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比较理论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由于表示庆幸的反事实条件句是从现实的、既成的好事态(有利的条件和/或理想的结果),来推想假设的、可能的坏事态(不利的条件和/或不幸的结果);因而这是一种下行性(downward)条件假设和结果对比,即假设不具备某种条件就可能出现比事实更坏的结果(如:“要不是第三名最后慢了一步,我恐怕连银牌也拿不到”)。一般来说,这种反事实句通常在条件假设方面采用“减法式”(subtractive,想象减去某个条件),在结果对比方面釆用“比下有余”式(和更差的结果比)。与此相对,由于表示遗憾的反事实条件句是从现实的、既成的坏事态(不利的条件和/或不幸的结果),来推想假设的、可能的好事态(有利的条件和/或理想的结果);因而这是一种上行性(upward)条件假设和结果对比,即假设如果满足某种条件原本可能出现比事实更好的结果(如:“如果起跑时速度再快一点,我就能拿到金牌了”)。一般来说,这种反事实句通常在条件假设方面采用“加法式”(additive,想象增加某个条件),在结果对比方面釆用“比上不足”式(和更好的结果比)。[35] 汉语反事实条件句的这种显著的情感色彩,透露出汉语使用者在反事实思维方面的一个隐秘的特点:充分利用反事实思维的结果对比(contrast effect)机制,而疏于利用反事实思维的因果推理(causal inference)机制。根据最近二十多年来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反事实思维会对人的情绪、态度、预期、因果判断等多种心理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罗斯(Neal J. Roese)[36]把反事实思维的作用概括为两大类:情绪功能(affective function)和准备功能(preparative function),并且提出产生上面两种影响作用的机制是结果对比和因果推理。结果对比以某种相反事件或结果作为标准进行判断,使得结论更加极端。比如,想象一种跟事实不同的正面结果会使人对现实结果更加不满意,产生遗憾、后悔、内疚、自责等负面情绪;反之,想象事情差一点儿更加糟糕会使人对现状比较满意,产生庆幸、知足、自满等正面情绪。这种机制促使反事实思维实现其情绪功能,通过对可能的两种或多种结果的比较和认知解释,影响人们对于事件的情绪和满意度。因果推理是在反事实条件句的前件与后件之间,构建前提与结论之类的因果联系;用类似“如果……,那么……”的形式,对原本如何(比如,上课外培训班)就能避免失败或获得成功(比如,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进行心理模拟(mental simulation)。这种机制促使反事实思维实现其准备功能,使人意识到出现问题的真正原因,从而为今后采取相应的行动以获得期望的结果奠定基础。不同的人群、不同的个体,对这两种反事实思维机制的使用是有偏好的。汉语使用者似乎更加热衷于使用结果对比,沉迷于庆幸、遗憾等情绪表达。这削弱了汉语反事实条件句在因果推理方面的逻辑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其中条件的非真实性;并且,影响汉语使用者对于抽象性反事实条件句的理解。比如,布鲁姆的第四个实验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是否判断,测试材料是: 结果,在115个美国被试中,95人(83%)作出了肯定回答。在175个台湾被试中,只有44人(25%)作出了肯定回答;其他人有的表示不知道这句话问的是什么,多数人的反应是:“不对!这个小三角形怎么可能是一个圆圈呢?”[37]对于这种非情绪的、纯粹假设性的前提一结论式因果推论,我们一下子是不太适应的。这就难怪布鲁姆会有说汉语者不善于反事实推理的印象。 七、汉语母语者反事实推理能力研究有待深入 语言是人类思维和交际的工具。说语言是人类的思维工具,不仅是因为我们思维所用的基本概念都是用语言中的词汇来表达的、我们推理所用的基本命题都是用语言中的句子来表达的;而且是因为我们在进行思维时,在脑海里也在像跟人说话、论理或争辩那样,用语言进行默默的筹划、运算、假设、推理、证明、反驳或总结。说语言是人类的交际工具,意味着我们用语言作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和媒介。因此,我们言谈所说的内容,都是经过思维的,也是可以思维的;我们思辨所想的内容,都是借助语言的,也是可以言说的。于是,语言和思维势必互相影响、互相塑造和互相推动:一方面,语言为思维提供了大量现成的词汇和句式,规范着思维之水循着语言的河道奔流;另一方面,思维不断为语言创造新的词汇和句式,改变着语言的旧河道,有意无意之间冲刷出语言的新河道。 就反事实条件句和反事实推理能力而言,如泛泛而论,像英语之类有虚拟语气这种语法范畴的语言,自然有助于人们方便地用现成的虚拟语气来造成反事实条件句,进行反事实推理,从而形成强大的提出假设和进行演绎推理的能力。而像汉语这种没有虚拟语气之类语法范畴的语言,可能不便于人们用现成的虚拟语气来造成反事实条件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进行反事实推理,从而影响了人们提出假设和进行演绎推理的能力。但如果认真仔细地探究,那么可以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对立。实际上,英汉两种语言在反事实表达方面有比较多的共同性。比如,蒋严指出,一般认为印欧语的反事实句子有时制后移(tense back-shift)和虚假体态(fake aspect)两个比较普遍的虚特征。前者指前件分句的时间比实际所指的后移一级;[38]比如,用过去时指现在,用前过去时指过去。相应地,后件所用的将来时也作相应的后移。比如,用过去将来时跟前件的过去时相匹配,如第一节的例(2);用过去将来完成时跟前件的前过去时相匹配,如第一节的例(1)、第二节的例(2)—(4)。后者指尽管反事实语义蕴含了已然的体态意义,但是现代希腊语、希伯来语和某些罗曼语言在反事实条件句的前件用未完成体,而印地语、旁遮普语和孟加拉语等语言用表示惯常或类指的(habitual/generic)—般体。但是,正如蒋严所指出的,许多学者认为虚特征并不是反事实句独有的语法标记。比如,英语的事实和半事实条件句也可以时制后移。并且,即使是典型的反事实条件句,在特定语境中也可以有事实性解读。与此相反,不用虚拟语态和虚特征的事实条件句也可以表示反事实命题。例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