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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黄金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云乡 参加讨论

    金锞·金价
    《红楼梦》写到金器、金子的地方很多,有的不但说到金子,而且说到了金价,这是涉及到“经济史”、“货币史”的问题,在目前世界上黄金价格猛涨的情况下,谈谈《红楼梦》中的金价,也是很有意思的。《红楼梦》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写宁国府过年的准备,道:
    正值丫头捧了一茶盘押岁锞子进来,回说:“兴儿回奶奶,前儿那一包碎金子,共是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里头成色不一,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说着递上去。尤氏看了一看,只见也有梅花式的,也有海棠式的,也有笔锭如意的,也有八宝联春的……
    这一段金子写得非常具体,一包碎金子:包括残缺手饰,如镶珠宝的钗环等,珠宝掉了,只剩下一个金托子;零星金叶子、金豆、剪断的镯子、金块等,式样太陈旧的残缺的金琐片、金头面(即发饰)等;各种镶嵌物上掉下来的金饰、金玉如意上掉下来的如意头,镶金牙筷、乌木筷子上掉下来的筷子头,解手刀鞘上掉下来的饰件,衣带钩等,再有残缺金用具,金碗盖、金茶托、零星金钮子、碰扁的金碗、金杯等。总之都是些不成件的,不能再按照它原来用途使用、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因而都要回炉熔化,重新浇铸。所谓“里头成色不一”,就是这些碎残金器中,纯金的成分不同。过去金首饰,有所谓“足赤”的说法,意思是百分之百的赤金。(赤金就是指纯黄金,另有紫金,是在“一氯化金”中加上“二氯化锡”的成分,金呈紫色。第十八回记元春的赏,有“紫金笔锭如意锞十锭”,就是这种紫金。)而实际旧时冶炼黄金,能达到“九九九”的纯度,基本上已是很好的纯金足赤了。而一般金器则大多是九八、九七,即金中总有百分之二三的杂质。再加镶嵌的金件都有焊锡、灌银等,因为各件碎金其纯度的程度不一,所以用“里头成色不一”一句话而概括之。为了使一般读者了解金器的“成色”情况,这里引一条故宫博物院出售金器的资料。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分三次标卖一些残破金器,在八月十二日第三次出售残废金质器皿,其中第一标是:
    金八仙九件原镌“二两平”重量是三九一两四钱七分,原镌成色八成,现秤“市平”重量三八五两四钱四分。
    得标商号是宝源金店,其投标情况是:
    剔除灌铜、银块、灰锈等重量五钱六分。净得重量三八四两八钱八分,所投每两成色是六八三二(较原镌八成低一一二八),折合足金是二六二两九钱五分零零一丝六忽(即两后计六位小数),每两价值是一○二元一角,总标价是二六八四七元一角九分。
    以上资料是《故宫博物院三次标价残废金质器皿经过情形》一书引用的。可以看出残缺金器剔除杂质及折算成色的情况。当年银钱及金饰业在收入金银的时候,总是压低成色,这样自然可以获得利润。而在付出金银实物,总是抬高成色。当年各种金器首饰等,在底部均镌有印记,如“足赤”,“九金”等。故宫所售之金八仙,原镌“八成”,就是当年浇铸这套八仙的商号所镌,对成色自有抬高处,而出售时投标商号,对其成色又有意压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价被商家无偿地巧取了。宁国府用碎金子倾成锞子,除去实际应付的费用而外,商家从折合成色上获得的利润,要比应付的工费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碎金子,“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倾”就是把碎金子在炉上熔化成金液,然后再倾入各种花样的模子中,冷却后翻出,就是所说的“梅花”、“海棠”(指形状)、“笔锭如意”、“八宝联春"(指花纹)等小锞子。“锞”字,旧时标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髁。俗音则读成“课”字,即金银“锞”子,读成去声。过去作为货币交流的金银,名称有“元宝”,简称“宝”,“锭子”、简言“锭”,即“铤”字,再有就是“锞子”、“元宝”,宋代是钱名,宋太宗赵光义淳化改元(公元九九。年)铸钱,亲笔书“淳化元宝”。终宋之世,“元宝”都是钱名,无金银元宝名。银元宝是从元代开始的。《元史·杨湜传》:
    以湜为诸路交钞都提举,浞请以银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
    赵翼《陔余丛考》所考“元宝”与此基本上一样,又推论到金代。自元代以后就把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一般叫作元宝了。十两、五两叫作“锭子”,就是古代的“铤”字,小的一两、二两叫作“锞子”。一百五十多两金子,倾成二百二十个锞子,每个重量七钱不到。这七钱不到小金锞子,每枚值多少钱呢?当时的金价如何?在这一段中未写明,但就在同回书另一段中却写到了。乌进孝来送年租,进来见贾珍、贾蓉,乌进孝笑道:“……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呢?”贾蓉等忙笑道:
    ……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
    再有第六十九回凤姐的话:
    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便剩了还有二十几两,你要就拿去。
    这两则都写到了当时的金价,虽然不够十分准确,前面贾蓉说的一千多两,是举个成数。后面三百银,应该说是三百两才对。银数具体,但两个项圈多少两未写明,而且是“当”,价钱要比卖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话略作分析,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金价。贾蓉所说一百两金子,一千多两银子,“一千多”,虽系未定词,但习惯是指一千出头,即一千零几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说“一千多两”了。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卖自然不止此数,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个值近二百两,如系纯金,按贾蓉所说价格,则重量在十五两左右。作为一个项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当时,这样重的金手饰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见人家保存的清代中叶的三段拧麻花镯,每只有重五、六两的。因之十五两的金项圈,在当时也是实在的了。
    我国金价,在古代因为度量衡不统一,远古的情况复杂。近古明清二代是十分清楚的。俞正燮《癸巳存稿》云:
    《元史。食货志》:至大三年九月钞法,银钞一两,准黄金一钱。明时则以汉例为五换,弃州(王世贞)史料笔记云:永乐五年,金一两折钞四百贯,银一两折钞八十贯。这是明代初年的官定价格,是与大明宝钞的兑换率。实际在商业上有涨有落,金价是浮动的。钱泳《履园丛话》中记云:顾亭林《日知录》记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四两易黄金一两。十八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按此换算率同俞正燮说的一样。不过对钱数的说法不同。俞正燮所说八十贯,实际是八百文铜钱。)永乐十一年,则银七两五钱,万历中,亦只七、八换。崇祯中,已至十换。国朝康熙初年,亦不过十余换。乾隆中年,则贵至二十余换,近来(指嘉庆、道光年间)则总在十八九、二十换之间。
    这里所说乾隆中年,金价贵至二十余换,可能指作成的首饰、器皿等,而一般金银换算,如贾蓉所说,似较此为低。《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二曾记有乾隆时一案例:“西峰寺案”,内中反映出当时金价。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西山戒台寺北西峰寺截发修行妇人,法名“了义”,俗名张李氏,顺义县人。装神治病骗钱,由其寺中查出金六十四锭,重二百八十两,银二千六百两,金镯四只,计重八两。据招认:
    户部员外郎恒庆(原任山西巡抚图恩恩之子,现任户部银库员外郎)之妻宜特莫氏,素患痰喘病症,亦经民妇祈祷痊愈,宜特莫氏每月给养瞻银四、五十两不等。又听从民妇令合银一万七千余两,重修石弯地方三寺。又添筹金子二百八十两,合计共银二万余两。
    所说二万余两,最多亦不过二万一二千,不会到二万五千两。已付一万七千两,距二万余两,所缺之数,在三千到五千两之间,以二百八十两黄金补足。如以三千两计每两黄金不过白银十两七钱;如以五千两计,则每两折合白银十八两多。则接近钱泳所说的“十八九换”。而与贾蓉所说的又稍有距离,因一百两金子等于一千八百两白银,则不好说是“一千多两”了。而凤姐说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到当铺里去当金器,那在当年是最硬气的“当头”,如当价只照实价低二成,则项圈实价三百六十两,每个一百八十两,则仍是十两重一个。较前面所分析,项圈重量要轻五两。不过这已是在《红楼梦》成书近四十年后的金价了,在《红楼梦》时代,即乾隆初年,据分析:金价应在十两白银以上,十五两白银以下,这样比较接近真实些。以之解释贾蓉的话和凤姐的话,都是讲得通的。
    金价是不断上涨的,即以白银来兑,其比例也越来越高。清末华学澜《庚子日记》十一月初八记云:
    魏玺亭世兄来,言由昌平州始回,黄金四两为其乡人强借二两,其二两易银不及六十两。
    所谓“不及”,是说卖得便宜,然卖得便宜,也已合到三十两换一两,较之《红楼梦》时代,黄金的实际价格,已增加了一倍以上。这距《红楼梦》时代,不过一百三十年左右。再过三十多年,即一九三二年,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器的时候,如前所引,每两是一百零六元现洋,以每枚银元“七钱二”折合,那也足要合到七十来两白银才能买到一两黄金,较《红楼梦》时代,实足上涨五倍左右,较庚子(一九○○年)时,也足足要上涨一倍多了。其故安在呢?这要请经济学家,货币学家来讲出个所以然了。
    金饰·虾须镯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写湘云、平儿等人烤鹿肉吃,平儿也是个好玩的,“因而退去了手上的镯子,三个人围着火,平儿便要先烧三块吃……吃毕,洗了一回手。平儿带镯子时,却少了一个,左右前后乱找了一番,踪迹全无。”凤姐说知道镯子的去向,埋下伏线。接着在第五十二回中写出,原来是怡红院坠儿所偷。平儿道:
    究竟这镯子能多重?原来是二奶奶的,说这叫做“虾须镯”;倒是这颗珠子重了。
    第一句反问语气,是表示这镯子是很轻的。即单从重量说,所值有限,不必东找西找。当时镯子一般有多重呢?在《金锞·金价》一节中所引乾隆五十三年七月步军统领绵恩奏,查抄西山西峰寺修行妇人张李氏案中,有“金镯四只,计八两重”。以这一例计算,每只镯子只二两重。这在后代说,已经是很重的镯子了(四五十年前,北京天宝、开泰等金店打韭菜叶镯子,一般都是一两一只,二两一对);但在当时,是一般韵,还有比这重的,老式三股拧麻花镯子,有重到五六两一只的。大抵古代金镯一般都重,明代查抄严嵩家的清单,后人编为《天水冰山录》,“镯钏”项下记“金花钏一十件,共重七十四两二钱”,那一只也将近七两重。平儿的意思先说这镯子轻,没有多少重量,是排斥了这种一般以重量计算金镯价值的说法。那么以什么计算呢?就是以作工特殊或镶嵌珠宝来计算价值,这就比单纯以重量计算金价珍贵得多了。再有象当时大观园中那些个人物,如单纯带上一对平淡的“蒜条式”或“韭菜叶式”的金镯子,就算分量很重,也是寒伧的、乡气的。那么要带什么呢?第一不管金银,先要作工精细,雕凿镂刻成各种花纹;第二或者嵌宝石,或者镶美玉,或者托珍珠,都不能单以黄金的有限重量来计算价值,审识美观。试看第三回所写凤姐的金饰:
    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再看第八回所写宝钗的金锁:宝钗被他缠不过,因说道:“也是个人给了两句吉利话儿,錾上了,所以天天带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一面说,一面解开排扣,从里面大红袄儿上将那珠宝晶莹,黄金灿烂的璎珞摘出来。宝玉忙托着锁看时……再看第六十三回芳官的金坠子:
    右耳根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得面满月犹白,眼似秋水还清。
    这几样东西先稍作解释,第一项圈不象后来的项链,是软的套在衣内。项圈的“圈”是活口的、是硬的,一个金圈,扣到胸前韵“螭头”上,再镶嵌珠宝,垂以缨络,是带在衣服外面的。因系硬圈,又有重量,所以带在胸前,不大晃动。不象西式的金链“鸡心”那样垂着晃动。第二“金锁”是系在链条上的,有的是薄薄的锁片,金叶子压的;有的空心的,金叶子压出花纹再包焊的;有的是实心的,金块錾刻的。宝钗说“不然沉甸甸的”,这个金锁自是金块錾刻的了。金子比重高,所谓“寸金寸斤”,即一寸见方即一斤重。一个实心金锁,最少也有三五两重了。而金子韧度高,金叶子很薄,空心金锁,就没有多少重量了。第三“金坠子”,康熙时柴桑《京师偶记》云:珥,耳饰也。俗名“耳塞”,南人曰“耳环”,北人曰“耳坠”,近皆饰以明珠,胜国(指明代)宫中,则俱用蓝宝石。
    所以芳官,一个耳朵叫“玉塞子”,一个叫“金坠子”,这都是有来历的,而且都是镶嵌的。从这三个例子中,先可看出当年以黄金作为首饰的一些特征。
    金饰在我国是很早的,而且金饰的高超技艺,在我国也是很早的,近年出土的西汉时代的“金缕玉衣”,不但是最精美的历史文物,也是最生动的历史证明。在《红楼梦》时代,北京制造金玉珠宝的首饰行业,有金店、珠宝店、玉器作、红货行(专指珠宝玉器)。专门打造新首饰的叫首饰楼,买卖旧首饰的叫“镂儿铺”。金银加工,要熔、要浇铸、要锻打、要錾、要拉丝,以及珐蓝、点翠等等。熔金不比熔铁。首饰金量很少,用很小的锅来熔炼。黄金的熔点是一千零六三度,当年没有电炉等科学设备,用什么办法让很小的火焰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呢?全靠炼金师傅用很小吹筒吹豆油灯盏,原理就是“加氧”,但用人嘴吹小灯盏来加氧,可以达到高温,熔化黄金,现在一般人恐怕作梦也是想不到的。
    金饰加工,熔铸的叫“炉作”,锻打胚子的叫“实作”,錾花纹的叫“錾作”,把金叶子包在银器上的叫“包金作”,火镀的叫“镀金作”(那时无电镀),拉金丝的叫“拔丝作”,金器上珐蓝点翠加色彩的叫“珐琅作”,镶嵌珠宝的叫“镶作”或“焊作”,专作婴儿装饰的叫“孩儿什作”。单纯一个金银首饰、器皿的加工,有这样多的工种。而在珠玉等饰件上加工,如钻眼、雕凿琢磨等,宋人叫“碾”,宋人小说有“碾玉观音”,是很有名的。北京俗话叫“砣”,金器行凡是遇到这样的事情,要送到玉器行去加工,叫作“过行”。象芳官的小玉耳塞,如小玉的金托和钩,是包镶,便由金饰行业作,如小玉要打个洞,就要过行。硬红金坠,“硬红”一般是珊瑚,再好就是红宝石,把碎块珊瑚制成圆或椭圆形,也要“过行”。镶工则由金饰行来作。
    平儿的镯子叫作“虾须镯”,分量不重,原是凤姐的,倒珠子重。共有这样四个特征,这就不同于一般的镯子,均要加特别的说明。我前面说过,大观园中的人物绝不会以带一只普通金镯子为华美,反而要以为有“村气”。这种风气,早在柴桑《京师偶记》中就有记载:
    钏,俗名镯,亦曰钚,古有金玉跳脱,杨妃以红粟臂支赐阿蛮,皆钏之属也。近时北方贵戚,厌金玉,以金钢子之最细者约臂,亦韵。
    柴桑是同王渔洋同时代的人,这段文字,还在《红楼梦》之前,说明当时贵戚家中,已经“厌金玉”,而以镶嵌小粒金刚钻的镯子为华丽珍贵了。大观园荣国府正是贵戚家,凤姐是贵戚家的当家人,平儿是凤姐的二把手,在当时“厌金玉”的风气下,即使带镯子,也要带个特别讲究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什么叫“虾须镯”呢?“虾须”是象形的说法,极言其细也。当年最细的竹帘子叫“虾米须帘”,对虾伸出的须又细,又有韧性,因之以形容精美的细东西。“虾须镯”也是由此而得名。也许有人问,象虾须那样细的镯子,如何带呢?可能吗?自然不会这样细,简单地说破了,就是用虾须这样细的金丝编成的镯子。
    我们知道,黄金在金属中韧性最强,延展性最大,因之能捣成极薄的,吹一口气就会飞起来的金铂,也能够拉成比头发丝还细的金丝。据旧时冶金文献记录:其薄度可以达到一毫米的五十万分之一,其拉长度,一分黄金可以拉成四千米长的一根黄金游丝。这种数字几乎是很难想象,但它都是事实。现在科学发达,数据自然更有所提高,因为我所举起码还是六十年前的老数字呢。
    北京金器行业的“拔丝作”,就是专拉细金丝的工种。把黄金拉成细丝之后,然后再以之编成各种首饰器皿等,这是黄金制成的最精美的工艺品,其价值之贵重,不在于黄金本身,而在于它具有精细的工艺技巧。如最著名的十三陵定陵出土的万历帝朱翊钧的“翼善冠”及皇后的凤冠,都是这样制成的,明代这种金丝编制工艺十分发达,《天水冰山录》中记严嵩被抄家的金器中有大量金丝制品,一种叫“摺丝”、一种叫“累丝”。如“金厢玉累丝佛塔首饰”、“金厢摺丝五凤首饰”、“金累丝灯笼耳环”、“金摺丝桃花簪”等。《红梦楼》第七十三回迎春奶妈偷拿的“攒珠累金凤”,也是这种金丝手饰。“虾须镯”,也是这样用金丝编成的。《天水冰山录》中也有“金累丝嵌珠镯二件、共重七两”,“金摺丝镯八件、共重一十四两一钱”的记载。读者要注意平儿说的“倒是这颗珠子重了”,虾须镯上怎么会有珠子呢?是镶嵌在上面的吗?不是的,这颗珠子是活动的。当年装饰造型,习惯用一种“二龙戏珠”的图式。如第三回中写宝玉的装饰,有“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就是用这个装饰造型。“虾须镯”平儿没有说明它的样子,但说明它的珠子的贵重,这是因为它的样子在当时本是生活常见的。不是故意不说,而是想不到说,无须说,实际就是“二龙戏珠”的。北京过去大金店,如三阳、天宝、开泰等,高手艺人,都会作“二龙戏珠”镯子、“二龙戏珠”戒指。都是用极细的金丝编成两条龙,龙头互相衔在一起,中间一颗珠子,是活动的,镯子一摇会动,极为精美。金丝都是一样的,只是编工有粗有细,珠子有大有小,编成镯子的,因为要把极细的金丝,编成相当粗的两条龙,蟠曲一起,成为环状,编工就十分复杂,精细。戒指因为小,用有限的金丝就可以编成一个大体上象两条龙的东西,蟠在一起。珠子是编在两条龙张开的嘴中的,拿不出来。珠子有大有小,有好有坏,在五六十年前,一个一般的“二龙戏珠”戒指,金子论重量不到一钱,珠子比小米粒要小,材料价值是很有限的。但当时这一个戒指,要卖一两黄金的价钱,可见其工艺的代价是多么珍贵了。戒指尚且如此,镯子就更不用说了。
    平儿的珠子重,是什么珠子呢?自然是“珍珠”。我国一向“珠玉”并称,从古就珍视珠子。珍珠是越大越珍贵,越圆越珍贵。为什么平儿不说大小而说重呢?因为一般作为药用珍珠,碾珠粉的珍珠是用重量计算的,因之珍珠也是以重量分等级的。所以越重越珍贵了。清代最讲究大珍珠,认为是无价之宝。清代礼服花翎顶戴,次高级王公勋爵戴红宝石顶子,皇帝则戴东珠子。《清宫词》所谓:“亲拣东珠缀宝冠”,就是指此。所谓“东珠”,是出产在东三省混同江、黑龙江等处的珍珠。其中以出自混同江、乌拉宁古塔河中的最好,匀圆莹洁,最大可到桂元大。清代规定:东珠子也象貂皮、人参一样,列为统制品。采珠为打牲乌拉、包衣食粮人。几个人为一组,叫作“珠轩”,四月间泛舟下江采珠,至八月间结束,采取的珠子交官,由官发价。最早三十三组“珠轩”,一年贡珠五百二十八粒。乾隆时,增至四十二“珠轩”,贡珠六百七十二粒。后又增十二“轩”,贡珠一百九十二粒。采珠人交官剩下的便以之出卖,即商品珠,自然采珠时,还是小珠多,大珠少。西清《黑龙江外记》云;
    东珠产吉林河中,岁有珠户采取入贡。而珠户亦时至黑龙江,嫩江一带泅采……珠户皆旗人,世居吉林境内布特海乌拉城,俗称打牲乌喇。
    于此亦可见那时东珠的采取情况。珍珠如果有黄豆大小,又很圆,就十分珍贵。“虾须镯”二龙所含的珠子,依造型大小估计,大约也是莲子大小吧。可能象后面故事中所写凤姐累丝项圈的莲子大小珍珠一样。
    再有那时妇女带镯子,还时兴带两对,即四只。如第七十七回写晴雯病骨支离道:
    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骨瘦如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
    再看第六十二回写红香圃给宝玉过生日吃酒时道:
    平儿,袭人也作了一对。叮叮当当,只听得腕上镯子响……
    直到“众人越发笑起来,引得晴雯、小螺等一干人都走过到来……”为止。前后都写到镯子,一个辛酸的使人饮,一个欢乐地使人闻声,后先辉映,都可以说是镯子的绝唱;同时也可以看出当时妇女带镯子的风俗情况了。绘声绘影,是文情,也是史实。这是后代的读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
    当年老年妇女,带一付金镯子,再带一付玉镯子,玉镯还要讲究汉玉。但是金和玉碰在一起,又怕把玉碰坏,这样便在中间夹一个朱红漆藤圈,或一个珊瑚圈。这就等于一个腕子上带三个镯子,不过这种古老的带法,后来没有了。我还是五十年前,听一位当时八十来岁的老奶奶讲她童年时的见闻呢。这起码是庚子以前,光绪初年的事了。
    黄金器皿
    黄金从古就是贵重的金属。一般人家,妇女有点金饰,钏钗之类,这都还是常见之物;至于以黄金打造生活器皿,这就不是一般富有之家力所能及,是非豪门贵戚莫办的了。二十年前,有一次暑假回北京,正赶上为了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周年,在故宫举办“《红楼梦》展览会”,沈从文先生预先告诉我,可以去看看。我去参观了三次,看到展出的黄金大海碗、黄金酒杯等等。各种式样的金饰虽然见过不少,但这样大的黄灿灿的黄金大海碗,的确是平生第一次看到,在感慨之余,觉得又丰富了我看《红楼梦》的感性认识。不过在《红楼梦》中,真正写到黄金器皿的地方也还并不太多。在前八十回中,第四十回写刘姥姥逛大观园,凤姐、鸳鸯作弄刘姥姥,吃饭时:
    原是凤姐和鸳鸯商议定了,单拿了一双老年四楞象牙镶金的筷子给刘姥姥。
    第五十四回写宁国府过年时道:擦抹几案、金银供器。
    当地放着象鼻三足泥鳅流金珐琅大火盆。
    而这三样金制器皿,第一种筷子是镶嵌在象牙上的,第三种大火盆是流金珐琅的,都不能算真金器皿,只有第二项的金供器,虽然写得比较概括,但既称“金供器”,那多半是黄金的,即使是九成金、八成金,也通称为真金。所谓“供器”,是放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器皿。一般有五供、七供之分。五供是一座香炉、一对蜡扦,一对香筒,共五件;七供则再加两只“花插”,供佛花。在高鹗的续书中,于第一百五回,“锦衣军查抄宁国府”时,查抄贾赦物资清单上记有不少金器皿,除去镶金、镀金者而外,计有:
    金佛一尊……淡金盘四件,金碗六对,金抢碗八个,金匙四十把。
    先把这几宗内专名词说清楚。“淡金”,在人民出版社的本子中有注解云:“颜色淡,成色较次的金子。”对“金抢碗”则未加注解,什么叫“金抢碗”呢?是俗话,即由碗底成直线向上叉开的那种碗,碗口很大,很浅,老年间用这种形状的碗盛菜。现在这种形状的碗,即使在瓷碗中也很少见了。《天水冰山录》中在“纯金器皿,盘碗”项下记有两宗;
    金素折碗三个,共金三十三两六钱。金法蓝大折碗二个,共重五十两零六钱。
    什么是“折碗”呢?我怀疑是“抢碗”之误。另外有人说“金抢碗”就是“抢金碗”,这种说法是讲不通的。因为“抢金”,“抢银”,虽然也要用真金、真银,也要放在坩锅上烧炼,但那毕竟是漆器,而非纯金器皿。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所载,其“枪金银法”是这样的:
    凡器用什物,先以黑漆为地,以针刻划,或山水树石,或花竹翎毛……日晒后,角挑挑嵌所刻缝罅,以金薄或银薄……铺已施漆上……甘锅内熔锻,浑不走失。
    据此,可见“金抢碗”不是“枪金碗”。现在读者看所写金器皿,已经有些光怪陆离之感,世界上真有这种事,用金子作饭碗吗?虽然人们俗话中常有“金饭碗”的说法,而在人们的思维中,则总觉这是夸张形容的说法,客观上不一定真有。而岂不知在封建专制社会中,两极分化,豪门贵戚与普通百姓贫富悬殊之巨,是一般人、尤其是现代的读者无法想象的。高鹗所写宁国府被查抄的那分清单,那点点金器,实际还是很不相称的。曹雪芹在第五十三回写宁国府过年,预备赏人、给押岁钱的金锞子,一倾就是一百五十多两黄金。而高鹗写的查抄贾赦的物资清单,赤金首饰只一百二十三件,淡金只一百五十二两。金碗等数目都很少,似乎在暗示是在西平王、北静王的庇护之下,不少东西都隐匿了。不然,贾赦、凤姐都是荣、宁两府中极善聚敛,极为殷实的户头,怎么会全部金器,只和宁国府一次节赏的数字不相上下呢?因为明、清两代豪门贵戚之家,其黄金器皿之繁多,数最之巨大,即使现在拿到国际上看,也是十分惊人的。《天水冰山录》载查抄严嵩纯金器皿,件数高达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量高达一万一千零三十三两多,加镶珠宝金器皿、损坏金器皿,总重量是一万三千二百三十四两多。如以现在国际价格每盎司八百美元计,其价值不算艺术品价值,仅以黄金重量计,也已一千零五六十万美元了。宁国府、荣国府所抄之物,比起严分宜来,那真又是大巫见小巫了。
    在明代后期,江南一带乡宦豪绅家中,穷极奢侈,特别要用黄金器皿来夸富。明代嘉靖时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摘抄》记云:
    吾松士夫家所用酒器,唯清河、沛国最号精工,沛国以玉,清河以金……必求良工,仿古器仪式打造,极为精美,每一张宴,粲然眩目。
    同书又记嘉兴情况云:
    当访嘉兴一友人,见其家设客用银水火炉,金滴嗉(按即“嗽口盂”),是日客有二十余人,每客皆金台盘一付,是双螭虎大金杯,每副约有十五六两……闻其家亦有金香炉,此其富可甲于江南,而僭侈之极,几于不逊矣。
    封建时代,最尊贵富有的是皇上,在使用器皿上,有特殊规定,何良俊说他嘉兴友人家“僭侈之极,几于不逊”,那就是不唯奢侈,而且“僭越”,几乎要构成“不逊,,的罪行了。那就是大逆,弄不好要杀头的。可见黄金器皿在当时既能炫耀富贵,又足以招来杀身灭门之祸,是十分危险的。昔人记严世蕃事云:“严世蕃当籍没时,有金丝帐,累金丝为之,轻细洞彻。有金溺器,象牙镶金触器之属,执政恐骇上听,令销之,以金数报而已。"豪势贪婪、穷奢极侈的情况,连抄家的官吏看着都害怕,还害怕吓坏了明世宗朱厚熄,这可以说是黄金器皿危险故事中最严重的了。
    黄金器皿,最多的还是酒具餐具,明万历时,抄没张居正家,有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一十两。抄没太监钱宁家,有金银汤壶四百、金银台盏四百二十付,这些都是没有细目,也都是酒具、餐具,严嵩家被抄的也都是壶、孟、杯、盘、碗、羹匙等。
    金子是很重的东西,作成器皿,其实并不实用。《天水冰山录》有一宗:“金大碗三个,共重九十七两七钱七分。”每个碗要重二斤多,试想,这样重的碗,比锅子还重,使用起来,多么不方便呢?
    封建时代,最大豪门,是皇帝,封建皇帝把全国所有的财产都看成是他家的私产,因而皇帝就可以用黄金打造一切器皿。远的不说,就说近代的吧,曼殊震钧《天咫偶闻》中记有光绪结婚时的妆奁单子,其中金器皿有:
    金大元宝喜字镫金福寿双喜执壶、杯盘成对金粉妆成对金海棠花福寿大茶盘成对金如意茶盘成对金福寿碗盖成对
    金胰子盒成对金点翠红白玛瑙盆景成对金转花洋钟成对金四面转花洋钟成对
    金小元宝喜字镫成对金油镫一件
    金漱口盂成对金抿头缸成对
    金喜字羹匙成对金喜字叉子成对
    金漱口盂成对金奓斗一对(按即“大酒斗”)金洗手盆成对
    把光绪结婚时妆奁中的金器皿抄在这里,对于理解《红楼梦》中黄金器皿的实际历史情况,是很有参考价值的。而且这也只是清代的一个倒霉的皇上结婚的妆奁中的金器,如把其他皇帝的妆奁单子都找到,把那些金器皿的名称都抄全,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了。
    一九三二年前故宫博物院标卖残废金质器皿,其细目单中,除一般元宝、如意、碗、筷、匙之外,还有:“金火锅四个、金炉二个、金杵臼一份、金盆二件、金盒一件、金碗架四十四件。”
    只看看这些金器皿的名称,就可使一般人感到很惊奇,而实际这也不过只是一点点残余破烂而已。几百年来,紫禁城里面聚敛的、聚敛而后又穷奢极侈地糟踏,糟踏的过程中再中饱某些爪牙的贪欲……那些用民脂民膏锻炼成的黄金器皿,真是无奇不有,其数字那是无法计算的啊。《红楼梦》中所写到的金器,所写到的各种有关黄金的情节片段,也正是历史事实的反,是全豹之一斑,是沧海之一滴。单从《红楼梦》与黄金来说,读《红楼梦》可以看到历史的影子;读历史文献可以更深刻地理解《红楼梦》的实质,看来,《红楼梦》也可以当作一部历史教科书啊!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4年3期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4年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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