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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时序问题探讨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董义德 参加讨论
《红楼梦》作为一部不完全的作品,而且原文已湮灭,只存十几部过录本(含残缺本)。阅读者可能过亿,研究者数以十万计。发表的论著数量就单部作品来讲,可能也是世界第一,这种现象可以说是空前绝后。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
     正因为原文湮灭,过录本有差异,作品不完全,作者资料的缺乏,造成了很大的空间可以想象。已发表的论著中想象、猜想占了大部分。即使是考证,也有很多论据被疑为是造假。所以《红楼梦》研究也象甄士隐解注《好了歌》中的一句:“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我如今也来凑一份子,谈谈很久以来不少人都研究过的《红楼梦》的时序问题。
     曹金钟先生在《〈红楼梦〉中时序‘矛盾’研究述论》中总结了时序研究的两个阶段:一是20世纪60年代以前,从清人开始,几乎一致认为时序“矛盾”是作者疏忽、失误而造成的;二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对《红楼梦》成书过程的研究,研究者将之看成是成书过程中修改、增删未尽的结果。这两个阶段实际也代表了两种研究类型,但不论哪一种,都可归结为“无意”说,而“有意”说还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曹先生是“有意”说的代表人物。他写了好几篇论文,阐述这个说法。
     “有意”说的主要观点有三:
    1、
    作者为塑造人物及表现主题思想的需要而有意设计的,如《红楼梦》中少女的年龄,作者就有意限定在“十五六七岁”以内。同时,有些是作者在刻画、塑造人物时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效果。
    2、
    作者在年龄问题上重写意而不重写实的结果。
    3、
    有极个别的“矛盾”,很可能是版本传抄工程中的失误造成的结果。
     为了说明问题,我把戴不凡先生和朱淡文教授的看法也列举在后。
     戴不凡先生在《红学评议 外篇》的《时序错乱篇》中列举了二十八处矛盾和不少疑问,主要是指出曹雪芹在书中有很多矛盾,他认为“语云:瑕不掩瑜;然彼实能以瑜掩瑕者”;而周汝昌先生的年表是不对的。但有些问题他也还没有搞清,如晴雯的年事与身世,就没有评述。他没有具体解决时序的矛盾。
     朱淡文教授在《红楼梦论源》中,从成书的角度出发,认为时序混乱的主要原因是增删剪接所造成的:“小说中客观存在的大量矛盾足以证实剪接之存在。例如,研究者都注意到小说人物的身世年龄、情节的时空背景等往往有诸多矛盾现象。它们是不能用作者偶而疏忽来解释的。因为它们不仅数量众多,而且常常同一矛盾反复出现。……这其实是作者增删剪接旧稿所造成的。”
     我同意他们的大部分论点,但对他们的论据却有不同的看法。
     先说朱教授的观点。
     增删剪接是客观存在的,也可能会有没有完全修改好的地方,如大姐和巧姐在文中同时出现等。但按朱教授的研究意见,曹雪芹的第五次增删在乾隆十九年开始,到死还没有修改完。其间有七八年的时间,书中还有大量的矛盾,恐怕说不过去。就拿黛玉和宝钗的出场来看,这个问题是个大问题,曹雪芹不能不重视。朱教授在她的《红楼梦论源》中是这样认为的:“根据以上探讨,我们知道《红楼梦》成书过程中钗黛出场的年龄有过三种写法:
    (1)
    早期稿本(《风月宝鉴》):黛玉十三岁进京。在她出场之前,有湘云与宝玉童年生活的故事。
    (2)
    第四次增删稿(明义所见《红楼梦》):黛玉七岁,宝钗十四岁进京。黛玉出场很早,宝钗在元春省亲前数月出场。
    (3)
    第五次增删稿(《石头记》):黛玉七岁、宝钗九岁进京,两人在第三、四回相继出场。
     据此,贾宝玉及其周围的其他女儿,其年龄也必然相应改小。”
    那么正如朱教授自己所说的:
    (1)
    第二十回宝玉劝慰黛玉:“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得这么大了,他(指宝钗)是才来的,岂有个为它疏你的?”可见宝钗是当时(省亲之年正月)才来贾府不久。
    (2)
    (2)第二十二回写几天以后贾母捐资为“才来的”宝钗过生日。……明白交代出宝钗寄居贾府不过数月。
    (3)
    同回凤姐与贾琏商量为宝钗做生日,……一段夫妇对话,反映出宝钗确是“才来的”客人,而黛玉已来贾府多年。
    这么重要的内容,第五次增删居然都不改过来,可信吗?
     除了这些,第五十七回还有薛姨妈的一段话:“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了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坐实了黛玉比宝钗(别的姊妹)来的早的多,而且是从小来的。
     这些都说明今本仍然是黛玉先来,宝钗后来。朱教授的黛玉七岁、宝钗九岁来贾府的结论是不对的。因为认为宝钗九岁才来是误读了。
     表面看来,从黛玉到贾府,贾雨村在京二个月后到金陵,审葫芦案,作书二封给贾政和王子腾。然后薛家到京都,时间不过半年左右。可从贾雨村看,到金陵时,冯家已告状一年,其时薛家还未到都。薛家在路起码一年以上,这是戴不凡先生也提出的。怎么可能半年内就到贾府?这与黛玉七岁、宝钗九岁到贾府是对不上茬的。这样朱教授的立论就没有了根据。也就是说,看似有道理的推理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朱教授的推理有可利用的一面: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小说,他把素材按自己的需要任意组织,不是按时间的先后写的:前面的可以放在后面,后面的可以插在前面。如她在文中说:“小说中客观存在的大量矛盾足以证实剪接之存在”、“在作者某一旧稿中,宝钗确是在她十四岁那年进京待选的。时当元春省亲之前一年”等都是用小说的规则来看待《红楼梦》的。但朱教授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受到了周汝昌先生的影响,把《红楼梦》的时序看成是和回目的顺序一致的,影响了她进一步的探索。她的结论还会让人觉得曹雪芹愈改愈乱,最后的第五次增删到死都没有改完好,留下那么多矛盾,实在差劲。
     戴不凡先生是只提出问题,而没有答案。时序在他那里没有解决。而且还认为不少矛盾是曹雪芹自己造成的。
     曹金钟先生分析了时序混乱的原因,有一定的道理,那三点都有可能。可他还是把《红楼梦》的时序与回目的顺序混淆了。没有吸收朱教授合理的内核:曹雪芹的《红楼梦》是小说,他把素材按自己的需要任意组织,不是按时间的先后写的:前面的可以放在后面,后面的可以插在前面。所以虽然说曹雪芹有意而为,但“矛盾”还是在那里,没有根本解决。
    就像第二十二回中有神秀的“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是美则美矣,了则未了。只有惠能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无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才是彻底。也就是曹雪芹的文章没有矛盾,我们还没有读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一点做得到吗?全部做到很难,但把大部分的“矛盾”解决掉,还是有可能的。下面我就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鲁迅先生曾说:“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曹雪芹的写法是与众不同的,我先把我认为的曹雪芹写作手法提出来:打乱了顺序,将后面的故事写在前面作为前因,将前面的故事作为结果写在后面,还给人以循序渐进的感觉;运用独特的艺术技巧,将观者玩弄于掌股之间,使你摸不着头脑。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充分运用这种技巧。
     首先我们要确信,曹雪芹通过十年时间,五次增删,基本上解决了时序问题,有个别的地方可能有漏洞。如果是明显的漏洞,一眼就能看出的,那一定是曹雪芹故意而为。因为曹雪芹的智商不会低。
     先看人物出场时的描写。这就是像京剧中的亮相,人物一下子就定型了。《红楼梦》中除了宝玉和凤姐,其他人基本上只有一次。因此这样的描写就给了我们一个固定的形象。在何时描写,就成了关键。黛玉、迎春、探春、惜春是在第三回就出场了。其实这时她们都只有六到八岁,如照实写,就永远都是小孩子,与曹雪芹要塑造的人物形象完全不同。所以他把她们都写成少女。这样以后就不用再作描写了,人物也定型了,对应的人物言行也要与之相应。这就是我认为的为什么黛玉六岁到贾府,而形象、思维、行动都不同于六岁原因。这和曹金钟先生的“故意限定在十五六七岁以内”的观点是相通的。
     再来看几个被认为是无法拼凑整齐的“七巧板”。
    (1)
    秦可卿之死、林如海之死、贾瑞之死的关系。
    第二回中贾蓉十六岁,黛玉六岁。秦可卿死时贾蓉二十岁,黛玉当然就是十岁。林如海在黛玉九岁的冬月(十一月)在贾琏的陪同下到扬州去探父病。在此年的九月贾瑞起淫心,腊月中凤姐相思局。照风月宝鉴,死于第二年春还是第三年春与以后的情节无关,可以不必细究。
    第二年九月秦可卿死,九月初三林如海死,秦可卿的五七正五日,应在十月,去苏州的昭儿回来报林如海丧。年底黛与回贾府。其时黛玉已十岁。
     这里有两个问题:秦可卿为何在九月才死?为何昭儿要说“带大毛衣服”?
     按秦可卿在冬至后“脸上身上的肉全瘦干了”,宁府还打算冲喜。可原来的文本中应有“遗簪”和“更衣”之事。如果秦可卿身体没有恢复,如何有这些事?所以秦可卿不是冬至以后很快就死了。而是身体恢复后与贾珍继续乱搞,九月前后被丫鬟发现,被迫自尽。这样秦可卿五七正五日昭儿回来报丧,时间顺序就对了。
     而“带大毛衣服”的可能是去年天气不太冷,而且是去南方。所以只带了棉的,没带大毛的。今年要过了冬才回北方的家,所以要昭儿回来拿大毛衣服。
    (2)
    黛玉和大观园姊妹的年龄。
     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长了今年十五岁”;第四十九回“十二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或有这三个同年,或有哪五个共岁”。本来这都是对的。可周汝昌老先生偏要说曹雪芹“信笔泛叙”,结果成了“矛盾”。关键问题在周汝昌先生要把曹雪芹纳入他的年表,不合他的年表
    就说曹雪芹错,真是岂有此理。黛玉十岁回到贾府后,贾家要造大观园,造了一年多,装修了大半年。还有贾政赴学差,宝玉“光阴虚度,岁月空添”,花去了两年时间。所以黛玉此时已是十五岁。
     黛玉十五,与黛玉同岁的有:惜春、宝琴、探春、湘云,十六岁的有李绮、宝玉、岫烟,十七岁的是迎春、李纹、宝钗。这十一个人都是十五六七岁。
     那么凤姐怎么讲?我认为这十二个人不包括凤姐。因为凤姐不是大观园姊妹,她已婚,又不在大观园住。要说第十二个人应该是香菱。她虽然已婚,但她刚住进大观园。而宝琴虽然住在贾母处,但她未婚,且参加大观园姊妹的活动。而香菱的年龄,按实际年龄已十八岁了,可她已不知自己的任何事情,所以有可能在卖入薛家时,薛家给她与宝钗一样的年龄。第六十三回中有“香菱、晴雯、宝钗三人与他同庚”之说。虽然这个岁数对晴雯来讲有问题,但香菱与宝钗同岁却是有道理的。因此香菱此时的年龄可以认为是十七岁。“十二人”的矛盾也可以解开了。“三个同年”、“五个共岁”也符合了,好得很。
    (3)
    晴雯的年龄和在宝玉身边的时间问题。
    在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中,确定晴雯十六岁,在宝玉身边五年八个月。这是不能改变的数字。晴雯第一次出场在第五回宝玉去宁府时,那是宝玉十三岁的腊月,晴雯十岁。当年她被赖家买下,去贾府时被贾母看中,赖嬷嬷把她孝敬给了贾母。贾母又在该年腊月给了宝玉,因此一起去了宁府。六年后的第七十八回时,晴雯十六岁了,八月中秋以后,被王夫人赶出大观园,死于非命,在宝玉身边正好五年八个月。该年宝玉十九岁。
    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我已作了解释,应该说理由是充分的。
    下面我再来分析《红楼梦》中的其他时序。
    一、宝钗来贾府时间
     宝钗应是在她十四岁生日过后来的贾府。具体时间由二种可能:
    正月二十一后不久
    大观园建成后的十一月
    “十月底前‘王夫人日日忙乱’,没有空闲工夫。而第七回王夫人去梨香院与薛姨妈攀谈时,长篇大套的说些家务人情等语。是因为王夫人空闲下来了。所以这是在十一月,金钏儿在晒日阳儿才有必要。长篇大套的说些家务人情也只有在久别重逢才会讲。否则前些时候刚见过面,而且是久别后的见面,长篇大套的说些家务人情的事已经办过,这次见面又是长篇大套的说些家务人情,与情理不合。所以薛家是这时(十一月)刚来荣府的可能性最大。”
    但其中的一个矛盾,需进一步探讨。
    第十八回的前半回中有贾蔷从姑苏采买的十二个女孩子,聘了教习,搬进梨香院,薛姨妈她们搬到东北上一所幽静的房舍居住的情节,时间应在阳春三月到十月。
    如薛姨妈在十一月再来荣府,就只能直接住在另一房舍,不可能住在梨香院,与第四回和第七回的描写有了矛盾。这该如何解决?
    那就是该年的正月二十一宝钗生日以后不久,薛家就到了荣府,比现在的时间提前了九个月。薛家在途中的时间也就比我原来认为的二年减少成一年多一点。因为二月有时天冷,俗话说二八月乱穿衣,金钏晒日阳儿也可以成立。薛家住梨香院也顺理成章。到了十二个女孩子来了再搬家、宝钗在王夫人处并讲话也能成立。
    还有一种就是我在前面的设想,薛家还是在十一月才到荣府,没有住在梨香院,而是直接住到东北角的这所幽静房舍。这样矛盾继续存在,如何理解?
    因为我认为曹雪芹的写作手法是:打乱了顺序,将后面的故事写在前面作为前因,将前面的故事作为结果写在后面,还给人以循序渐进的感觉;运用独特的艺术技巧,将观者玩弄于掌股之间,使你摸不着头脑。第四回先写了薛家来荣府住在梨香院,第七回王夫人又到梨香院去看望薛姨妈,这事变成了前因。第十八回才有女孩子的到来,所以薛姨妈她们要搬出梨香院,女孩子才能住进去,这是基本逻辑。曹雪芹必然会将这个漏洞补上。为了更显得真实,让宝钗在王夫人处,并讲了话。
    这两种可能按我的假设都能成立,但前一种更容易让人接受。
    从小说的角度来看,宝玉和黛玉到王夫人房中去,宝钗亦在那里和后来宝钗讲“咱们别在这里碍手碍脚……”都是连接上下文的过场文字,有没有都和主题关系不大。而这几句真是补漏洞的绝妙文字,让人觉得确实薛家早已到了荣府,我认为这是曹雪芹的目的。所以实际最可能发生的恰恰应是后一种。我倾向后一种可能。
    二、香菱“才留头”的缘由
     第七回有“一个才留头的小女孩儿站在台阶坡上顽”和周瑞家的说:“可就是……为了他打人命官司的那个小丫头子?”可知,香菱是个“才留头”的小女孩,大约十一岁。可在第四回中,门子就讲香菱已十二三岁了,冯渊要娶她为妾,并不再要第二个。怎么从金陵到都中,年龄反而变小了?其实这是一个遮眼法。第三回末黛玉到都中的次日,就知道薛家从金陵来信,薛家要进京;第四回初又到李纨处,直到贾兰已五岁。其实这时黛玉已十岁,刚葬好父亲从苏州回到贾府(我在第十九个问题中会解答)。曹雪芹将四年后的事移到此处,并让你认为这是前因,以后的事明明在此前,却是作为还未发生的事,要在以后展开。这就是我在前面引用的鲁迅先生的话:“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而在香菱的问题上,他又将她缩小了四岁,由十五岁变成了十一岁(与将十岁的黛玉变成六岁的手法一样),而且把其他人(如大姐)也缩小了四岁,似乎时钟倒拨了四年。然后把这些人物放到荣国府,按以前已发生过的事(指前六回中已写过的事)为依据,续写一段活剧来。这段故事的后面,大姐被奶子拍着睡觉,最大也就二三岁。可实际上她已经六七岁了。我的这个推断解决了巧姐年龄太小之谜。到八十回后,巧姐已是十三岁的大姑娘,被判词和《红楼梦》曲子所描写的故事才有可能发生在她的头上。我这样猜测曹雪芹的写作原意应吻合故事情节,不能算太离奇吧?
    三、湘云和黛玉谁大?
     湘云在书中第一次出场是第二十回后半。见到宝玉和黛玉就叫“二哥哥”和“林姐姐”,而且还挖苦黛玉要嫁个要咬舌的“林姐夫”。第二十一回开头又告饶叫黛玉“好姐姐”。可见湘云比黛玉小是没有问题的。可是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那天,湘云又说“倒象林妹妹的模样儿”,后来又对宝玉讲“我也原不如你林妹妹”,似乎黛玉又比湘云小了。这个矛盾很容易解决。“我也原不如你林妹妹”是指宝玉的林妹妹,不是她的林妹妹。而前一句话语湘云的性格有关。我们可以设想当时的场景:首先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叫黛玉为林妹妹或妹妹,其次在凤姐讲了那个小旦“象一个人,你们再也看不出来”后,宝钗和宝玉都知道了,或不肯或不敢说,还可能会打岔。只有湘云“接着笑道‘倒象林妹妹的模样儿’”。她心直口快,依照前面大姐都叫黛玉为林妹妹的口气脱口而出,几乎不用脑子。这就是湘云的性格,不能凭此就说黛玉比湘云小(我和曹金钟先生看法相同)。更何况第三十八回贾母嘱咐湘云:“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多吃了”。贾母会把她的外孙女和侄孙女的年纪搞错吗?所以湘云比黛玉小是毫无疑问的。
    四、湘云与袭人所讲“十年前”的事
    按我推算第三十二回湘云十三岁。十年前湘云三四岁,正是刚懂非懂得一个小孩子。袭人已是八九岁,当了一二年的丫鬟了。两个小女孩谈论婚姻大事的起因应是有人结婚。从时间的推算,大概是贾珠娶李纨的时候。湘云在贾母处,看到珠大哥娶媳妇,新娘子穿红戴绿。晚上回来和袭人讲她也要做新娘子,甚至还可能讲要嫁给宝玉。这种事情我们都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年龄段的小女孩是不懂害臊的,因为不懂事。现在十三岁了,定了亲。别人讲起这种事当然会脸红害臊了。
    五、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间
    第六回曹雪芹要另起头绪,写刘姥姥一进荣国府,节令在秋末冬初,时间在哪一年?第二回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是夏秋时节,因为冬天黛玉已到荣国府。他讲:“这位珍爷倒生了一个儿子,今年十六岁,名叫贾蓉”。当时是贾雨村在黛玉五岁时在林府当西宾,一年后因黛玉母亲贾敏亡故,黛玉病了不曾上学,所以外出游玩,相遇冷子兴。此时黛玉六岁,比贾蓉小十岁整。第六回刘姥姥到凤姐处,贾蓉来见凤姐要借玻璃炕屏。书中写他的年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其实应该是十八岁。因为有凤姐的事反衬:此时凤姐管家还不到五年,五年前是王夫人管家,有周瑞家的对刘姥姥说的话:“我们这里又不比五年前了。如今太太竟是不大管事,都是琏二奶奶管家了”为证。凤姐结了婚就管家,结婚应有四年多了。第二回冷子兴讲贾琏娶亲二年(夏秋时)。贾蓉十六岁贾琏结婚二年。贾蓉十八岁(秋尽冬初),已过了二年多。贾琏与凤姐结婚四年多,管家也四年多,合茬。因而黛玉也一定是八岁。所以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的时间是黛玉八岁时的秋末冬初。
    六、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的时间
     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在宝玉十三岁(黛玉十二岁)时的冬天(腊月)。
    第五回有:“宁府中花园内梅花盛开,贾珍之妻尤氏乃治酒,请贾母、邢夫人、王夫人等赏花”梅花盛开之时应在腊月前后料想无太大争议。宝玉此时应多大?警幻仙子在让宝玉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闻过群芳髓;品过千红一窟;饮了万艳同杯;听了十二支红楼梦新词后,因宝玉尚未觉悟,于是就将她的妹妹,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他。兼美怎生模样: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这是在宝玉眼中的兼美(可卿):既像宝钗又似黛玉。因为这两位女性宝玉都见过。而宝钗是在她十四岁宝玉十三岁的冬天来的荣国府。因此宝玉去宁府时必在宝钗来后,也就是必须在十三岁后。因梅花盛开在腊月,所以此时宝钗来荣国府也就一个月左右。如宝玉未见过宝钗,如何在梦中知道宝钗的样子,而与兼美比较?而且还有我在前面已经讲到了晴雯死在八月。晴雯在宝玉身边的时间为五年八个月。第一次出现在宝玉身边必然是腊月。从这往后推六年,晴雯十六岁,宝玉十九岁,与第七十八回时宝玉的年纪相符,也正好符合《芙蓉女儿诔》的描写。而且也只有这个年纪,宝玉才会遗精,可以和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当然也不能再大了,因为再大与后面的年纪不相符了。
    七、大姐生病的时间
    第二十一回大姐出痘,供奉痘疹娘娘共十二天。时在正月十五以后。结束应在正月二十七以后。可书中却是此时还不到正月二十。这对认为《红楼梦》是按时间顺序写的观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应该承认这是《红楼梦》的一个明显漏洞。可是用小说的观点来看却是可以解释的。因为这可以把它移到正月二十一宝钗生日以后。我认为这么明显的漏洞不是曹雪芹的疏漏而是故意。因为这个问题太明显,人人都能看出。曹雪芹不改,就是要说明《红楼梦》是小说,不是编年史。也是“朝代年纪无考”的反映。
    八、宝玉生日
    宝玉生日一直被认为在四月二十六,这是不对的。
    那么宝玉何时生日?在书中只有第六十二回讲:“宝玉生日已到,原来宝琴也是这日,二人相同”。当时王夫人不在家。王夫人为何不在家?因为到先陵去了。第58回老太妃薨了。贾母等要入朝随祭。此事发生在何时?清明以前。书中讲到:朝中大祭,贾母等五更便去,用过晚饭方回。可巧这日是清明之日。还发生了藕官烧纸的事件。我们就算是在清明前两天前薨的。国丧要办多少时间?在大内偏宫祭二十一天,再入先陵。都城去先陵来往要十来天,还要先停放数日,方入地宫。书中讲一月光景。薨时在清明前,结束回家应在立夏前后。宝玉在立夏前就已过了生日,怎么也不会是四月二十六。
    提到宝玉生日的事还有第27回: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女孩子们祭饯花神。探春与宝玉有段谈话,探春要宝玉替她买些好字画和好轻巧顽意儿,并说:“我还象上回的鞋作一双你穿,比那一双还加功夫”。宝玉回答中有这么几句话:“那一回我穿着,可巧遇见了老爷......我就回说是我前儿生日,是舅妈给的”。我们来看探春送宝玉鞋子如是生日礼物,是“上回”还是这一次,还是都是?先说这一次。我们先假定四月二十六日是宝玉生日。从对话中明确可以看出,这次为了酬谢宝玉替她买小顽意儿。如果硬要说是生日礼物,那么四月二十六日芒种那天探春还未做,而是要加功夫来做。或许因为宝玉讲了这段话后也就不做了:怕父亲贾政生气。而且生日过后再做再送生日礼物,似乎也没有这种道理。所以这一次是给宝玉送生日礼物是讲不过去的。那么“上回”是什么时候?有可能是上回宝玉买了那柳枝编的小篮子,整竹子根抠得小盆子,胶泥垛的风炉儿,探春喜欢的什么似的,所以做了双鞋作酬谢。这是最有可能的。如果说是做了作为今天的生日礼物,那么就在此之前,可能十天半个月了。然而宝玉穿了出去最迟也在昨天(指那一回)给贾政看见了,不满意。宝玉谎说是前儿我生日,舅妈给的。是讲“前儿”,不是讲明日或过几天。那么宝玉的生日就一定在今天之前。宝玉可以谎说鞋是舅妈给的,不能谎说生日,因为贾政是他父亲。而且宝玉做生日是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不会不热闹,无法谎说。所以宝玉在四月二十六日前就已经过过生日了。假如“那一回”已是一年前的事了,这又有何证据?除非先证明四月二十六日是宝玉生日,还要证明上次那双鞋是生日礼物,才能判定今年的四月二十六日是宝玉的生日。这是以条件作为结论,怎能说服人呢?
    至于“做遮天大王圣诞”是宝玉生日、四月二十六是芒种就是宝玉的生日等都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测,根本不是考证,而是“文字游戏”(李希凡语)。
    接下来的第63回,宝玉生日过完,得到贾敬死了的消息,其时只有尤氏在家(报了产育,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其他人都在先陵。贾珍、贾蓉连忙向礼部告假。经皇帝批准扶柩回籍,可以回都办丧。可见宝玉过生日时,贾母王夫人等人都不在家,也就是还在立夏以前。
     第二十五回的和尚对通灵宝玉持颂“一别已过十三载”;第二十六回的三十三天后贾宝玉痊愈;都在第二十七回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前,和尚持颂时在立夏前。我认为这十三载是实足十三年,因为有“过”字而不是“快”字。就是说宝玉已过了十三岁的生日,虚岁十四岁。
    这里有一个问题,戴不凡先生提出过的第十九个矛盾:“三十三天病愈”,最早不可能在五月十七日。
     我与戴先生不同,我认为宝玉中邪的时候是三月下旬,离三月中浣看《会真记》不久。该年还应有闰三月。三十三天后还在闰三月下旬,所以第二十六回的四月初宝玉去沈世兄家赴宴是可以做到的。宝玉的生日在三月底和尚持颂前已过了。这样所有宝玉生日的疑问都解决了。
     九、贾敬死在何时及贾琏娶尤二姐的时间
     从宝玉的生日在三月下旬推断,贾敬应在死三月底。第六十四回的“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的初四就应该是四月初四。第六十五回贾琏娶尤二姐的“初三黄道吉日”应该是五月初三。
     十、柳湘莲八月进京与尤二姐死的时间
     第六十六回有贾琏为尤三姐做媒的事,时在七月。因为贾琏娶尤二姐已经两个月光景,还有贾珍与三姐的纠葛。贾琏七月下旬就已回京,而柳湘莲八月内方进了京,因退婚造成尤三姐的自杀。十月初贾琏又去平安州,凤姐十月十五把二姐骗进大观园。十一月底回京,前后两个月左右。回来收了秋桐,二姐受了一个月的暗气,腊月底前吞金自尽。时间安排与书中描写相符。
     十一、贾琏借当和尤二姐周年事
     第七十二回贾琏向鸳鸯借当,时在八月十五前。可凤姐却说“后日是尤二姐的周年”。与第六十九回的描写不一样。而且第五十三回就有贾蓉对贾珍说贾琏向鸳鸯借当的事。贾蓉怎么可能未卜先知呢?
     这里我同意朱淡文教授的意见,这是在剪接过程中留下的痕迹。第五十三回的这段话应该在后面,曹雪芹增删时把它移到此处。因为不是重点,曹雪芹疏漏了未改好。同样,尤二姐的周年也是这个道理。
    十二、“在路不计其日”是多久?
    戴不凡先生在矛盾肆中认为“薛家一行在路上实际走了一年多(还加上雨村断完案的消息传到都中的时间)才到都中,时间未免过长、不合”
    我却认为这个时间戴先生推算得是对的,因为薛蟠到京的目的有三: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都销算旧账,再计新支,——其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他是一路走来一路玩,一年多时间并不多。实际在路时间是两年。
    十三、“又不知历几何时”又是多久?
    第十七回建造大观园花的时间用“又不知历几何时”来代替。那到底多久?第四十二回黛玉说:“这园子盖才盖了一年”。从元春被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的那年年底到宝玉题对额时的春三月园内工程告竣,实用一年三个月左右。以后又用了半年多,直至十月将尽才皆全备。
    十四、贾政当学政有多久?宝玉“光阴虚度,岁月空添”这段时间多长?
    第七十一回起首就是“话说贾政回家之后,诸事完毕,赐假一月,在家歇息。因年景渐老,事重身衰,又近因在外几年,骨肉离异,今得晏然复聚于庭室,自觉喜幸不尽”。那么贾政在外几年呢?第七十回三月初三探春生日,接到贾政书信,说是“六月中准回京”。弄得宝玉大惊失色,赶紧准备贾政回来要检查的功课,谁知写的字只有五六十篇。袭人因此诉落宝玉:“这三四年的工夫,难道只有这几张字不成?”可知,写到探春过生日那年,贾政在外已三四年了。随后又因顺路察看赈济,至冬底方回。宝玉就又照旧游荡。到年底贾政回家时已四年多了。
    我们来算一算时间对不对:第三十七回中,八月二十日贾政走,宝玉“光阴虚度,岁月空添”。这段时间多长?二年。你再往下排:至第三年八月探春建海棠社,九月初二凤姐过生日,到第五十三回,过了年就是第四年了,第七十回年近岁逼,放丫头配小子,又过年了,是第五年。三月初三探春生日,宝玉准备功课。头尾五年,三年七八个月,确是三四年。年底贾政回家,已是四年四个月了,于书中交待完全吻合。
    十五、薛家在十八回前出现的原因
    我在前面已经讲了,薛家是在宝钗十四岁生日过后才来贾府。也就是元春省亲前的那年冬天。可在书中却是第四回就到了贾府。这是曹雪芹的安排。我说过曹雪芹的写作手法:打乱了顺序,将后面的故事写在前面作为前因,将前面的故事作为结果写在后面,还给人以循序渐进的感觉;运用独特的艺术技巧,将观者玩弄于掌股之间,使你摸不着头脑。既然曹雪芹已经在第四回就写了薛家到京,后面再写他们在贾府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们先来看看第四回薛家来荣府后到第十八回前共有几次出场:共有八次,其中三次还是暗写。
    1.第七回王夫人到梨香院会薛姨妈,宝钗生病吃冷香丸,香菱和莺儿都出场,其中香菱是一个才留了头的小女孩。其他的人除了大姐(后为巧姐)都没有年龄或相貌的描写。
    2.第八回宝玉去梨香院,金锁与通灵宝玉初次相遇。薛姨妈、莺儿在场,黛玉也去了。
    3.第九回暗写薛蟠假上学,薛蟠并未出场。
    4.第十三回薛蟠送樯木板材给贾珍做秦可卿的棺材。这是没有的事。但因为把此事放在薛蟠身上比较符合人物性格,所以曹雪芹就这么写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5.第十六回平儿谎说:“姨太太打发香菱妹子来问我一句话”。这也是暗写,其实没有这样的事发生。
    6.第十八回宝钗在王夫人那里。
    7.薛姨妈另迁于东北上一所幽静房舍居住。(暗写)
    8.宝钗说:“咱们别在这里碍手碍脚,找探丫头去。”
    后三条我已在《一、宝钗来贾府时间》中加以说明。其余的这些事都是在宝钗十四岁到了荣府后发生的事而写在了前面。因为第四回已经写了薛家到了荣府,所以第五回以后都要以薛家已到荣府为前提。这样第七回冬天周瑞家的送宫花、秋天(九月初三)凤姐和宝玉去宁府,第八回又是冬天宝玉要撵奶妈的事都能讲通了。其实秋天(九月初三)凤姐和宝玉去宁府,是在宝玉十岁时的事(秦可卿生病的那年);周瑞家的送宫花和宝玉要撵李嬷嬷是在宝玉十三岁时的事(宝钗到了荣府后)。这本不是同一时段内的事,把它联在一起,是曹雪芹的艺术手法,如按时间顺序往下看就弄不清楚了。
    十六、第七、八回宝玉问候和探望宝钗的时间
    第七回宝玉讲“……才从学里回来,也着了些凉,异日再亲自来看罢。”这就是说这时宝玉在学里上学。而第二天宝玉和凤姐去宁府,遇见秦钟。宝玉对秦钟说:“我们却有个家塾,合族中有不能延师的,便可入塾读书,子弟们中亦有亲戚在内可以附读。我因业师又回家去了,也现荒废着呢。家父之意,亦欲暂送我去温习旧书,待明年业师上来,再各自在家里读”。这就是说这几天宝玉既不在家中读,也不在家塾中读,如何能讲“才从学里回来”?
    第八回宝玉到梨香院探望宝钗,金锁和宝玉初次相会。
    其实这是好几年的事合在了一起。宝玉和秦钟的话是在宝玉十岁时;宝玉讲“……才从学里回来,也着了些凉,异日再亲自来看罢。”和宝玉到梨香院探望宝钗,金锁和宝玉初次相会是宝玉十三岁、宝钗十四岁时的事。本来不搭界,曹雪芹把它混在一起,看的人自然就会弄混了。
    十七、袭人的年龄
    袭人的年龄在书中没有明说,有几个参照。
    第六回有“年纪比宝玉大两岁”
    第十九回有“我两姨妹子”、“十七岁”
    第三十二回有十年前和湘云谈论婚姻大事的事
    第六十三回有与“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
    先看第六十三回的,这明显是错误的:晴雯死时才十六岁,袭人的两姨妹子都十七了;香菱都不知自己的情况,她的岁数也是不准的。曹雪芹把这么明显错误的东西放在这里,我认为不是疏漏而是故意。他就是要让你弄不清楚。
    按第十九回的说法,当年袭人起码十七岁。按第三十二回的说法十年前她就在服侍湘云,而且在此前还服侍过贾母,所以我把袭人的年纪定为十八岁,此时宝玉十四岁,袭人比宝玉大四岁。与第六回的“大两岁”稍有出入,但在容许范围内。
    十八、贾兰和贾环的年龄
    第七十八回该年贾兰十三岁,贾环比他大不过两岁,贾环应是十五岁。探春、黛玉在第四十九回时是十五岁,这时又过了三年(第五十三回过年、第七十回过年、第七十一回贾政年底回家又是一年),探春、黛玉已经十八岁了。黛玉比贾兰大五岁。这就回答了前面的问题:贾兰五岁时,黛玉十岁。那时黛玉看到了王夫人和凤姐在看金陵的来信,前后合拍。
    十九、第三十回写的是一天的事情吗?
    第三十回的时间在书中说“明日是端阳节”。但又有“伏中阴晴不定之说”。以前红学界大都认为是一天的事。我认为不是一天。这是曹雪芹把几件事集中起来,在好像一天的时间内写出了,突出描写宝玉的性格特征。小说不是历史,不是按实际发生的事记录下来的。曹雪芹用艺术手法创造了宝玉这样一个人物。我们不能想象宝玉的艺术生活就是历史的真实。所以第三十回写的决不是一天的事情。
    二十、香菱有学诗的时间吗?
    朱淡文教授在分析第四十七回下半和第四十八回时说“香菱学诗应该发生在何时?简直连插针之缝隙也没有”。我的看法却是主教授想不到的。第四十八回香菱在薛蟠十月十四走后刚进大观园,就开始向黛玉学写诗。几天后第四十九回写到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等到贾府。宝玉讲“明儿十六,咱们可该起社了”,这似乎应该是十一月十五才对,可第二天下雪,贾母笑道:“这才是十月里的头场雪”。这里有矛盾了,十四到十五有好几天是说不过去的。但我有一个外国人没有办法而中国人有办法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农历有闰月:下雪的那个月是闰十月。我在前面所说的“几天后”是一个月的间隔:闰十月。香菱有了一个月的学诗时间;贾母讲是十月(其实是闰十月,但也可讲是十月)里的头场雪也对了。
    我在前面曾加过闰三月,现在又加了闰十月,历法上讲得通吗?
    农历是十九年七闰。有闰月的年份最少相差两年。第二十五六回中的闰三月时,宝玉十四岁,第四十九回的闰十月时宝玉十六岁,相差就是两年。我查了二百年阴阳历表(1821-2020),有闰四月后两年是闰十月(1868年和1870年)。所以清朝康雍乾年代闰三月后两年有闰十月的可能是有的。即使没有,只要有可能性,曹雪芹也是可以这么写的。
    二十一、“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对吗?
    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我倒也忘了孝未满,可怜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
    贾敬死于第六十三回,时间是三月底。第七十回过年,第七十一回贾政年底回家,又是一年。如今已是八月中秋,实足二年四个半月,当然是二年多了。
    二十二、贾雨村与贾家认了十年不到吗?
    贾雨村在《红楼梦》中是个很有用的人物,前八十回中有十一回中提到他。我把他在书中出现的回目按我的顺序排列于下:
    回 目黛玉年龄英莲年龄 与 贾 雨 村 经 历 有 关 事 项
    一
    三岁 贾雨村住葫芦庙,到甄家娇杏回头二次看雨村
    一
    一岁
    四岁 八月十五甄士隐招待贾雨村
    一
    一岁
    四岁 八月十六贾雨村进京赶考
    一
    二岁
    五岁 元宵夜英莲丢失
    一
    二岁
    五岁 三月十五甄家被火烧
    二
    二岁
    五岁 春闱贾雨村中进士,选入外班
    一
    二岁
    五岁 甄士隐去丈人家
    一
    三岁
    六岁 甄士隐出家
    一、二
    四岁
    七岁 贾雨村升任大如州太守,娶娇杏。不到一年被参革职
    二 四岁 七岁 贾雨村在金陵甄家处馆
    二
    五岁
    八岁 贾雨村到扬州,任林府西宾
    二
    六岁
    九岁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三
    六岁
    九岁 秋后贾雨村带黛玉到京,与贾府相识。复职侯缺
    十六
    九岁 十二岁 黛玉和贾琏回荣府,贾雨村同行。雨村进京陛见,后补京官
    十七 十岁
    十三岁 贾政要请贾雨村题额
    四
    十岁 十三岁 英莲被卖,前任应天府审人命案,无果
    四 十一岁 十四岁 贾雨村审薛蟠打死人命案,徇情枉法,胡乱判断。
    三十二 十二岁 十五岁 贾雨村要见宝玉(宝玉挨打前)
    四十八 十五岁 十八岁 贾雨村为贾赦迫害石呆子。至十月十四与贾府认了不到十年
    五十三 十五岁 十八岁 腊月贾雨村补授大司马
    七十二 十八岁 二十一岁 不知因何事贾雨村被降。贾珍与雨村好,贾政也喜欢他。
    第四回门子讲与英莲隔了七八年,是指去年被卖时,完全相符。
    贾雨村与门子(葫芦僧)相识十年,实有九年多,讲八九年勉强说的过去。如果看成门子是按去年的时间讲,就没有问题了。因为英莲是去年被卖的,我猜测曹雪芹故意将两事并在一起。
    第四十八回平儿讲与贾雨村相认了不到十年(从黛玉六岁到黛玉十五岁)也完全相符。 但贾雨村任职有点偏差。贾雨村先到应天府任职后回京补京官是对的,第十六回曹雪芹写他回京陛见与黛玉同行,就在时间上造成了矛盾。因为此时按我的时间排列,贾雨村还没有审葫芦案。只要将回京陛见的事,往后放在三十二回前见到宝玉以前就没有问题了。
    二十三、秦可卿为何在第五回中出现?
    秦可卿在第五回出场对现在的《红楼梦》来讲是很好的,但人物年龄有矛盾。我重新排列后秦可卿在宝玉十三岁时出场就有矛盾了:因为秦可卿在宝玉十一岁是已经死了。这个矛盾如何解决?
    打乱了顺序,将后面的故事写在前面作为前因,将前面的故事作为结果写在后面,还给人以循序渐进的感觉;运用独特的艺术技巧,将观者玩弄于掌股之间,使你摸不着头脑。这就是曹雪芹的写作手法。第五回第一次写到秦可卿,她当然不会已死了。写宝玉在宁府要午睡,是不是由秦可卿来安排并不重要。刘心武先生还在秦可卿生存之谜中讲到,由秦可卿来安排宝玉午睡是不合理、不妥当的。但因为贾母认为秦可卿是极妥当的人,所以就妥当了。其实曹雪芹写她安排宝玉午睡本来就有用意,就是要让人觉得此时秦可卿好好的,与死亡没有任何关系,后面才能继续。而且可以通过对秦可卿房中摆设得描写,反映出秦可卿的人物特性,这都是写作的需要。
    二十四、贾母和薛姨妈为何会有两个生日?
     第六十二回探春讲大家的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似乎贾母和宝钗都是正月二十一的生日,所以叫“遇的巧”。但第七十一回说:“今岁八月初三乃贾母八旬之庆”。先不讲八旬,单这个八月初三就和探春讲的有矛盾了,而且无法调和(薛姨妈的生日还可以调和,因为没有具体日期)。我的猜想是曹雪芹想让观者迷惑,以为三月初三探春生日后,贾政六七月就回京,八月贾母过生日,中间没有时间间隔。
     其实贾母的生日还是应该在灯节后,和宝钗同日。第二十二回中给宝钗过生日,宝钗和凤姐都点贾母喜欢的戏。这除了有点拍马的意味,也因为这天也是贾母的生日,都要老太太高兴。
     薛姨妈生日事有两次:
     第三十六回末,黛玉对宝玉说:“明儿是薛姨妈的生日”,时在被贾政打后已复原,估计是伏中。
     第五十七回又有:“目今是薛姨妈的生日,自贾母起,诸人都有祝贺之礼。……次日薛姨妈家又命薛蝌陪诸伙计吃了一天酒,连忙了三四天方完备。”时间在清明前。这个矛盾似乎可以调整,因为这一小节从上下文来看,放在任何一章内都没有问题。放在此处与第三十六回末的时间有矛盾,应放在第六十四回的贾敬丧事、贾琏娶尤二姐期间,时间就对了。但可能因为丧事期内写过生日不好(?),所以曹雪芹才会把它移在此处,使人弄不清楚薛姨妈的生日时间了。
    二十五、贾宝玉和甄宝玉全同吗?
    我不认可“甄贾全同”的观点:第五十六回因为甄宝玉十三岁,所以贾宝玉也应十三岁。反之,即使“甄贾全同”,贾宝玉此时十七岁,而甄宝玉十三岁也是可以解释清楚的,只要将甄宝玉十三岁的事移到四年前:大观园园内工程告竣,宝玉题对额之后。曹雪芹把它移到这里,正如朱教授所言,是剪接的原因。
    二十六、藕官和她干妈积了二三年仇的问题
    第五十九回春燕问藕官“你们在外头二三年积了些什么仇恨,如今还解不开?”时在清明后。这二三年是从何时开始?
    第十八回十二个女孩子进荣府,时在阳春三月到十月之间,住进了梨香院。当时是贾蔷总管,还有已是皤然老妪、旧曾学过歌唱的女人带领管理,没有讲到过干娘的事(干娘不是那些已是皤然老妪、旧曾学过歌唱的女人)。讲到干娘已是第五十八回。如从第十八回起至第五十九回,按我的推算应是三年多了。(按周老的年表还不到二年)看来象是给元春演过戏后才认的干娘。因为此时她们的主要任务已完成,没有以前那么紧张了。就是节庆或元春传进去,才有演出。松下来后,认干娘的可能性就大起来了。只要有一个,就会有跟进,只要王夫人同意就行了。这和春燕讲的“二三年”也能对上茬了。
     或者女孩子们一到荣府就认了干娘,有三四年时间了。而结怨是这二三年的事。这两种说法都能说得通,但我认为前一种的可能性为大。
    最后对于凤姐和薛蟠的称呼问题,我按第四回宝钗“比薛蟠小两岁”的说法,确定薛蟠比宝钗大二岁,即宝钗十二岁时薛蟠十四岁左右。按第二回黛玉六岁、贾蓉十六、贾琏二十来往和第六回贾蓉十七八、凤姐二十的说法,确定黛玉六岁时,凤姐十八,凤姐比黛玉大十二岁。这样薛蟠比凤姐小八岁左右,薛蟠和凤姐是姐弟关系。
     那为何书中凤姐叫薛蟠“薛大哥”、薛蟠叫凤姐“舍表妹”?
     我先把有关薛蟠和凤姐的称呼的章节摘录于后再作解释:
     第十六回:那薛老大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第二十八回:宝兄弟不是撒谎这倒是有的上日薛大哥亲自和我来寻珍珠我问他作什么他说配药他还抱怨说不配也罢了如今那里知道这么费事我问他什么药他说是宝兄弟的方子说了多少药我也没工夫听他说不然我也买几颗珍珠了只是定要头上带过的所以来和我寻他说妹妹就没散的花儿上也得掐下来过后儿我拣好的再给妹妹穿了来
     第六十六回:薛蟠听了大喜说早该如此这都是舍表妹之过
     我把文中的标点都去掉了。因为曹雪芹的原文是没有标点的。这样反而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我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
    1、将此问题作为需商榷的存疑问题,留待解决。
    2、将薛蟠的年纪加大到比凤姐大。薛蟠在书中往后没有再和其他人发生与年纪有关的联系,增加薛蟠的年纪不会影响到其他人。薛蟠五月初三生日,凤姐九月初二生日,薛蟠和凤姐可以同岁。但有一个问题,黛玉六岁时,凤姐已十八岁,薛蟠也要十八岁,而宝钗此时才八岁。兄妹相差十岁,理论上可以成立,但与第四回宝钗“比薛蟠小两岁”的文字相差太大,“小两岁”变成“小十岁”;而且薛蟠娶夏金桂时已经三十岁了,与薛家的地位不相称。所以恐怕同意的人也不会多。那么只有第三条路可走。
    3、如何解释书中几处薛蟠的凤姐关系的文字。
    第十六回的意思看来凤姐对薛蟠不太看得上。讲“薛老大”指薛蟠是薛家老大是不错从凤姐口气的不尊重(当然是背后),象是姐姐指责弟弟的口气。凤姐应是薛蟠的姐姐。与我的文章意思相同。但没有解决异议的问题。
    我们先看第六十六回。第六十六回薛蟠讲的“早该如此,这都是舍表妹之过。”这里的“舍表妹”岂不是坐实了凤姐是薛蟠的表妹?这就牵涉到讲话者的口气和立场了。中国人有时也真是的,为了表示谦让、表示亲切,都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讲话。比如两亲家之间会叫对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我认为这里薛蟠是站在贾琏的立场上讲的话。查新华字典,“舍”字有“舍间”的意思,又是“谦辞,用于对别人称自己辈分低或年纪小的亲属”的意思。但站在贾琏的立场上,薛蟠的这番话是向贾琏道歉:“这都是我们家表妹的不对”,这个表妹是比贾琏小的我家的亲属(确实是贾琏的表妹),而不是薛蟠的表妹。因此薛蟠讲凤姐是“舍表妹”不是坐实他们的姐弟关系,而是在特定的场合讲特定的话。
     重点在第二十八回,这里有“薛大哥”、“妹妹”的称呼,似乎坐实了兄妹关系。但我的看法有点不同。
     据我的看法,第二十八回凤姐的这段话是以宝玉的口气对王夫人说的。称薛蟠为“薛大哥”是对薛蟠的尊重。这里不是在自己家里,小两口私下讲,可以叫薛老大。以宝玉的口气叫薛蟠为“薛大哥”,自称“妹妹”也是谦词。正像我称对方为老兄,然后自称兄弟,这在古代很普通,在现代言语中也有。我把标点去掉,就是想说明“妹妹”二字不是薛蟠在当时叫凤姐的称呼,而是凤姐在讲述事情的过程中的自称。现在的本子都加上了引号,成了薛蟠的原话,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注解了曹雪芹的原义。不然只能说曹雪芹连兄妹和姐弟的关系都弄不清楚,还写这么洋洋洒洒的大文章。这显然是不对的。这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家之言。
     有网友提醒我,因为曹雪芹把《风月宝鉴》改写成《石头记》时,“(据沈治均先生考证)在《风月宝鉴》中没有宝玉而主角相当于现在的贾琏,《风月宝鉴》中男主角的某些行为如狎妓、男宠等残留在《石头记》中就出现了清宝玉与浊宝玉;小宝玉与大宝玉。也就是说,宝玉进了大观园就又小又清,与秦钟、薛蟠、柳湘莲等在外面厮混就又大又浊。”因此这是无法理顺的。
    我发现凡是与薛蟠的事都有较大的问题,除了前面凤姐与薛蟠的年龄和称呼问题外,还有:薛蟠假读书、“这二年”给金荣的补贴问题;薛姨妈讲的:“受了四五个月的辛苦”与薛蟠在外九个多月的矛盾等等,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理解:因相对于宝玉和大观园姊妹们的问题,薛蟠的问题要小些,本打算放在后面改。但还没有来得及改完就已亡故了?
     总之我认为我解决了大部分《红楼梦》中时序的“矛盾”。戴不凡先生的24个矛盾在这里绝大部分成了伪命题。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年龄及《红楼梦》中的其他一些时序矛盾,我在拙作《红楼梦中人的年龄之谜》和《红楼新年表》中都有说明,现在不再细述。
    我的结论是:曹雪芹在第五次增删时,因身体原因未能全部修改好,但把大部分的时序矛盾都化解了。并且将素材打乱了顺序,按自己的需要重新组织,写成了如今的《红楼梦》。我们今天要读它,也要把它揉碎了重新“组装”,才能读懂。
    原载:一枕红楼
    
    原载:一枕红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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