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红楼梦》 第一回里说:这书原稿是一个什么空空道人从一块石头上抄写下来的,故名《石头记》;后来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遂改《石头记》 为《 情僧录》 ;东鲁孔梅溪题为《 风月宝鉴》 ;“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 ”云云。 所谓“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这部书其实是曹雪芹做的。但曹雪芹的事迹家世,著书时代等等,却到最近,才由胡适之先生考定。现在我们知道曹雪芹名霑,是满洲正白旗人;他家是八旗的世家,几代都在江南做官;雪芹的祖父曹寅做了四年苏州织造,二十一年的江宁织造,同时又兼做了四次的两淮巡盐御史。曹寅死后,他的儿子曹颙接着做了三年的江宁织造,他的儿子曹頫接下去做了十三年的江宁织造。曹雪芹便是曹頫的儿子,曾随他的父亲在江宁织造任上,约有中年之久。(康熙五十四年到雍正六年。)曹寅在江南做官的时候,适值康熙帝屡次南巡.当时曹家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差使。曹寅会写字,会做诗词,有诗词集行世,他自己又刻有二十几种精刻的书;他家中藏书极多,精本有三干二百八十七种之多。曹寅又是刻《居常饮撰录》的人,曹家对于吃食,非常讲究。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子四次丑次;他们又不会理财,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以致干亏空,破产抄家。曹雪芹就是在那样的繁华旧梦中过来的人。他死在乾隆二十九年,不过四十多岁。《红楼梦》 是他在穷愁潦倒中写的。他有一个儿子,先死了,他亦因此感伤成病。他死后,还遗留一个“飘零”的“新妇”。 这就是我们现在知道的《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的身世。读者倘要细细研究,请读胡适之的《红楼梦考证》。 二 曹雪芹积“十年”之力,“增删五次”,始成此《红楼梦》 。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乾隆五十六年以前,离曹雪芹故世约二十年中间,《红楼梦》只有抄本,只有八十回。到了乾隆五十七年有程伟元者始用活字排本,则已是一百二十回了;程伟元的序里说;“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爱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港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版,以公同好。”这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出世后,其余各抄本,都被淘汰。然程刻一百二十回本,又有一种.出版略迟,和初版比较起来.颇有校改修正之处。胡适之先生称那初版为“程甲本”,称此订正版为“程乙本”。两者之中,“程乙本”远胜于“程甲本”。现在亚东图书馆的标点本《红楼梦》 即是根据了“程乙本”的。读者倘要详细知道这两种“本子”的优劣,请阅亚东版《红楼梦》 的胡序及汪原放先生的“校读后记”。 此外,有正书局石印的一部八十回本的《 红楼梦》 ,据胡适之先生的推测,大概是“乾隆时无数展转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这便是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最初八十回本”的《红楼梦》 。 曹雪芹当年大概只做了八十回,而且是“未定稿”。他死后,书传于外,好书者互相传抄;且因书中主要人物都未有结束,于是好书者又续作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了。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本就是曹雪芹的原本八十回加上了“续作”四十回。程伟元所说的“鼓担”上得了十数卷,是一种托词。续作那后四十回的人叫做高鹗。“程乙本”上有高鹗的一篇序,和七条“引言”; “引言”中谓‘’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 … 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诊,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可知高鹗不但托名“鼓担”续作了四十回,还把前八十回的各种抄本加一番整理的工夫。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五十三年中举人,六十年乙卯科的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后来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的同考官,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他补作《红楼梦》四十回,大约在乾隆五十六年到五十七年那时候。 这是我们现在知道的《 红楼梦》 一百二十回“增订补作”的小史。 三 曹雪芹写这《红楼梦》有什么用意呢?《红楼梦》开卷第一回里说;“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日,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饮甘餍肥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现在我们知道了曹雪芹的身世以后,便觉得这一段话明明是作者的“著书缘起”,书中何事何人,无非是作者的生活经验而已。书中人物姓名自然是“贾”(假)的,自然也影射着若干真的人,可是这些真的人无非是作者“半世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书中的“贾宝玉”明明即是作者的化身;又有一个“甄宝玉”,也是作者假设来提醒读者的。《红楼梦》只是一部自叙传性质的小说。 曹雪芹以前,没有人做过自叙传性质的小说。曹雪芹虽然勇敢地创始了,却也不敢彰明较著说是自叙;所以他在第一回中吞吐含糊假托了空空道人和“石头”上的故事。因为他的第一回语意吞吐含糊,而中国向来又没有自叙传性质的小说,于是从前研究《红楼梦》的人总是转弯抹角地去用心思:或谓此书为政治小说,有民族主义的排满思想;或谓贾宝玉影射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纳兰成德;或谓此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在这里,我们不及细述,读者可看胡适《红楼梦考证》中对于诸说的辩驳。 可是一部自叙传性质的小说总也有一个中心思想,《红楼梦》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呢?作者在开卷第一回中虽然表示了深自忏悔的意思,可是他全书是写婚姻不自由的痛苦。《红楼梦》前八十回(即曹雪芹的原作),一方面展开了贾宝玉的“三角恋爱”,一方面也就写了婚姻不自由的痛苦。不过曹雪芹仍旧不敢明明白白攻击婚姻不自由的礼教,所以他又造出“通灵宝玉”和“灵芝覃”的神话,以为掩饰。再者,像他那样生长在富贵家庭中的人,要反抗而不得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逃避到“宿命论”里去,所谓“木石姻缘”也就是他躲避的意识的表现。 四 《 红楼梦》 以前,中国没有自叙传性质的小说,这话,前面已经说过了。《水浒》 ,自然也是一部伟大的杰作,― 在社会意义上,比《红楼梦》 还要伟大些;但是《水浒》 这书,是同一题材下的许多民间故事,经过了一二百年的长时间的发展,然后“形成”了的。《水浒》,严格说来,不是“个人的著作”。《红楼梦》 是不同的。它是“个人著作”,是作者的生活经验,是一位作家有意地应用了写实主义的作品。所以从中国小说发达的过程上看来,《红楼梦》 是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可惜乾隆初年《红楼梦》“出世”以后,虽然那时的文人惊赏它的新奇.传抄不已,虽然有不少人续作,然而没有一个人依了《 红楼梦》 的“写实的精神”来描写当时的世态。所以《红楼梦》本身所开始的中国小说发达史上的新阶段,不幸也就“及身而终” 。 其次,《红楼梦》是写“男女私情”的。《红楼梦》以前,描写男女私情的小说已经很多了,可是大都把男人作为主体,女子作为附属;写女子的窈窕温柔无非衬托出男子的“艳福不浅”罢了。把女子作为独立的个人来描写,也是《红楼梦》 创始的。贾宝玉和许多“才子佳人小说”里的主人公不同的地方,就在贾宝玉不是什么“风流教主”、“护花使者”,而是同受旧礼教压迫的可怜人儿。《红楼梦》中那些女子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是作者观察得的客观的人物,而不是其他“才子佳人”小说里那些作者想象中的“美人儿”。这一点,也是曹雪芹所开始的“新阶段”,但后来人并没能够继续发展。又次.《红楼梦》的“技巧”也是后来人不曾好好儿发扬光大的。《红楼梦》写“人物”的个性,力避介绍式的叙述而从琐细的动作中表现出来。林黛玉在书中出场以后,作者并没有写一段“介绍词”来“说明”林黛玉的品貌性格;他只是从各种琐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个活的林黛玉来。读者对于黛玉的品貌性格是跟着书中故事的发展一点一点凝集起来直到一个完全的黛玉生根在脑子里,就像向来认识似的。《红楼梦》中几个重要人物都是用的这个写法。《水浒》 的人物描写也是好极的,也是用了这个写法的;但是《水浒》 中人物的个性在接连几“回”的描写中就已经发展完毕.以后这人物再出现时就是“固定”的了,不能再有增添;例如武松,如鲁达.在专写他们那几回书中,他们是活的,但在武松、鲁达合传的那一回书里,这两个人就都没有什么精采。所以《水浒》写一百八人的个性(其实不过写了三十几个)是写完了一个再写一个,故到后来这些已经写过的人物再出现时,就呆板板地没有精采。《 红楼梦》则不然。《红楼梦》里许多人物都是跟着故事的发展而发展的,尽管前面写王熙凤已经很多,你自以为已经认识这位风辣子了,然而后来故事中牵着凤姐儿的地方,你还是爱读,还是觉得这凤姐始终是活的。 《 红楼梦》是没有扭捏做作的。全书只写些饮食男女之事,并没有惊人的大事,但同类性质的书往往扭捏做作出许多“惊人之笔”,希望刺激读者的感情,结果反令人肉麻。《红楼梦》 并不卖弄这样的小巧。它每回书的结尾处只是平淡地收住,并没留下一个“介绍词”引诱读者去看它的下一回书。但是读者却总要往下看.不能中止。《 红楼梦》 每一回书中间也没有整齐的“结构”。它只是一段一段的饮食男女细事,但是愈琐细愈零碎,我们所得的印象却愈深,就好像置身在琐细杂乱的贾府生活中。“稚齐的结构”自然是好的,不过硬做出来的“整齐的结构”每每使人读后感到不自然,觉得是在“看小说”,觉得“不真”。 五 陈独秀先生曾说:“我尝以为如有名手将《 石头记》 琐屑的故事尽量肠削,单留下善写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国近代语的文学作品中代表著作。”(见亚东版《红楼梦》 陈序)在下何敢膺称“名手”,但对于陈先生这个提议,却感到兴味,不免大着胆子,唐突那《红楼梦》一遭儿。自家私拟了三个原则,以为“尽量删削”的标准;第一,“通灵宝玉”、“木石姻缘”、“金玉姻缘”、“警幻仙境”等等“神话”,无非是曹雪芹的烟幕弹,而“太虚幻境”里的“金陵十二钗”正副册以及“红楼梦新曲”十二支等等“宿命论”又是曹雪芹的逋逃,放在“写实精神”颇见浓厚的全书中,很不调和.论文章亦未见精采,在下就大胆将它全部割去。只有贾宝玉口里衔来的那块玉因为全书中屡屡提及,好像是一根筋,割了就不成样子,只得让它留着。但是讲这块玉的来历的“神话”却不便照留。又贾宝玉最后一次“失玉成病”以及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三番两次的“鬼混”,倘使全删则前后故事很难接梯,因此只删了一部分。这完全是为了迁就“故事”。若依“文章”而论,则此一桩“公案”本为高鹗续作,意义技巧,两无足取。还有贾宝玉最后一次游了“太虚幻境”,偷看了册子居然醒后记得牢牢地一段,也是高鹗的败笔,但删之无伤于故事的联络.所以就删了去。 第二,大观园众姊妹结社吟诗,新年打灯谜,诸如此类“风雅”的故事,在全书中算得最乏味的章回。从前中国有些作家都喜欢在书中擂进些诗歌酒令等等,无非要卖弄他有几首“好诗”和几条“好酒令”;曹雪芹于此也未能免俗。这一部分风雅胜事,现在也全部删去。但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一大段文字却因是介绍”大观园”的,就便留着。 第三,贾宝玉挨打,是一大段文字,“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样正照风月鉴”,又是一大段文字,贾政放外任,门子舞弊,也是一大段文字,可是这几段文字其实平平,割去了也和全书故事的发展没有关系,现在就“尽量删削”了去。此外,如焙茗闹书房。蒋玉函的故事,贾琏和多姑娘的故事等等横生的枝节,留则碍眼,不留也无所谓可惜,现在也一笔勾消。至于秦可卿的丧事,元妃省亲.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贾母的丧事等等,本在可删之列,但是这几段文字描写封建贵族的排场,算得很好的社会史料,所以就留下来了。此外小小删节之处,不能一一列举,而删节的理由也不外是“并不可僧”而已。 总计前后删削,约占全书五分之二。既然删削过了,章回分界就不能依照原样,所以再一次大胆,重订章回,并改题了“回目”。研究《红楼梦》的人很可以去读原书。但是中学生诸君倘使想从《红楼梦》学一点文学的技巧,则此部节本虽然未能尽善,或许还有点用处。 末了,应当声明这节本的原本就是亚东翻印的“程乙本”。 一九三四年五月 原载:(上海《申报》. 1936 年l 月1 日) 原载:(上海《申报》.1936年l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