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中央外宣办就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表示,广电总局正计划尽快对广播影视的植入广告做出规范,并将其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此言一出,引发各方热议。 导演冯小刚很快在其微博上发言:“听说广电局要规范治理影视作品中植入广告的事,很好,我举双手赞成!问题是标准尺度都很难定,不如一刀切就是不允许。但一碗水得端平,国产电影不许,好莱坞的所有引进的影片只要有植入广告的都不允许,包括报纸杂志只要是读者得花钱买的有广告也不允许发行。要干净一起干净,谁也别站着说话不腰痛。”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显然,这并不仅是一个牢骚。植入广告,作为一种策略性的营销方式,是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代表性的视觉符号甚至服务内容,以非广告的表现方式,通过影视剧的场景再现,悄无声息地灌输给观众。这一做法正源于西方。在好莱坞,植入广告已非常普遍,植入广告收入占票房收入比例高达13%左右。有数据统计,目前的美国电影中,平均有30分钟会提供给植入式广告。而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美国电视剧也有75%的资金来源于植入式广告。 有专家表示,植入式广告是世界媒体和广告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全球品牌内容营销协会美国分会主席辛迪·开来普斯就很明确地说,“广告正从打扰时代进入到一个植入时代,而影视就是最好的载体,因为电影不但在影院放映,还可以在电视、录影带、VCD中播出,而且可播放无数次,甚至几十年。” 而在中国,有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电影票房达62.1亿元,但植入广告收入只有1.1亿元,只占票房收入的1.77%。与此同时,我国的影视剧产量正飞速发展,由2003年的100部以下上升到2010年的526部,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植入广告在中国影视剧的发展空间何其大由此可见。更何况,“盗版对影视剧收入会产生很大影响。而植入广告是最能抗击盗版的一种方式,不论怎么说广告放在影视剧里总会有效果,从商家的角度而言,他们也愿意在电影里投放广告。”有业内人士表示。 面对巨大的市场,中影集团耗时两年,投入400多万元资金,在去年还推出了“影视剧植入广告分析系统”,只要将一部剧本输入到该系统中,系统就会自动分析抽取剧本的特征,将所有适合广告植入的场景和商品提炼出来。据称,一部五万字的剧本导入该系统,五分钟后即可自动生成该影片的植入广告综合分析报告,其中包括电影中所有可植入广告的产品、场景,并自动计算植入广告的指导价格…… 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发展中的中国影视剧植入广告,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去年发生的“金婚广告情”事件颇为典型。全剧有不下10个广告,包括冰箱、药丸、速冻水饺、保险公司等。最令人侧目的当属某品牌食用油,剧中主人公竟有这样的台词:“我们就吃这个油!只认这个牌子!”如果出去买东西,必然加一句台词“一定要买某某食用油!”《金婚风雨情》被观众戏称为“金婚广告情”。去年12月,此电视剧在北京、安徽、江苏、江西四家卫视同时开播。开播前,安徽卫视就宣布对其进行删减。这一举动,一方面得到了公众媒体的称赞,而另一方面,制片方强烈反对,“任何一家电视台删掉一点植入广告,都会造成剧组对广告公司违约。” “一个成功的植入式广告出现在相关文艺作品中,能做到既不动声色又深入人心,实现三方共赢:制作方获得广告收入,有助于拍摄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品牌方获得品牌展示机会,提高品牌美誉度;普通观众避免了广告生硬插播带来的观感断裂,有机会观看更多高质量的影视作品。”这种“三方共赢”局面是中国影视剧植入广告亟需抵达的方向。“植入式广告意味着智慧与规划,绝不是简单的插入和拼贴,观众不是不能接受植入式广告,而是不能接受广告植入得太粗糙。” 对于如何实现“三方共赢”?有人表示,植入广告的尺度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如果一部电影植入广告太多了,那观众就会抗议,就会抵制这位导演的下一部电影,制片方下次就不敢这么做了。如果说观众对片子中植入广告不满而还去看,那就是观众本身的问题。 也有人表示,纯粹由市场进行调节,会挫伤观众对影视剧的信心,影响中国影视业的发展。而专门经营植入广告的公司和团队也在不断涌现,也需要相关机构对其专业资质进行审核。如何实现商业和艺术的“共赢”,是相关文艺作品制作方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而从保护观众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植入式广告加以治理,促其走上法制化发展轨道。 原载:《文学报》2011年03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