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令人深思的巧合事件。2006年岁末,新一届作代会在北京召开,知名作家洪峰在沈阳街头“乞讨”,“中国作家富豪榜”在媒体上爆 炒,这些有关文学的事件一时间到处传播、众说纷纭。在嘈杂的议论中,涉及到一个共同的话题:“专业作家体制”问题,而关键词则是“作家供养”。看来这已成 为一个“要害”问题,需要作一些清理和反思。 我不知道在官方的有关文件中,有没有“作家供养体制”这样的表述。反正在民间、上层和文学圈子里,“养作家”、“包养作家”、“供养作家”、“取消专业作 家”种种说法,近一二十年则是不绝如缕。似乎在从上到下、大大小小的作家协会“庙堂”里,供养着一个个拿工资、吃白饭、干轻活、少贡献的“闲人”和“食 客”。以致使专业作家们总是忐忑不安,作家体制“风雨飘摇”。作家体制究竟是否合理合法?专业作家真是一根“鸡肋”吗? 中国式的“专业作家体制”已存在了半个多世纪。文化革命前,它是作为整个国家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或者说是一种“工具”而存在的,它的生存就是自然的、 合法的。而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了,文学的作用已不那么重要,国家就没有必要再“供养”一批作家了。他们悠闲自在,写一些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东西,却要国 家提供人、财、物为他们服务,这不是同市场经济规律背道而驰的吗?其实,这是一种主观的、片面的思想认识。持“作家供养说”的人们,潜意识里总觉得作家是 不创造财富的,但文明发展史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产品只有两种,一种是物质产品,一种是精神产品。物质产品是有价值的,精神产品同样有价值,甚至具有更高的 价值。只是这种价值是无形的、潜在的、长久的。有些精神产品,也能创造出经济价值。就拿当代文学来说,产生过一大批优秀的、甚至是经典性的作品,它对社 会、民众的巨大影响和积极作用,我们怎么可能去“量化”呢?文学是一种原创性、源泉性文本。“文革”前的一些优秀文学作品,至今还在不断重印或者改编成影 视剧播放(譬如“十七年文学”中的“红色经典”);当下一些好小说一印数万、数十万册,改编成电视剧一播再播,从出版社、影视圈到电视台,一系列的经济效 应,一圈人的名利收获,能说这样的精神产品没有价值和效益吗?这样的作品又“供养”了多少人呢?当然,能够写出轰动作品、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作 者毕竟是少数。而那些坚持“纯文学”写作,执著于实验性、探索性的作家,他们的读者群往往是“小众”,作品自然没有多少印数,更不会有经济效益,甚至需要 作者寻求赞助和自掏腰包去出版。但这些作家有时恰恰是文学变革的开拓者、民族灵魂的探索者,他们的写作具有一种形而上的意义,这样的作家难道不应该受到国 家的保护和扶助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不是就有:“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的条款吗? 据我所知,专业作家实行的是职称工资制,并不比如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工资高,更无所谓的“灰色收入”,绝大部分作家的稿费收入也很微薄,大致可算社会的中 间阶层。最近作家洪峰的“街头乞讨”,那是他没有进入体制,得不到应有的生存保障,反证了“专业作家”存在的现实必要性。如果没有这种体制,也许更多的作 家会流落街头。作家是一种“职业”,文学是一种“事业”。它既是作家个人的事业,同时也是社会的文化事业,建构文化事业国家是需要投资的,作家领取应得的 薪水,享受职工待遇,获得税后稿酬,应该说是合理合法、“理直气壮”的。因为他们是精神产品、文化财富的创造者。 既然专业作家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其产品又具有特殊性而不能与物质产品等量齐观,那么“专业作家体制”的存在就具有了现实必要性。1953年到1954年 底,中国作家协会为了全面开展工作,陆续成立了一系列机构,第一个就是创作委员会。当时它阵容庞大,名家云集,共有29人。周立波、张天翼、艾青、刘白 羽、胡风、谢冰心、赵树理等均是驻会作家。[1] 这一体制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化革命开始。1979年中国作家协会恢复工作,在机构设置中取消了创作委员会,全国性的“专业作家体制”不再存在。一些在 “反右”和“文革”中被下放外地的老作家,返京后依然安排在作协从事专业创作,还有一些因各种原因不再从事作协工作的作家,也被安置在专业作家队伍里。但 随着这些作家的退休,中国作协在28年里再没有发展新的专业作家。全国性的“专业作家体制”取消了,地方、行业文联、作协的“专业作家体制”却保留了下 来。地方、行业的情况迥异,体制、编制也各不相同,据权威人士讲地方文联、作协领工资的专业作家大约有300人,一个省平均不到10人。这就是说,随着中 国社会的发展,“专业作家体制”正在缩减、变小。现存的体制也正在积极改革,寻求发展。 有论者客观地指出:“各级作家协会的专门化,各类作家的体制化,在五十年以来的发展运动之中,有得又有 失,有利又有弊,很难笼统而简单地予以判定”。“专业作家体制”的实施,“对于作家来说,去除了生活上的衣食之忧,可以专下心来从事创作,但因为创作是在 一定的指令下进行,不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作家在写什么和怎么写等方面切合自己所长的自由创造和尽情发挥,使文学创作在保障内容、题材与数量的同时,影响 其应有的艺术质量”。[2]任何体制和制度,都是一柄“双刃剑”,不可能完美无缺。“专业作家体制”自然也是如此。既然我们承认文学创作是一种有价值的、社会需要的创造性劳动,那么 我们讨论的就不是这一体制要不要存在的问题,而是如何使这一体制与时俱进、焕发生机和生命的问题。我们承认专业作家也是(精神生产)劳动者,为什么又总是 用“供养”——这样一个暧昧而含有贬义的词来形容呢?我注意到,洪子诚在谈到这一体制时用的是“资助”一词,他说:“不论在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资助’ 都是普遍现象。不可能什么都靠市场调节”。“‘资助’制度有可能销蚀作家的‘独立性’,滋养依附性,但有时这种制度也能为一些精神生产提供保障”。[3] “资助”显然比“供养”要准确、科学一些。 关于“专业作家体制”的研究,近年来已渐渐增多。陈思和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杨匡汉、孟繁华主编的《共和国文学50年》,洪子诚撰写的《问题与 方法》等论著中,都从文学的“外部”因素角度,进行了客观、理性的论述。我们应在这一基础上,展开和深化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促进文学制度和体制的变革和发 展。而不应盲目助长那些情绪性的言论,进而给文学的改革带来不必要的“噪音”。 中国特色以及现实合理性 整个国家机器是一个庞大的巨型系统,文学艺术只是其中的一个支系统。而在文学这一支系统中,又分文学体制(如文联、作协组织)和文学生产(如出版社、报刊 社)两个组成部分。“专业作家体制”又从属于文学体制,有的下属于文联,有的下属于作协,有的又与文联、作协平行。因此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从五十年代 中期开始,全国文联和全国文协为着适应新的社会和文学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系统化、专门化的组织建设。有影响的专业作家都相继纳入各种文学体制之内,从而 形成了组织体系高度规范、作家队伍比较庞大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体制模式”。[4] “群众团体只是一个组织形式,它的成员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它的领导者都是党的文化官员,他们负有的使命和责任,是把文艺家们组织起来,把这些最具自由思想 倾向的人,统一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轨道上来”。[5]这一套文学体制及其运作方式,是效仿前苏联的,“文革”中遭受毁灭性破坏。新时期以来,这一文学体制再度恢复,并进行了诸多改革,特别是“专业作家体制” 改革的规模和力度更大一些,但文学体制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并无根本改变。 如何看待中国当代文学的组织体制、发展道路、创作成就,这是一个十分复杂、很难统一的问题。我的基本观 点是,我们既不要迎合主流话语,作出违心不实之论;也不要用西方文学之长量中国文学之短,得出虚无主义的答案。就从执政党的文艺思想来看,我以为是在不断走向开明和成熟。新时期文学之后,把“文艺为政治服务”改为“二为”方向,倡导“文艺民主”和“创作自由”,主张“主旋律”和“多样化”相统一,强调文学 要弘扬民族文化、塑造国民精神……这些都标志着执政党在总结文艺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文艺思想以及方针、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变革。文艺思想的改变必然会影响到文学体制的运行。1990年 代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展开和文化思想的多元化趋向,国家的文学体制在变革中寻求发展,民间化的文学形态开始出现。譬如具有民间色彩的文学团体(如协会、 学会、研究会等)相继成立;一批创作活跃的青年作家,以民间姿态进行创作,自誉为“自由撰稿人”,与作家协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商业运作介入文学创作活 动,有力地推动了“通俗文学”“大众文学”的发展。正如杨匡汉、孟繁华指出的“随着民间化文学趋向的良性发展,整体文学局面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社会主义 文艺事业也有可能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一样,出现以国家体制为主、多种文学成分并存、互补和共荣的新格局”。[6]保留国家的文学体制,发展民间的文学形态,形成一种互相激励和竞争的文学态势,这大约是今后相当长时间的一种文学发展趋向。 文学是文化领域中最敏锐、最活跃、最“大众化”的一个部分。是文化中的精华、核心。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兴观群怨”的功能,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有时则能起 到一种宗教式的作用。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把文学当作文化事业中的“重镇”,格外关注,给予“资助”,只是“资助”的方式和渠道不同而已。新一届中国作 协主席铁凝在一次访谈中,谈到法国、以色列对作家“资助”的情况时说:“我想在当下的中国,‘作家供养制度’恐怕一时是不能取消的。我们这么一个大国,国 家是可以拿出一定钱来,供养一部分优秀作家的”。“创造一个和谐宽松至少是小康的生活,有助于解除作家的后顾之忧,专心写作。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如果养不 起几个作家,可能就是一种悲哀”。[7]铁凝沿用了“供养”这样一个不恰当的概念,但她的观点是明白的,理由是充足的。洪子诚则用学者 的眼光和深思,回答了记者关于“解散中国作协”的提问:“解散?相当长时间内不大可能吧?当然,作协的具体运作方式肯定会有一些调整”。“文学体制不是孤 立的,它是整个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现在虽然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但是对意识形态的管理,仍然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程’,作协这样的机构,还 是有其价值的”。[8] 计划经济时代,需要加强包括“专业作家体制”在内的整个文学体制,运用文学这一特殊的宣传、教化方式,推行国家在革命和建设中的思想意志。市场经济时期, 同样需要巩固和创新文学体制,发挥它在建构现代民族文化中的有力作用,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首先作为国家机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可能不受政 治意识形态的规约。处理好文学与政治、作家与体制、创作自由和社会现实等关系,是摆在文学界乃至作家面前的重要课题。文学绝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它是国家 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在市场经济社会世俗化的潮流中,文学具有激浊扬清、净化灵魂、提升人的审美境界的独特功能。而具有这种文学品格的作品,一般是 出自生活相对稳定、思想较为超然的专业作家。越是市场化的社会,越需要有一批坚守思想高地、独立精神的优秀作家。其三是文学自身的发展和繁荣,需要有一批 专业作家来支撑和推动。在文学家族中,有小说、诗歌、散文、报告(纪实)文学、文学批评等门类。只有各种文学门类的百花齐放,才会有文学的灿烂春天。如果 说小说家、报告文学家有可能走向市场的话,那么诗人、批评家大约与市场永远是无缘的。“专业作家体制”正是要吸纳各种文学门类中最优秀的作家,以保证文学 的全面、平衡发展。最后,“专业作家体制”的实施,是保障作家权益的需要。现在,中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著作权法常常被侵犯,作品被盗版、被抄袭,稿酬、 版税被尅扣、拖欠等等现象屡屡发生。作家如果没有一个“家”来撑腰说话,就会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中国作协、地方作协的“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正是因此而设。 计划模式及其内在“危机” 我们承认“专业作家体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并不意味着漠视它的局限性乃至深层“危机”。我们注意到,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这一体制内在的缺陷表现得愈 益突出了。 体制的最初设置决定了它的本质特征以至未来走向。整个文学体制的设置,是建立在计划经济社会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文学与政治,成为一种相互依存、相互矛 盾、纠缠不清的基本关系。周扬在一次党的宣传工作会议上就执政党与文学的关系作了如下描述:“党通过政府领导全国文艺生活,党从思想上、政策上、方针上给 予政府文化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指示,文联是文艺生产的合作社,任务就是组织自己的干部搞创作和学习,党则通过这个文艺团体进行工作。党、政府、文艺团体要共 同为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文艺以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而努力”。[9] 半个多世纪以来,虽然执政党的文艺思想已作了多次调整,文学界以及文学创作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周扬所表述的这种文学与政治“一体化”的模式,基本未变。这 一体制的设置,曾经产生过有力的、积极的作用。譬如“十七年文学”和新时期文学。但也产生过消极的、灾难性的作用,譬如“大跃进”文学和“文革文学”。当 前文学发展中的深层问题,也依然是这种“一体化”的文学形态所积淀和酿成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政治可以引导、规约和影响文学,但却不能命令、强 制和裁夺文学。文学可以表现、呼应甚至“听命”政治,但却不应盲从、迷信和取悦政治。文学与政治,虽然同属意识形态,但它们却有本质的区别,不同的规律。 政治是一定时代的社会、经济的产物,具有当下性、策略性。而文学与文化相通,它虽然也是现实生活的“果实”,但却更与历史、传统乃至未来以及人的心灵、精 神等相连相通,因此它更具有普世性、深度性和恒久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是可以高于、超然于政治之上的。它可以从理解的层面呼应政治,包容的姿态表现政 治,也可以审视的眼光批评政治。如果用这样的理念来处理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二者就可以避免一些矛盾和磨擦,多一些沟通与宽容。作家在创作时就能多一些从容 与自觉。 作家与体制(如文联、作协和文学院等)的关系也很复杂而微妙。应该说,国家提供较优越的条件和环境,保 障作家的专业创作,作家理应衣食无忧、潜心创作、佳作迭出了。但事实要比人们的想象复杂得多。俗语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业作家体制”既给作家的生 存提供了保障,但也制造了看见和看不见的规范,它在时时要求和提醒着作家应该写什么和怎样写,在使你“获取”的同时也要有所“失去”。现在这种情况比五 十、六十年代改进了许多,但遗风仍在。陈思和指出:“在当代文学史上,文学艺术一向是作为国家政治权力的宣传工具而存在的,作家和艺术家都是作为国家干部 编制的人员进行写作活动,某种意义上说,长达四十年的文学创作中,公开发表的作品只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作家可能在具体创作过程中渗透了有限的主体意识, 但不可能持真正的个人立场进行创作”。[10]他在解释现代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如茅盾、巴金、曹禺、叶圣陶、夏衍等,为什么解放后的创作每况愈下时说:“这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创作能力的衰竭,而是战争 文化心理支配下的当代文化规范不适应并且不能接受他们的精神劳动”。[11]五十、六十年代是这样,现在创作环境宽松了许多,作家有了更多的创作自由,但这种自由依然是有限度的。由上而下的规定与指令是一种限制,大家约定俗成自觉 遵守也是一种限制。任何一个作家进入这种体制,都会有所顾虑、有所“自律”。这也正是近年来一些青年作家,创作成就突出,但却不愿入会,不愿进入体制的根 本原因。当然,在现有体制中的专业作家,我以为绝大部分是优秀的、勤奋的、成就显著的。但也不别讳言因体制因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给有些作家的创作造成的 负面作用。譬如有的作家一旦由“业余”成为“专业”,原本生活和艺术积累就很单薄,再加上体制对他的无形约束,创作即刻走向平庸、衰退;譬如有的专业作家 多少兼一点“官员”职务,就把这种“官员”身份和心态带入创作,艺术个性渐渐模糊,政治色彩却日益突显。譬如有的作家一进入专业体制,自觉功成名就,不思 进取,养尊处优,做和尚连钟也懒得去撞了。这些都反映了专业作家体制——这只“铁饭碗”带来的诸多弊端。近年来,湖南、江苏、上海、陕西、湖北、辽宁等多 位作家,分别宣布退出地方和全国作协,暴露了文学体制的内在缺陷,反映出作家同体制明显的离心力。 还有文学体制越来越严重的“衙门化”、“行政化”趋向,体制内部的名利之争,创作和学术氛围的淡化,专业作家中的贫富两极分化等等,都与文学体制的内在矛 盾和改革不力有密切关系。 文学的自身发展与文学体制之间也有着深刻的联系。现在这种行政式的文学体制,有一个优势就是可以采用“宏观调控”的方法,扶植不发达的文学样式和题材,譬 如对儿童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的政策倾斜。但这种体制的缺点是,它有时会背离文学的客观发展规律,在倡导某种东西的时候压抑另一种东西。如在强调文学的现实 性时忽略了文学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在突出文学表现内容的同时遮蔽了文学的审美性等等。当代文学的历史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为什么中国文学总是难以走向世界? 为什么我们的作家总是难以抵达“大师”那样一种思想和艺术境界?为什么我们没有“伟大的”小说、诗歌?原因自然十分复杂,不能仅仅从文学层面上寻找原因, 但是否跟我们这种中国特色的文学体制有一定关系呢?这方面的研究现在还是一个“盲点”,希望有兴趣、有条件的学者去探索。 “解散作家协会”、“取消专业作家”的说法已屡见不鲜,作协将在多少年之后消亡的预言也不再是新闻。面对这些言论,文学界的人们应当清醒、理智,深入反 思,积极变革。否则,坐以待毙,预言倒真有变成现实的可能。 在变革中实现自新、自强 “专业作家体制”乃至整个文学体制的改革已走到一个“关节点”上。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金炳华在第七次作代会的报告中说:“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 步明确新形势下作协的工作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遵循文学发展规律,符合作家协会特点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认真总结现有的 成功经验,积极推进作家管理体制的改革,改进专业作家体制,总结签约(合同)作家体制的经验,把专业作家制与签约作家制结合起来,增强激励机制,探索一种 专兼结合、进出互动的新路子”。新任中国作协主席铁凝则在访谈中,更坦率、形象地说:“作家体制的变革势在必行”。“我要替中国的优秀专业作家说一句话 ——专业作家制度并不意味着吃闲饭,也不意味着铁饭碗”。[12]他们的话既体现的是执政党的文艺思想,也代表的是作家协会的改革思路和构想。 就我所知,各省市文联、作协的“专业作家体制”,探索、改革的步伐早已迈开,只不过改革的力度有大有小,效果有好有差。譬如专业作家管理体制,已纳入了全 国的职称评定系列,采用了五年一次的聘任制;譬如各省的创作中心、文学院,基本都增加了合同(签约)制作家体制,且方式方法多种多样。现在的问题是,我们 在作家管理体制上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到位,在体制的改革上还缺乏紧迫感、科学性。改革的效果还不够明显。导致了这一体制的改革在整体上的滞后和缓慢,引来 了众多的批评之声。 关于作家体制改革的宗旨和目标,如果通俗地表述那就是:通过改革最充分地发挥作家的艺术创造力,使中国的文学变得更活、更新、更强。各地的创作中心、文学 院,不应办成只是“供养”几个专业作家的深宅大院,而应成为以专业作家为核心,团结、联络各种作家群体,带动地方和全国创作的文学基地。创作中心、文学 院,要为作家营造更浓厚的创作和学术氛围,鼓励作家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探索,提倡创作上的精益求精,使作家能够创作出引领文学潮流、代表艺术标高的力作和精 品。 作家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多方面的,首先要确实搞好“专业作家体制”的改革。有关专业作家这只“铁饭碗”,人们议论最多,取消的呼声也最高。这里笔者想强调的 是:专业作家是整个创作队伍中的核心和中坚。过去是这样,现在基本还是如此。新时期文学以来,那些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大部分出自他们之手。他们的创作,带 动和引领了全国的文学创作。如果没有专业作家的创作,中国文学将会失去标高,没有主潮,更加无序化。作家协会的“权威性”也会大大降格。北京作协是全国最 早停止发展专业作家的,1986年开始实施合同制作家体制,引发了其他省市的纷纷效仿。但松散的合同制作家,由于诸多原因,创作成就并不能令人满意。于是 在2002年,中断了20年的专业作家制度又得到了恢复。刘恒、刘庆邦、闫连科等成为新一代驻会专业作家,重新撑起了北京市的文学。对“专业作家体制”, 我们不能因它脱胎于计划体制而简单地否定它,而要仔细地弄清它的优势与劣势、问题与症结、现状与走向。然后寻找对策,创新机制,真正激活这一文学体制。我 想改革的目标无非有两个方面,一是真正建立一支境界高远、实力雄厚、富有创新精神的少而精的专业作家队伍。二是真正建立一套充满活力、奖罚分明、进出自由 的作家管理机制。体制的变革和创新,必然会给文学创作带来活力和生机。 创作中心、文学院,是一个文学机构,但运行的却是两种体制。如果说“专业作家”是计划体制模式的话,那 么“签约(合同)作家”就是市场体制模式了,可以称为“一院两制”。两种体制的并存与竞争,有助于推动文学体制的变革和激发两类作家的创作积极性。“签约 (合同)作家”是新时期以来文学界的一大新生事物。近年来,地方文联和作协普遍实施了“签约(合同)作家体制”,因地制宜,签约方式、资助办法多种多样,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一体制的实施,发现和培养了大批的优秀青年作家,营造了更年轻的文学创作梯队,他们的创作丰富和刷新了当下的文学 面貌。但是,这一体制也有它的局限、弊端。一方面是签约作家大抵生活、工作在基层,创作环境和时间难以保证,即便有好的创作选题,最终的产品也常常难以尽 如人意。另一方面是这种“签约式”体制,关注更多的是作品,而不是作者。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作品就行,至于作者的进修、提高等,往往难以顾及。因此“签约 (合同)作家体制”一般是造就不出优秀而成熟的作家来的。这正是它不及“专业作家体制”的地方。“签约(合同)作家体制”改革的突破点是:既要收获作品, 更要扶植作家,解决好“养鸡”和“生蛋”的关系。湖北作协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它探索了多种类型的作家管理体制,即在“驻会专业作家”和“兼职合同制 作家”之间,又尝试了一种“驻会合同制作家”体制,即按“五年一期”的方式,聘用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从事严肃文学创作且德才兼备的年轻作家,签约期间与 专业作家同等待遇。这就融合了“专业作家”和“合同作家”两种体制的优势,想来更有利于“出作品”和“出人才”。 在文学组织和文学生产构成的文学系统中,“作家管理体制”无疑是一个关键部位。它的改革和创新,将对整个文学产生深刻的影响。只要我们激活和更新了这一部 位,中国文学就会出现新的突破、新的超越。 注释: [1]张僖:《筹建中国作家协会》,见程光炜主编:《文人集团与中国现当代文学》226—22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2][4][6]杨匡汉 孟繁华主编:《共和国文学50年》100、99, 94、10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 [3][8]见张英:《文学是组织出来的?》,《南方周末》2006年11月30日。 [5]孟繁华程光炜著:《中国当代文学发展史》4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 [7][12]夏榆:《铁凝的‘坛经’》,《南方周末》2006年11月30日。 [9]周扬:《周扬文集》第2卷30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12月版。 [10][11]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321、21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版。 原载:《扬子江评论》2007年第3期 原载:《扬子江评论》2007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