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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頫妻子是谁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王增宝 参加讨论

    高阳先生在其《曹雪芹年龄与生父新考》一文中,从“贾政,字存周”结合周公“摄政”的史实,得出结论:曹頫过继到曹寅家里,继任织造,只是作为一个过渡者,等到曹雪芹成年,织造还要回归曹寅一支,由曹雪芹接任。
    照这一观点来推测,曹頫进入其伯父家以后,就只是个架子、招牌,从他进入的那一天起,注定只是作为政治地位的象征出现,家庭的管理权不属于他。继任时年龄小没有能力掌管,从属于人,就是成人后,有能力掌管,也不可能得到。而且极有可能曹寅之妻李氏,曹顒之妻马氏会会利用这一时机,在一如既往地把持家务管理权的基础上,想办法加以稳固,替曹雪芹长大成人继任织造做准备。
    基于这一观点,我认为作品中王夫人就不会是贾政妻子,也不可能是曹頫的妻子,只能是曹顒之妻马氏。
    哪曹頫的妻子又是谁呢?我想除李纨之外不会是别人。首先说,李纨在贾府处于从属地位,啥事也不管——也不想让用她来管理,唯一的责任就是抚养孩子,有空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其余没有插手的机会。其二,曹頫康熙五十四年继任江宁织造时只有十六岁,没有结婚。而李纨的儿子贾兰却出生在康熙五十六年,这就已经说明,李纨是五十五年结婚,与之匹配人物是曹頫。研究者都知道,马氏没有这一对应关系,她在康熙五十四年之前就已经和曹顒结婚,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已有七个月的身孕在身。
    对李纨的家世,作品里有介绍:
    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子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
    这个家庭,理学氛围很浓厚,甲戌侧批在“李守忠”名字处就说:“盖云人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哉”。可见,李守忠在以理自守的同时,很注重理论的实践,把实践意义(用)看得很重,高于对理论的追求,也没忘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加以体现。
    鉴于此,李守忠的原型就是熊赐履,这从“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中“亦”字的涵义就能找到。
    “亦”字作“也”用,这是目前教科书中通行的解释,也是学界普遍的结论。然而,这仅仅是一种观点,不代表所有人的看法,更不代表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他不但用法不同,所体现的意义也有区别。为了对比,这里我随便从第三回、第四回找了些例子,读者看后就会明白是有区别。先看“亦”字:
    1、 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
    2、 一个是十岁的小丫头,亦是自幼随身的。
    3、 外亦如迎春等例。
    4、 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
    5、 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再如“也”字:
    1、 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
    2、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
    3、 除老父外,余者也都无庸虑及了。
    4、 这也是他们的 孽障遭遇,亦非偶然。
    5、 将此案了结,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王府。
    经过对比就发现,“也”字表达的都是唯一的判断,不存在别的选择,而“亦”字,不具备这个唯一的意义,有“两相须之意”,可用“既是….也是”来表示或理解。
    由此说来,李纨家虽说是金陵名宦,也是外地侨民。这正好与熊赐履的情况相符。
    “熊赐履,字敬修,湖北孝感人。顺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典顺天乡试,迁国子监司业,进弘文院侍读...... 吏部议赐履票拟错误,欲诿咎同官杜立德,改写草签,复私取嚼毁,失大臣体,坐夺官。归,侨居江宁。……赐履论学,以默识笃行为旨,其言曰:‘圣贤之道,不外乎庸,庸乃所以为神也。’”(1)
    上述熊赐履的事迹,与文本描写基本吻合,只有国子监祭酒,不见于史料。然而,也不是空穴来风,出于杜撰,司业本身就是国子监祭酒的副职,协理祭酒管理儒学训导的政务,而且是康熙十五年的事。之后于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复授礼部尚书,康熙三十一年调吏部尚书,康熙三十八年授东阁大学士,充《平定朔漠方略》和《明史》总裁官,官职已经超过四品,具备了祭酒的身份。
    这门亲事,应该是康熙指婚促成。
    熊赐履死后,为了不至于因此而看到他的家世败落,康熙曾经让熊赐履的门生捐银来救济。这批银子,就由曹頫来生息按时供给。但是,康熙并没有因此消除心中的惦记,会觉得曹頫年轻,平时奉命出入,不是很方便;就是奉命接济的银子,仅能糊口,解决不了熊家日常生活的全部所需的同时,考虑找个人从其他渠道给以补给。在这种情形下,曹頫的婚事必然会和熊家未婚的女子,进入康熙的思考范围,从熊家未婚的女儿中替曹頫找人选。如此一来,不但曹頫的事情解决了,关于熊赐履家的心事也有了可靠的托付,不用再过问,了却一桩心事。
    实际情形也正是如此。自从康熙五十五年之后,我们在曹家奏折中再也看不到熊赐履家的任何消息,可见康熙熊家的事情已处理好,曹頫的婚事也解决了。
    李纨的字“宫裁”应该包含这一意思。说到“宫裁”,很容易与“桃李春风结子完”联系在一起,结合贾珠死了,想到李纨从此没有了生育孩子的条件,说“宫裁”就是绝育。然而,这种理解是有错误的,脱离了曹雪芹的本意。因为他的意思很明确,宫指的就是宫廷,从来没有从自然主义写作方法上涉及到生殖器。于是,“宫裁”只能是专指宫中裁决的婚姻一事,不会是其他的事情。
    “李纨”是熊赐履的女儿已经很清楚,只是是第几个女儿,却成了问题。本来这不是问题,只要查看一下孔继涵写的《熊文端公女系表》就能解决的。可是,此表自从见于李昕在《曹雪芹与孔继涵》一文摘录有关孔继涵之母文句后,其余的内容,一直无法找到,查阅目前影印的孔继涵《杂体文稿》,也没有。看来只能靠分析来介绍了。
    照曹頫出生时间推算,嫁给曹頫的这一位应出生在康熙三十八年左右,因曹頫就出生在这一年,从班配的角度只能是相仿,不会相差太大。名字可能是“采芄”,取自《诗经.卫风.芄兰》中词义。
    首先说,熊赐履给女儿取名有从《诗经》借典的习惯。其长女采繁,就取自《詩·召南·采蘩》,小女淑芬结合《诗.周南.关睢》得来。其次,采某某与淑某某,出自不同的母亲,故“采芄”说明其母是陈孺人。其三,“采芄”暗示了曹頫进出熊家遇见女孩子的心态,极有可能“采芄”对他已有了好意,这与康熙的顾虑吻合。(3)其四,采芄,是曹雪芹创拟“李纨”和其字“宫裁”的来源。芄和纨同音相谐,采与裁也相谐,宫字专指宫廷,可见,曹頫和采芄的指婚人是康熙,从身份出发借用的。
    由此看来,曹頫之妻是熊采芄无疑。
    注:(1) 《清史稿.熊赐履列传》卷四十九。
    (2)《诗经全译》袁愈荌等著译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6第一版 p90页“说明”:
    (3)同(2),见“说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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