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地藏堂贞二关于《儒林外史》语言“异质”的说法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地文考察卧本的语言不宜由现代汉语的观点出发,且其“现代汉语观点”本身也欠准确。此外,地文将传抄刻印的错误以及北方官话和极少数峡江官话词语在书中共现的现象视作异质成分,也是不妥的。 关键词 《儒林外史》:异质:质疑 地藏堂贞二在《中国语文》上撰文(以下简称“地文”)指出,遇笑容《从语法结构探讨(儒林外史)的作者问题》一文中“后23回为他人所作”的观点“缺乏说服力”[1]虽然地文对这个问题的论述有可以补充的地方,但是其基本观点与我们是一致的。[2]不过,地文“以作者‘复数说’(除原作者的语言之外,混有校订者的语言)为前提”,对《儒林外史》卧闲草堂本(以下简称“卧本)中一些成分的考察及其所得出的结论,却不值得商榷。 首先,地文考察卧本语言的出发点值得商榷。地文明确提出,该文是“由现代汉语的观点来看(卧本的)语言内部可视为异质的词汇、语法现象,考虑作者‘复数说’的问题。”但是,《儒林外史》在1749年前即已成书,卧本则在1803年已经问世。[3]此后约200年正是早期官话发展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时期,地文以急剧变革为后形成的现代汉语为出发点来考察约200年前的卧本中语言的异质成分,又没有作者吴敬梓使用语言的惯例可以参照,从方法的角度看是不大恰当的。出发点的不恰当必然导致结论的不准确,例如卧本中“都也”连用,地文在注⑧中认为可能是“当时的下江官话”,而一般认为《儒林外史》的基础方言就是下江官话。可见,“都也”连用与《儒林外史》的基础方言并不冲突,即“都也”并非卧本中的异质成分。然而,地文在正文2.6小节中用“现代汉语的观点”来衡量,“都也”却成了卧本中的异质成分。此足见这一出发点不能客观地衡量卧本的语言事实,因而不宜采用。 而且,地文的“现代汉语的观点”本身也欠准确,例如其2. 2小节认为卧本中有些“个”是异质成分,所举4例有3例理解有误(剩下一例详后): (1)那所判“两日黄堂”,便就是南昌府的个“昌”字(第八回) (2)这是十两银子,你带回去送与牛相公的夫人牛奶奶,说他的丈夫现在芜湖甘露庵内,寄个的信与他,不可有误(第一十三回) (3)这银子是我家老爷带与牛奶奶盘缠的,说你家牛相公现在芜湖甘露庵内,寄个的信与你,免得悬望。(第一十三回) 地文说,例中“加点的部分,用现代汉语的观点看,全部不合语法”,“个”是吴语的指示词,这显然不对。其中例(2) .( 3)的“的”,作者大概认为是“受吴语的影响,与‘个’混用”的成分。其实,这两个“的”是“真实、实在”的意思,在普通话中当念di。“的信”是一个词,指“确实的消息”。与之结构相同、意义相近的尚有“的音(真实的消息)、的耗(确实的消息)”等,这些词都已收入了《汉语大词典》。既然“的信”是一个词,那么前面的“个”就是量词,是处在动词后、宾语中心前的“一个”省略“一”的形式。此与普通话的用法完全相同,也与卧本中的一般用例一致。我们不妨将这两例与地文认为其“个”不是吴词指示词的例子(见地文附注[5])相比较: ( 4)居士到成都寻找了尊大人,是必寄个信与贫僧,免的贫僧悬望(第三十八回) 前两例的“寄个信与他/你”,与此例中的“寄个信与贫僧”,只有“的信”与“信”、“他/你”与“贫僧”的词汇差异,其句法结构完全相同,三个“个”当然都应该是量词而不是吴语指示词。至于例(1),其“个”亦是量词,是判断动词“是”后、宾语中心前的“一个”省略了“一”,这亦是普通话中存在的现象。可见,上述三例中“个”的用法全部合乎现代汉语语法,理解为吴语的指示词反而显得别扭,显然不是什么异质成分。又如,向他人提出金钱方面的要求时,卧本中多用介词“问”,也用了8个“向”。地文在2. 5小节视“向”为异质成分,这也有误。因为“向、问”在现代汉语中可以是同义的介词。这只要翻翻下具书就可以知道,无须多说。 看来,地文的“现代汉语的观点”不仅与卧本有时间差,其本身也得打上一个问号。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