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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一个概念的诞生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刘涛 参加讨论
 美学:互动影像时代的主题与形式
    2011年5月27日,由网易发起的国内第一个微电影节在北京落下帷幕,闭幕式上再次播放了由徐峥领衔主演的微电影《一部佳作的诞生》。剧中徐峥扮演的绑匪对着镜头大声喊道:“知道为什么中国电影拍不好吗?就是缺乏对细节上的审美追求,如果我们的作品没有办法走入观众的内心,没有办法打动他们,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取得商业上的成功呢?”绑匪的话如同一个寓言,不同于商业电影构筑的娱乐空城,微电影作用于人们的心理和情感,但它的终点依然是产品,是商业。
    纵观优酷的“11度青春”系列、腾讯的“美丽的梦”系列、新浪的“四夜奇谭”系列微电影,它们无一例外地呈现出一种相对统一的美学理念:艺术电影主题与商业电影形式的结合,前者服务于分享和转发目的,后者服务于眼球和时尚目的,二者被巧妙地编织在一起。
    微电影的主题作用于人们的精神与心灵:对现实的深度批判,对生活的深切触摸,对人性的深刻叩问,并且努力拯救被主流叙事所放逐、被宏大历史所遗忘的小人物、小命运、小细节,这里没有史诗、没有赞歌,也没有英雄。比如《老男孩》对“80后”怀旧话语的温情言说,《母亲》对平凡幸福的细心捕捉……
    微电影在形式取向上强调现代性审美或后现代性审美体验,如同商业电影竭力打造的消费体验,荒诞、异化、游戏、拼贴、虚拟、破碎、嘲讽等审美范畴成为微电影的基本形式风格。由于微电影的传播特点是网络围观、伴随消费或移动下载,“好看”与“奇观”成为其基本路线,故事完整、情节紧凑、悬念迭出、制作精良、明星阵容、著名导演等商业元素构成了微电影最关键的形式诉求。
    微电影不仅铺设了一条年轻导演试水商业电影的缓冲地带,而且象征一种更为自由的创作空间和理念,镜头、情节、结构、音效等叙事元素都呈现出与传统电影不同的风格与诉求。比如,从电影到网络,再到手机,屏幕越来越小,特写成为微电影最基本的镜头语言,但这里的特写更多是一种叙事蒙太奇,而非传统电影竭力渲染的表现蒙太奇。
    微电影还突破了传统电影高高在上的主流代言姿态及单向传播姿态,借鉴美剧边播边拍的制作理念,即通过检测播出效果和观众反馈而实时调整剧本,进而将公众的参与性空前激活。
     传播:聚合人脉关系的分享与围观
    微博、SNS等社交网络中社会资本的维护与拓展,客观上需要与其传播规律相匹配的新型的文本形态。传统文本由于冗长、艰涩、教化等色彩特征,既不符合人们碎片化的、游戏性的消费心理,也不符合“微时代”数字工程所要求的资本积累方式。反之,微博客、微小说、微电影等文本形态却可以自由而灵活地穿梭于这张漫无边际的关系网中,灵动,但又不失深刻;精练,但又不失智慧。具体到微电影,甚至可以大胆预言,离开了微博和SNS等社交平台,微电影就不复存在。其实,发布或者转发一个短小精练而且意味深长的微电影,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传播行为,同时是一个指向社会资本工程的经济行为。
    首先,随着社交关系网络的逐渐拓展,信息过载成为一个必然趋势,其结果就是加速了人们遗忘的速度。为了反抗被遗忘,每个人都不遗余力地忙碌于分享和转发之间,试图在他人页面上引起注意,留下“痕迹”,而微电影是一个识别性强而且较为时髦的新生事物,这无疑会激发好友的点击欲望。显然,发布或转发微电影可以维系社会资本,引起他人关注,传递一种强大的“在场”,以防自己被忘却在不断膨胀的信息海洋中。
    其次,传统电影致力于激活大众的公共趣味,以期让所有受众都走进电影院,因此客观上需要一个普遍的、标准的价值内核和故事结构。与此不同的是,微电影的价值溢出产生于虚拟网络的分享与围观行为中,公众转发、评论一部自己喜欢的微电影,其实就是给自己贴上一个标签,就是在传递一种气质,一种品位,一种价值观,因此可以聚合并生产一个志趣相同的朋友圈子或人脉网络,也就是安德森所说的“想象的共同体”。微电影顺应并成全了人们对于“共同体”的想象与呼唤,它更多地是一个过程,一个跳板,一种激活并聚合人际关系的修辞,它的终点就是消费时代社会资本所要求的数字游戏。
    最后,为了制造更大的围观效果,微电影从没有放弃在现实人际交流中“有所作为”。影像首先作用于人们的情感领域,它的第一使命是制造感性认同,因此具有强大的公共消费潜力。但影像却是流动的,易碎的,它转瞬即逝,很难驻扎在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而文字却可以将特定的情感凝固并稳定下来,同时将其意义引向一个更深远的理性空间和公共领域。
    因此,为了完成在现实空间的公共传播,许多微电影都在片尾对主题进行文字概括,而且往往按照流行语的修辞方式进行包装,以期作为公共话语进入现实人际传播领域。比如,《赢家》说:“当我们懂得珍惜平凡的幸福时,就已经成了人生的赢家。”《李雷和韩梅梅》说:“请相信在这个城市,平凡的你总能主演出一部热气腾腾的温情戏”…… 
     商业:被时尚驱赶,是新生,还是陷阱
    2009年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禁止各大视频网站播出未经许可的影视剧。2010年冬,美剧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出现在了这份禁播令中。微电影,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一个时髦的概念被构造出来。
    《老男孩》、《一触即发》、《一部佳作的诞生》等热播网络剧制造了一个时代的集体围观,它们制作精良,意味深长,人们随之形成了对微电影的“良好印象”。于是,各大视频网站纷纷推出了自制剧,在营销手段上无一例外地强调其“微电影”身份。一时间,微电影呈现井喷趋势,这一概念本身便代表一种营销手段,成为一种标签,一种消费时尚,一种布尔迪厄所说的可以带来“象征利润”的品牌符号。
    如今,微电影已经成为各大媒体进行品牌推广与活动营销的拳头产品。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夺注意力资源,各大媒体公司费尽心思,重磅出击,纷纷与商家联手,推出精心策划的系列微电影,旨在有意制造话题与事件。2010年8月,优酷和中影集团合作推出包括《老男孩》在内的“11度青春”系列;同年10月,新浪推出“四夜奇谭”系列;2010年底,网易推出“明星微电影”系列;5月,腾讯推出“美丽的梦”系列……
    如同一个响亮的口号,“这个时代流行微电影”,这既是概念营销的真谛,也是时尚制造的真谛。纵观当前活跃在社交网络中的微电影,它更多地像是电影与广告的跨界结合,因此也就更像是一部“拍得像 电影的高级广告”。其实,微电影从它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其广告气质。《你能型》、《坚韧·勇敢·爱》、《回家》、《改变世界》等微电影严格意义上就是潘婷、大众银行、三菱汽车、英特尔公司精心制作的商业大片;《一触即发》中不管场面何等宏大,剧情何等惊险,但本质上依然是凯迪拉克的惊艳“表演”;此外,优酷的“11度青春系列”的投资商是雪佛兰汽车,新浪的“四夜奇谭”系列的投资商是三星集团……
    再进一步审视微电影的微观结构,微电影如同一面都市的镜子,它的故事、主题连同使用的符号无一例外地指向都市——关于城市的灯红酒绿,关于职场的风云变幻,关于白领的爱恨情仇……微电影中,诸如微博、Iphone、IPAD、酒吧、地铁、咖啡、QQ等象征时尚与欲望的都市符号跑马灯似的穿梭于剧情之中,而且作为一种积极的、在场的叙事元素推动情节发展。总之,由于都市是消费时尚的策源地,都市新兴人类是微电影的核心消费群体,这其中看不到任何农民的影子,即便他们存在,也只不过是一场“误会”,一场需要被都市认领的存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缺陷。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原载:《光明日报》(2011年07月30日06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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