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无数文学经典作品。这些文学经典,是我们正确认识那个历史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风俗的重要资料,是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下去的重要载体。向子孙后代正确解读、诠释这些文学经典,对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遗憾的是,在当下的出版界、影视界甚至学术界,出现了“消费文学经典”的种种怪象。 所谓“消费文学经典”,就是对文学经典抱着随心所欲的轻浮态度,让经典“为我所用”。一些人在讲座中,在出版物中,特别是在一些影视作品中,任意给经典文学作品加入所谓的“时代元素”,并美其名曰为“创新”,导致“结构经典”“大话经典”“演绎经典”“发展经典”“突破经典”等种种曲解、歪曲文学经典的怪状不一而足。例如,在《水浒传》中,潘金莲本是一个“打小旗”的虚构人物,但一些人却热衷于为潘金莲翻案,掀起“潘金莲热”,一些地方甚至还上演了争夺“潘金莲故里”的闹剧。一部根据《水浒传》改编的《武松》,竟让武松同潘金莲谈起了恋爱,荒唐到这等程度,却被一些人津津乐道!他们打着传承经典、宣传经典的旗号,实际上是一种在商业逐利目的驱使下的对文学经典的“消费”。而一些媒体和评论家,却热捧这种无良文化现象,实在让人不解。 有人认为,文学经典也有历史局限性,所以要勇于突破经典。这实际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认识。固然,一切经典,都有它的时代局限性。但作为一部完整的艺术作品,它的可贵之处正是它反映了它所处时代的特点,“具有局限性的经典作品”正是那个时代的特征和产物。“局限性”也是后人得以凭借的认识那个时代的“历史教科书”。加进所谓的“时代元素”,变得面目全非,还怎么作“历史教科书”?《红楼梦》中的宝玉和黛玉的爱情纠葛,只有那个时代才有,你把他们的爱情加进“时代元素”,那还是什么“宝黛爱情”?同样,武松、潘金莲、孙悟空、猪八戒乃至于孟姜女、花木兰等典型形象,也都是不可随意改的。这些文学典型形象,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他们都是那个时代特有的。这如同我们不能将维纳斯女神的断臂接上一段一样。 文学经典经过漫长的历史文化沉淀,形成了固有的思想艺术内涵,人们对其有高度的共识和认同。它犹如文物,有不可更改的特质。文物只可“修复”而不可“改造”。同样,文学经典的传承也应该如此。我们应该“原汁原味”地、原貌原形地传承文学经典,尊重其固有的“定型”。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20世纪60年代看过的《祥林嫂》《骆驼祥子》《林家铺子》等一些根据文学名著改编的电影,看完小说再看电影,并不觉得二者有巨大差距,相反,二者起到了互补作用。那种严肃认真对待文学名著的态度,值得提倡和发扬。 原载:《光明日报》(2015年12月05日09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