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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评议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洪涛 参加讨论

    一、《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
    陈文新、鲁小俊、王同舟《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在学术史上是一部填充空白之作。此前,学术界已经有严家炎《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张学军《中国当代小说流派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这两部著作已经基本上做了现、当代部分的流派研究。古代小说流派方面,十年前早有陈文新《中国文言小说流派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如今《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以下简称“该书”)正好补充学术史上从缺已久的一笔。虽然王琼玲《清代四大才学小说》(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年)和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国小说史丛书”的《章回小说史》、《明代小说史》、《历史小说史》、《中国讽刺小说史》等在范围上与《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有重叠,但该书的旨趣在于考察各派的特征,着眼点与别书不同,学术视野也更为宏观、广阔。
    二、《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对“流派”的处理
    《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既然标举“流派”,则该书对“流派”的处理自然值得注意。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特点:(一)该书的“流派”多属于后人命名。文学史上一些被人相提并论的作家,在当时并未自命“某某派”,但后人仍以其相似程度而认定他们为“共同体”。《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的做法大致就是这样。由后人命名,容易出现划派不一的情况,例如《红楼梦》和《金瓶梅》在该书归为一派,但在他书却各有归属,如吴作桥主编的《中外文学流派辞典》有“人情派”,《红楼梦》属之;又有世情派,《金瓶梅》属之。从划派的分歧我们可略窥研究者的一些看法。(二)本书的“流派”也有特别的内涵,这主要是考察角度造成的。讨论到“流派”,一般文学史常以几个依据立派:地域和生活环境的接近(作家群)、创作主张和艺术风格上的一致(作家的主张)和社会影响(接受者)。以上几种做法主要是从作者和读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更多从作品本身来考虑。文学史上,某些作家有巨大影响,引起其他作家的重视和追随,就会形成具有共同创作主张和艺术风格大体相似的群体。明清章回小说作者的艺术主张多不可考(例如《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作者“主张”为何,已难以考出。事实上,累积型的小说,作者问题本身也聚讼纷纭)。有见及此,《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主要从作品的主导倾向来归类。该书的贡献在于研究各派作品的价值观念和表达方式,角度较新,屡有卓见。(三)该书关注到史家易犯的“跨派谬误”之类(fallacy of cross grouping)[1],如第175页所论。该书对“流派”的命名依据主要从题材、风格(讽刺、才学、谴责)两项。为何用这两种“依据”,该书开篇已先作解释。(四)该书也探讨了归类上的问题,见页234、页327等处。归类绝不能简单地视为目录学上的问题,归类其实是对作品特征的掌握,可以显示出研究者的才、学、识。
    三、《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所引生的异同论
    《明清章回小说流派研究》从流派著眼,重视“谱系归属”、“统系渊源”,因而能见人之所未见。例如《水浒传》与《金瓶梅》有血缘关系,但两者的写作立场不同,对题材的处理即有异(页68)。又如,一般人不会去注意《隋唐演义》与《红楼梦》的相同点,但作者即能藉“谱系归属”显示出两书主角的雷同之处,道出前者对后者的影响(页99一115),可谓洞幽烛微。
    以上都是从“流派”角度考察问题所得到的洞见(insight)。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以题材为划分“流派”的依据本身也可能有盲点(blindness),如《红楼梦》的续书,按题材划分,与《红楼梦》同属人情小说,但在作品的整体旨趣和精神上,续书可以与《红楼梦》完全背反,南辕北辙[2]。因此,专注于“流派研究”的著作,当然也可以用特笔提醒读者:按题材划派,有时是执一端以为权宜。换言之,由于小说世界是多元的,所以,有时候按题材分类来研究小说确有以简驭繁之便,但难免有所取舍,而有所取舍,自然留下其他重要的论述空间。
    从这点我们又可以看出,流派研究并不是表面看那样简单。研究者稍一不慎,容易跌入fallacies of generalization之中[3]。这是“流派研究”中值得特别关注之处(陈文新先生已注意及此)。
    四、流派研究的两极
    从异同论我们还体会到“流派”研究实际上是在同和异这两极之间进行的。如何取得平衡是流派研究者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将作品归派是取作品之同(以相同点为依据);顾及派中作品的特点则是审视各书的“异”。如果过分重视作品间的相同点,很可能会“抑压”作品的相异之处,亦即各种作品的独特个性[4]。该书讨论到“流派”盟主确立后,各派中又再细分若干类型(第二章的分类尤其清楚),这也可以理解为研究的焦点移向异的一端。我们知道,派中的分类越多,说明派中各作品的差异越大,而差异越大,归于同一派来研究的意义相对较小。因此,睿智的研究者总不会为了流派研究而忽视作品间的殊相。把流派研究继续做下去,派别越分越细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5]。派中作品“殊相(如整体精神)比共相更重要”的问题更是不可忽视。
    注释:
    [1]David Hackett Fischer,Historians Fallacies: Toward a Logic of Historical Thought( 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1970), p.236.
    [2]近人对续红著作的类型已有专论,此处不赘。
    [3]详参 David Hackett Fischer, Historians Fallacies: Toward a Logic of Historical Thought, p.103.
    [4]参考 Vincent B. Leitch, Deconstructive Criticism ( New York: Columbia UP, 1983).
    [5]一派可以再细分成若干小派(类型),参看林依璇:《无才可补天:红楼梦续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l999年)。
    作者单位:香港城市大学。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2期总第7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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