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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五媒体”到后现代文化——中国学者研究视域中的“手机短信”综述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蒋晓丽 参加讨论

     “手机短信”究竟是什么?它将给中国人生活、心理、文化带来那些变化?今后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加强研究?为了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实践,对中国学者在这一新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整体扫描与综述,就显得较为重要。
     由于中国学者对于手机短信的研究时间仅有5年,论文总体数量不多。笔者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的相关代表性文章为主要对象,辅之报刊网络上较有影响的文章,采取文本阅读和阐释的方法展开研究。相对于严格的文本分析,它可能在科学性上稍逊一筹,但其长处更明显:灵活地展示一些深层次想法和观念。
     中国传播学者对手机短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本体论研究,核心问题在于它是不是“第五媒体”;另一方面,以现实生活为背景,关注手机短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包括给人们心理(特别是青少年)及文化带来的变化。下面笔者就以此为框架,展开综述。
     一、手机短信的本体论研究
     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看到最早的、2000年仅有的一篇研究手机短信的学术文章认为,手机技术发展,其媒体工具的特性越来越彰显,利用手机短信向客户终端提供新闻,可以使新闻无处不在。作者惊喜地展望,“手机正在成为媒体工具”。[1] 他的预言很快在2003年1月变成现实:新浪网新闻中心收到通讯社发来的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失事的消息,10分钟后向手机短信新闻订户发出第一条消息,这是国人收到该新闻最早的报道。于是,有人提出手机短信发掘了“一种新的新闻传播方式”。[2]
     2003年3月20日,美伊战争爆发,“荆楚在线”网站“关注伊拉克”手机短信栏目的订户,每天无论在何地都第一时间了解到战争进程。再加上手机短信在非典时期的表现,有人认为,手机短信在传播速度和效率方面,已经超越了传统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媒体。[3] 作为媒体重要特征之一的实效性,手机短信的优势得到充分的表现。接着,关于手机短信是“第五媒体”观点被大胆提出来。“一个全新的信息技术却不能不受关注,它被称为第五媒体,这就是手机短信”。[4]
     大量的文章围绕其媒体属性进行论述和补充。有文章认为,手机短信融合了报纸的书写、互联网的互动,又可自由移动,代表无线媒介的先声,故手机短信就是“第五媒体”。[5]
     和其他传统媒体一样,有研究者认为,手机短信有宣传教育功能。第14个“世界人口日”广州市“移动伊甸园”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首都精神文明办公室和移动、联通开展的“彩虹行动”,向市民征集北京申奥成功两周年的手机短信,都是例证。[6] 也出现了一些专门从事一些短信写作的作家。[7] 如新浪网专栏“戴鹏飞原创短信”的戴鹏飞被称为中国短信写手第一人,其原创系列的短信,首日发送人气超过2000次,第二天为10万次。[8] 这些短短的70字,峰回路转,与东方文化含蓄性相契合,里面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借助个性化而又艺术性的语言反映时代变化与社会情绪,正成为新民谣的载体。[9] 让人轻松幽默、且受到教育,显然需要文采和智慧,手机短信写作大有研究,有学者认为还要充分灵活地调动多种手段,传神地表达出自己的感受。可以大展拳脚,不拘泥于形式,开拓出一片广阔自由天地。[10] 为了使受众受到教育,引领手机短信教育功能,最近还出版了首部手机短信诗集《我只在我眼睛里》,由21世纪出版社推出,志在挑战那些“黄段子”。[11]
     相比较来说,手机短信的娱乐功能更为明显。手机短信内容很适合表现幽默的内容、独一无二的思维逻辑,是一种新的娱乐方式,一切都可以成为玩笑的文本,中国人的幽默得到充分体现。[12] 与传统的被动接受不同,发送者自己可以亲手编写,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从网站找,或订做。互动中,亲切,娱乐性更强。[13] 现代社会的繁忙,使人难得轻松一笑。当代媒体很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娱乐功能,人们很珍视手机短信的娱乐功能,像电视上的娱乐节目,使人们感觉到“第五媒体”的价值。因此,充满智慧的手机短信的幽默性也成为研究对象。设歧就是其中一重要的曲折、引人入胜的修辞手法,同时也是表达和接收双方期待心理和思维惯性共同作用的结果。[14] 有学者对手机短信的娱乐功能大加赞赏:“从某种角度看,沟通时的信息传播也许只是表象,而娱乐功能才是精髓”。[9] 除了具有传统媒体的某些媒介功能,手机短信还有超越的地方。有文章认为,报纸、广播、电视属于单项传播方式,观众只能被动接受;互联网可以互动,这一点来说,手机短信是互联网的延伸。同时,无限移动的特征,使得发收短信自由便利而又经济。[15]
     就传播效果来看,有学者认为,短信交往相比之网络,其熟悉度高,信息更为诚信,传播效果要好得多。同时,在大众传播的小众化时代,手机短信更灵活、自我表现性强,更富有个性。[16] 其他媒体没有这方面的优势。
     结合中国的实际,从运用范围来看,手机短信成本低,随时随地可以发送,在中国这个13亿多的人口大国可以被广泛适用,影响力广泛。[13] 作为一种新的沟通方式的手机短信,2000年在移动通讯还是寂寂无名的业务,2001年达190亿条,下一年为900亿条。[17] 仅2004年春节发送量就超过70亿条。2004年中国手机用户2.5亿,手机短信发送每天超过3亿条。就使用和影响范围而言,更有理由说服人们是手机短信而不是别的媒介是“第五媒体”。
     当一部分学者肯定或部分肯定手机短信具有媒介属性而成为“第五媒体”时,另一部分学者则提出怀疑。首先,有文章指出,有必要把“手机”和“手机短信”区分开来:手机短信是“一种传播内容”,不具备作为媒介的本质规定性;手机是一种媒体,可以传播多种内容,而且具有“人性化趋势”和“补偿媒介”特征,是手机而不是手机短信最有资格成为第五媒体。[18]
     从定义上,有学者一开始就反对滥用“第五媒体”这一名词,按严格的媒体定义,认为开发利用媒体时,莫忘本质的东西。[19] 有文章认为,“第五媒体”应该是对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的“破坏性创造”后具有“立体”强大功能的新媒体。而手机短信只是手机的一种功能,不是一种媒体,不具有媒介所具有的普遍性。对“第五媒体”浮出水面,短信功不可没。但是,手机作为独立媒体还很遥远:目前还定位于通讯行业,缺少媒体的原创内容、健全的采编队伍等。[20] 有文章说,手机短信是商业化操作的结果,其实手机(手机短信)就是四大媒体的“手机版”。[21]
     也有文章试图把手机短信、手机和大众媒介的关系分析清楚。认为手机并不具备作为大众传播媒体的条件,只是一个通讯工具而已。手机短信使手机具有了媒体的功能。手机短信不等同于第五媒体,它仅仅作为通讯工具手机的一个辅助功能。[22]
     关于手机短信是不是“第五媒体”的研究,陈力丹先生做了这样的表述:“手机短信是一种延长时间而不是缩短时间的传播方式。它对社会和日常生活产生的冲击力,不是来自信息交换的内容,而是来自发送它的数码技术,发送方式这些形式主义的要素。”[23]
     另一种对于手机短信的研究侧重于它对媒体传统影响。有文章认为,手机短信是现代通讯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它在广播节目中更多参与性、内容的简练、选择性强和多边交流的特点,取代热线电话是一种必然。[24] 有人认为手机短信和电视台的结合,使欧洲的互动电视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腾飞,手机短信成为互动电视的主角,创造了出乎意料的效果。电视台开展手机短信业务,既能够促进传统业务,又可以较快进入和占领主流媒体阵地的一个极好切入点。[25] 也有人认为,手机短信在传输速度上不如互联网,第五媒体的内容主要来自传统媒体,但它仍不失为其他媒体形式的高效补充。[26]
     纵观手机短信本体论,争论的结果渐趋明朗,那就是手机或手机短信不是第五媒体,是传统媒体的有效补充。手机只能是第五媒体的雏形,如网络媒体是第四媒体,移动媒体可能是未来的第五媒体。[27]
     二、手机短信与社会生活
     再进入我们论述的第二个层次,就是把手机短信放在现实生活的背景下进行研究的。
     从传播的人性化上,有学者认为手机短信给了手机族们巨大的自由,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随时随地编制发送、接受手机短信。[28] 短信丰富了亲朋好友、恋人同事之间情感交流的方式,复苏了视觉符号在情感传播中的活力,人际交往的方式有了新变化,手机号码与个人捆在一起。人们生活方式、心态的变化,使大众越发崇尚娱乐化。同时,也缩短了传统媒体造成的“信息鸿沟”。[29]
     另有文章指出手机短信主要流散于彼此熟悉和信任的人际群体中,因而受众确信度较高,这助长了谣言的威力。短信传播是一种非制度化的传播,接收终端具有私密性,所以借助其扩散的色情信息、欺诈信息、流言蜚语、垃圾资讯很难监控。[30]
     以非典时期为例,学者通过大量实证性研究,证明手机短信在传播谣言中的作用。将面对面告知、电话通话以及手机短信合并为“人际传播”渠道,看电视、看报纸、听广播、上互联网合并为“大众传播”渠道,则人际传播占72.1%,大众传播占27.9%。[31] 仅仅2003年8日到10日,广州的手机短信量就增加了500万条。[32] 认为手机短信的作用巨大,与亲身传播相比传播速度更加快捷便利,为流言的传播添上了翅膀。甚至较有影响的媒体出现了“手机短信流言纷飞,报纸电视稳定人心”的文章。[33] 在此基础上,也引发对手机短信控制的思考。认为谣言在非典中的流传,显现短信的非控制性。并指出我国尚无控制手机短信的法律,在技术层面也很难做到,因此出现了短信管理的真空。[34]
     其中最能表现研究者担心的是手机短信对青少年的影响。有人指出,手机短信混杂着不道德、反道德的内容,如黄色内容的短信,侵犯着人类的道德心理,抑制着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导致个体群体道德水平的下降。[35] 特别是在高校,有人对大学生不分场合乱发短信造成诚信度降低、人际交往流于形式、不良信息损害身心健康等问题进行论述,认为它挑战着高校的道德。[36] 有人提出运营商管好源头,政府方填补管理空白,制造商过滤手机功能,用户加强自律的管理设想。[37] 但这些解决方案多数要么可操作性不强,要么不现实。
     有文章认为,手机短信是一种语言现象。而语言现象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青年是手机短信的主要创造者,也是主要的接受者,手机短信反映青年文化发展变化的征候和趋势,折射出社会现实生活背景。[38] 其中也不乏实证研究。有文章专门对上海大学生使用手机短信情况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学生中86%的人使用手机,其中有96%人使用短信功能。而且日常交往中,手机短信是首要方式,不良信息只占7.5%,多数大学生对手机短信持肯定态度。[39]
     有一部分关于手机短信的研究延伸到司法领域。有人指出,在网络犯罪中,手机短信平台不只是确认密码,还通过捆绑式策略,成了色情网站的支付平台。[40] 有人专门对手机短信诈骗的特点进行分析,认为它具有隐蔽性、团伙作案居多、证据获取困难及法律漏洞多的特点。[41] 有文章认为,近年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日益猖獗,法律上又没有短信侵权的明确规定,令人担忧。应该按照依习惯、法理、判例补充法律漏洞。[42]
     随着手机短信研究的发展,人们已经把视域由日常生活转向更深层次的文化领域。有人认为手机短信文化是一场生活方式和娱乐形式的革命,人际交往的肤浅化、内容的诚信度低是其文化背后的冲突和危机。[43] 有文章认为,短信文化是年轻人的文化,绝非昙花一现,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可能引起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它的核心是娱乐——无可救药的娱乐,将民间的、私下的、口头流传的文化以文字的形式传播开来,创造了一种新的“大众文化”,可以看作对“精英文化”的一次反叛。这种具有反叛精神的文化,就是“后现代文化”。[44]
     对手机短信文化影响的研究才刚刚开始。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手机用户2007年可能突破4亿,到2010年将达到5.8亿。手机短信将延伸到中老年人和中小学生那里,短信文化也将涤荡着他们的思想。短信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并在不断进步的科技的伴生物,我们也许要更多地面对现实,手机短信控制方面的研究,不要只停留在理想状态或道德层面,更应该是现实的、可操作的。目前这些方面深层研究还不够,特别是这种后现代即“造反”文化,作为手机短信的重要内容,它的颠覆性和反叛精神影响可能是广泛而又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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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01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0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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