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 《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三辑,载有《首都红学家在研讨会上的发言》。其中有沈天佑先生的《红学研究亟需有个科学严谨的学风》。其文云: 《红楼梦》不是一般的文学作品,它是世界第一流的文学巨著,作者曹雪芹是位享有崇高国际声望的伟大作家。正是基于这一基本事实,因此,对《红楼梦》著作权这样一些重大问题,必须格外慎重,更需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红楼梦》和《金瓶梅》不同。《金瓶梅》作者的真实姓名历来就不清楚,虽经众多学者的多方探索,但至今尚是个谜。《红楼梦》则不同,长期来人们对《红楼梦》的作者是清楚的。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也不仅仅是胡适考证出来的,曹雪芹的同时代人,袁枚、永忠、明义对此都有清楚的记述;而在脂砚斋众多评语里也提供不少明确的证据。因此,尽管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还不能说已是无懈可击;但要推倒它,也是谈何容易!除非能拿出一系列足以驳倒上述结论的令人十分信服的材料,不然是徒劳的! ……自93年下半年开始到94年上半年,以杨向奎、王家惠和刘润为先生为代表,借丰润发现曹鼎望墓志铭、曹鋡墓碑,对曹雪芹的家世、祖籍以及《红楼梦》的著作权等问题,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说法。……新说更提出了《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渊,而非曹雪芹,曹雪芹只是《红楼梦》的增删者。 ……近年来,红学研究一方面在蓬蓬勃勃的向前发展,愈来愈深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令人耽心的问题,有些新见解、新材料的提出不是建立在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往往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甚至主观、随意,信口开河,致使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为使红学研究能沿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进,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亟需建立一个科学严谨的学风。” 二、对传统结论可以商榷 (一)初析永忠的三绝句 沈天佑先生是赞成“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的,但我细心体会“尽管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还不能说已是无懈可击”这一句话,还是可以悟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是“有懈可击”的观点。 许多论者以不科学不严谨的态度来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还有许多论者以貌似科学严谨而实则以不科学不严谨的态度来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我今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来讨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这一结论”。 本文上述之引文,是沈天佑先生的即席发言,他有感而发——针对“《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渊”之“新见解”而发,因此,也许沈天佑先生是赞成“曹雪芹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这一结论”的 首先,胡适先生的考证不是完美的,这已成为公论。否则,就不需要那么多红学家进行补充式考证和修正式考证。 袁枚尽管与曹雪芹是同时代的人,但他并不熟悉曹雪芹及《红楼梦》,终究是隔膜的。他在《随园诗话》里的有关记述,无疑有重要的价值。溯其源,袁枚是在受了尹似村、明义的影响后,才有那些记述的。 永忠的记叙,于作者是清楚的,于作品的内容却是模糊的。 我们来看看永忠之所写。 永忠有著作《延芬室集》,是稿本。在此诗稿中,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三绝句(姓曹)》。诗云: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诗上有弘旿眉批曰:“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知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从字面看来,弘旿没见过《红楼梦》。是不是他见过而故意掩饰?这是难以猜度的。 “碍语”是什么?不清楚。如果这“碍语”涉及乾隆朝,最害怕的应是永忠而不是弘旿。 永忠是何许人也?吴恩裕在《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中写道:“永忠的祖父是康熙的第十四子胤禵。他和康熙第四子胤禛(即雍正)是同母兄弟。……胤禵为雍正禁锢,到乾隆时才被释放。……永忠的父亲在乾隆朝终身不得一实职……(永忠)他虽做了辅国将军兼满洲‘右翼近支第四族’的教长,但他却以诗、酒、书、画、禅、道,为自己的主要生涯。” 弘旿,号瑶华道人,是乾隆皇帝的堂兄弟,是永忠的堂叔。 然而,偏偏就是永忠“勇敢”的看了《红楼梦》。这意味着永忠看的《红楼梦》,没有涉及不利于朝廷之类的“碍语”。 我们再来看看现今流传于世的《红楼梦》,屡屡涉及朝廷,其中还有涉及乾隆朝的嫌疑。如此想来,永忠看的《红楼梦》,与现今流传于世的《红楼梦》,是绝然不同的。 总之,以弘旿之批语来探索永忠之诗,也难以得出明晰的结论。 永忠自己没有《红楼梦》,是“因墨香”而“得观”。 爱新觉罗 - 额尔赫宜,字墨香,是明义的堂姊夫。 乾隆二十九年,墨香与明义的堂姊博佳氏成婚。 墨香生于乾隆八年(1745年)九月三十日,卒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五月初九日。墨香可能与曹雪芹见过面。 墨香,是敦敏、敦诚的叔叔,他年龄小,辈分高。 《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8年版),载有吴恩裕先生的《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 吴恩裕先生写道:“特别是,这墨香也是个‘才子’一流的人物,敦敏描绘他说:‘墨公讲丰韵,咏物格调工’;永忠说:‘墨翁爱读情诗’,又说:‘知君年少爱风流’等等。” 由于史料的缺乏,问题转到墨香这里,就停滞了。 (二)有比较棘手的问题需要回答 (甲) 许多红学家认为,墨香看的《红楼梦》,与明义所见《红楼梦》相同。 明义所见《红楼梦》,其内容,体现在明义的《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里。诗在,而小说没流传下来。 因为明义的《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写得比较细腻,所以,明义所见《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与故事情节,是比较清晰的。不难看出,明义所见《红楼梦》与现今流传于世的《红楼梦》,有许多不同之处。 这就是说,有两种《红楼梦》,一种是明义所见《红楼梦》,一种是现今流传于世的《红楼梦》。 现在重要的不在于能看出这两者的不同,而在于解释这两种《红楼梦》的作者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以为,对“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这一结论,有必要再思考一番。 首先是作品内容的复杂性,影响了作者问题复杂与否。 大多数红学家认为,现今流传于世的120回的《红楼梦》,实分为两部分,即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 大多数红学家认为,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 至于后四十回的作者,许多红学家不再坚持认为高鹗是唯一的作者了。 我以为,如果认为重要的整理者是作者的话,应该把程伟元也算上,而且程伟元的名字应排在高鹗的前面。 如果认为原创者更重要,就要充分肯定原创者的功劳。即使根本不可能找出原创者的姓名,也要想办法来称呼他,比方说,称他为“无名氏”。 种种迹象表明,后四十回的原创者是无名氏。 这样一来,对“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这一结论,有必要改成“曹雪芹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 “曹雪芹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这一结论,是否能完全成立呢? (乙) 《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二辑,载有马瑞芳教授的《一部早期的、内容单一的〈红楼梦〉——对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考察》。(第242页)其文云: ……其四,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什么甲戌本《石头记》已是脂砚斋再评本,明义甲戌年之后看到的《红楼梦》,内容何以会如此“薄弱”、即笔者称之谓“特殊的、原创性、早期的、内容单一却首尾齐全的小《红楼梦》?” ……至于永忠看到的书为什么叫《红楼梦》而不叫《石头记》?对研究《红楼梦》成书也有重要意义。可惜永忠诗没留下小说内容于今本异同的线索。 (丁) 《红楼梦学刊》2004 年第三辑,载有刘相雨先生的《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再考察》。(第214页)其文云: ……无论明义见到的《红楼梦》是一个什么样的本子,都有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需要回答。假如明义见到的《红楼梦》是属于80回的脂评本系统,那么书的题名为什么是《红楼梦》而不是《石头记》? ……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明义的这组诗写于乾隆23年(1758年)左右,而此时的甲戌本(1754)已经颇为成熟,那么,为什么明义看到的还是如此简略的一个本子? 马瑞芳教授、刘相雨先生只是提出了疑问。 我以为,既然现有的史料只能促使疑问的产生,那么,对“曹雪芹是《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这一结论,是可以商榷的。 参考文献: (1)沈天佑。红学研究亟需有个科学严谨的学风[J].//首都红学家在研讨会上的发言.红楼梦学刊,1995年(3)。 (2)一粟。红楼梦卷[M].北京:中华书局,1963。 (3)吴恩裕。永忠吊曹雪芹的三首诗[A]. 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四辑)[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8). (4)马瑞芳。一部早期的、内容单一的《红楼梦》——对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考察[J].红楼梦学刊,2003(2). (5)刘相雨。明义《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的再考察[J]. 红楼梦学刊,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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