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是文艺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对此,国内外学术界长期存在着左右摇摆的现象,时而片面夸大客体性、贬抑主体性,导致机械唯物论和庸俗社会学;时而又无限夸大主体性,拒斥客体性,导致主观唯心主义和唯意志论。这两种错误倾向给我国社会主义文艺造成的损害是众所周知的。1985年底开始,国内学术界曾就文学的主体性问题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讨论。此后,一些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索,中国人民大学的陆贵山教授于1989年完成并出版了专著《审美主客体》,对文艺的主客体关系从纵横两方面作了宏观的辩证分析。最近,山东大学马龙潜教授又推出《主客体结构论文艺学的观念与体系构架》一书,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提出了主客体结构论文艺学观念,并初步构建了其体系框架。 该书分为3编,共10章。第一编勾勒出中外文艺观念的发展和变革,作者在评论各家学说的基础上,深入阐述了当代中国文艺学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对作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毛泽东文艺思想、邓小平文艺理论的形成及发展轨迹,作了深入细致的阐述,从而为后面问题的深入探讨奠定了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石。第二编在主客体结构论的视野中,从多个角度和层面对文艺的主客体关系结构特性作了分析论证。其中既有对文艺创作、文艺鉴赏和文艺批评等不同文艺实践的主客体关系结构的深入分析,又有对古今中外不同历史形态、社会形态的文艺作品的主客体关系结构的全面考察,从而在更为具体的逻辑的和历史的层面上对艺术的本质作了具体的规定。第三编通过对各种艺术形态具体的主客体结构方式的分类研究,提出自成一家的主客体结构论的艺术分类理论。 马龙潜教授在本书“前言”中写道:“本书既不赞同那种单纯从主体角度出发,把文艺的本质仅仅归结为审美情感、心理表现的观点;也不同意那种单纯从客体角度出发,把文艺的本质仅仅归结为对客体的再现和认识的主张。而是将文艺的本质规定为是文艺主客体关系的具体存在方式,是双重主客体的复合结构。”这一结论同以往中外文论史上的有关论断相比,无疑具有更强的说服力。不仅如此,作者在书中还以崭新的体系构架、严密的逻辑演绎、深刻的理论阐述、典型的实证分析去说明自己的论点,故而将文艺主客体关系理论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原载:《人民日报》2006年01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