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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人性”掩盖一切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陈辽 参加讨论
根据张爱玲小说《色,戒》改编的电影《色,戒》在2007年9月8日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上得了“金狮奖”,内地众多媒体全力宣扬《色,戒》。仅一家媒体在9月内就连篇累牍地登了20几篇赞赏《色,戒》的文章,把它捧上了天。其实,《色,戒》于2007年8月28日被美国电影协会定为NC—17级(17岁以下的观众禁看的影片)。美国《时代》周刊网站10月4日一期报道,《色,戒》将被众多影院拒之门外。
    《色,戒》是部什么小说?电影《色,戒》是部什么电影?
    小说《色,戒》取材自一个真实的事件,是张爱玲的丈夫、汉奸胡兰成告诉她的。原来抗日战争时期,投降日寇、原属国民党CC系的丁默村,成了汪精卫伪中央的常务委员、社会部长兼特工总部主任,是个汪伪大特务头子。由于丁默村原是国民党特务出身,熟悉国民党的特务机构及其规律,使国民党在上海、南京的特务工作受到重大打击。正在抗战的重庆国民党当局决定除掉这一大害,由中统头头陈果夫、陈立夫的侄子陈宝骅执行这一任务。陈宝骅选派了一个十分爱国而美貌的年仅22岁的女情报员郑苹如去接近好色的丁默村,诱导丁上钩。郑父郑英伯早年加入同盟会,是个老革命党;郑母是日本人木村花子,随丈夫定居中国后,改名郑华君,对中国人民怀有极其友好的感情,对日本侵华行径非常不满。父母的言行对郑苹如影响很深。她乐意除掉丁默村这个大汉奸,从师生之谊入手,她赢得了丁默村的信任。一天,丁默村临时打电话给郑苹如,约她到沪西某位朋友家赴宴。郑苹如立即向中统作了汇报,商定由她以购买皮大衣为由,将丁诱至戈登路与静安寺路交叉路口的西伯利亚皮货店,让预先埋伏的中统特务将其击毙。不料丁进了皮货店后,发现窗外人行道上有几个汉子在转悠。他感觉情况不妙,急迫间心生一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向柜台上抛去,钞票一扬,飘得满台满地。他对郑苹如说:“你自己拣吧,我先走了。”说罢转身朝门口冲去,奔过马路,登车疾驰逃走。中统特务此时才反应过来,急忙开枪射击,可那轿车是防弹车,丁默村逃过了这一劫。事后,郑苹如被捕,矢口否认特工身份。后郑苹如被另一汪伪大特务李士群处死(一说是被丁默村老婆暗中杀害)。这一真实的事件给张爱玲留下深刻记忆,因此她于1950年将此真实事件写成小说《色,戒》。由于张爱玲对汉奸一直多情,于是她以“移情”的手法改写了这一真实事件的结局。在张爱玲的笔下,女主角将男主角引进了珠宝店,在佯挑钻戒时,她忽然发觉自己有点爱上他了,她向他转过脸去,发现他的“微笑也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恨的神气。”她被这神气所打动,突然觉得她是真心爱他,在这一瞬间,她心里轰地一下,原来的思想的樊篱被爱情打破,她低声叫他“快走!”因而救了他的命。但她最终葬送了自己和爱国者的生命。经张爱玲如此一“移情”,本来以国家至上、热爱祖国、痛恨日伪的郑苹如,被张爱玲改变成了对大汉奸易先生多情的王佳芝。而那个大汉奸在她死后,“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对她十分怀念。张爱玲说这是“人性”的胜利。在新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张爱玲不敢发表这篇歪曲爱国者、美化大汉奸的小说。过了28年,张爱玲才把《色,戒》在台湾《中国时报·人间副刊》(1978年)上登出。立即舆论哗然。虽然小说发表后,郑父早在爱女遇害的次年便积郁而终,郑苹如的长兄在对日空战中牺牲,郑母也已辞世,郑苹如的妹妹郑天如(又名郑静芝)远在美国,并未看到小说《色,戒》,因此郑家无人出面与张爱玲打官司。郑家虽无人,但台湾舆论界正义人士严厉谴责张爱玲对汉奸多情、对热情爱国的学生讥刺,根本站错了立场。中国台湾作家张系国(笔名域外人)在《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中国时报》1978年10月1日)中批评张爱玲:“歌颂汉奸的文学——即使是非常暧昧的歌颂——是绝对不值得写的。”张爱玲只好写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以“人性”的立场为自己辩护(参见王一心《张爱玲与胡兰成》,北方文艺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不过,公道自在人心,张爱玲在《色,戒》这篇小说上因其对汉奸的多情而大大地丢分了。王一心先生说得好:从《色,戒》中“可以找到张爱玲为什么会爱上汪伪的胡兰成的答案,原来她走的是‘人性’的路子。”钟经先生在《科学奥秘》周刊(2007年10月12日)上说,郑苹如“烈士忠贞不屈的灵魂,小资情调的张爱玲们是永远不会懂的”(《电影<色,戒>银幕外的真实故事》)。
    电影《色,戒》基本上是根据小说《色,戒》改编、导演而成的作品,但也有不同处。
    其一,小说《色,戒》据以创作的原型故事是1939年12月国民党中统组织的郑苹如对大汉奸、伪特头头丁默村的谋刺,小说《色,戒》虽然有汪精卫、曾仲鸣、周佛海等真人真事,但并未写明故事发生的具体年月。而电影《色,戒》却写明故事发生在1942年。但是,在1942年,国民党系统的特工系统已被伪特丁默村、李士群捕杀、招降殆尽,根本不可能组织对大汉奸易先生(丁默村的化身,最后,易先生处决王佳芝等人,签名为“默村”)的谋刺。现在,电影《色,戒》由国民党特工老吴组织、策划对易先生刺杀,揆诸1942年的历史,上海并无这样的事件,无历史真实性可言。于此也可见,李安并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特务与汪伪特务斗争的基本常识。
    其二,小说《色,戒》对“色”的描写并不多,而且比较含蓄,点到为止。如写王佳芝“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易先生“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魂,一阵阵麻上来”;“有人说,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小说《色,戒》并无对性爱场景场面的直露描写。而电影《色,戒》则没遮拦地“Graphic”。这是美国电影协会对《色,戒》中的性描写所能用的最高的词,意思是“画片一样的,图解式的”不加修饰、直截了当地表现性行为。
    其三,张爱玲在《色,戒》中写王佳芝放走大汉奸易先生,是由于“人性”战胜了爱国心。在张爱玲看来,爱国心不属于人性,爱国志士爱上了大汉奸才算有“人性”;但她至少以“人性”解释了王佳芝何以在关键时刻放走了易先生这个大问题。在电影《色,戒》里,王佳芝搬到易先生家里不久,即被易先生强暴、施虐。此后,易先生再三大发兽欲,让王佳芝痛苦不堪。这已经不是人性,而是动物性,无丝毫美感可言。李安在电影《色,戒》里表现王佳芝放走了汉奸易先生,原应从王佳芝人性中的社会性里予以解释,而不应从人性中的动物性来加以解释。在这一问题上,李安甚至不如张爱玲。不过,张爱玲只承认女子爱上汉奸是人性,不承认爱国心也是人性的内容之一,是十分错误的。
    纵观中外文艺史,还不曾见过有哪一个国家、哪一国人民,对一个不讲民族大义、不讲民族气节,又对母国如此绝情的作家这样赞誉交加,想要为她建立“纪念馆”,为她开国际性研讨会,为她恢复“故居”,为她宣扬倾向性很坏的《色,戒》。这些国人,失掉了自信力,岂不是黑白完全颠倒,是非完全混淆了么?
     (作者系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
    原载:《文艺报》2007-12-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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