字句只是“把”字句系统中的核心成员,实际交际中的“把”字句类型异常丰富且结构复杂多样。例如下面每个句子都在一定条件下对典型“把”字句的部分特征进行了调整,有的还有多方面调整: 这些对典型“把”字句特征有所调整的语句可以看作非典型“把”字句(这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当然,无论怎么调整,基本成分之间结构性的语义关系都没有发生改变,即整个句式的核心语义结构都表示“CAUSE…BECOME…”(使……变为……)这种致使性动变关系。 继续从特征调整角度看,除了例(2),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种类型的非典型“把”字句。本文不拟对此做出全面梳理,而只讨论 V 和 R 只出现其一的单动“把”字句,以区别于类似例(1)和例(2)的双动“把”字句。② 单动“把”字句在非典型“把”字句中是更加特殊的一类,需要专题论述。下面列举的诸类单动“把”字句是综合学界相关分析(如吕叔湘1948;王还1957;吕叔湘1965;李临定1990;饶长溶1990;刘培育等1996;叶向阳1997/2004;郭锐2003;屈承熹2005;刘培玉2009;施春宏2010b;席留生2014)所做的初步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