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使得思想文化领域又忙碌起来。将这个问题与文学联系起来,肯定又是费力不讨好的:对那些主张解构主流意识形态的人们来说,社会主义荣辱观早就该消解了,庆贺还来不及哩;对那些“纯文学”的人们来说,道德说教早已是陈词滥调,不说也罢。 的确,倘若一开始就大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就从孔子的“思无邪”、“温柔敦厚”联系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似乎也太老套了些。你的理论再怎么伟大,我就不认,怎么着?! 对这种不讲理的“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态度,可以用上马克思的一段话:“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合理地解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这就是说,任何在理论上讲不清的东西,它总有一种现实存在的状态,或者说现实的解释,对不想讲道理者,不妨先讲事实。 什么是荣辱观的事实呢?2004年10月15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曾经如此描述当下中国人的精神状态: “这几十年的确是一个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人们自由活动空间也在增大的时代。但是,至少从表面上看,中国人似乎找不到信仰,道德似乎在堕落,家庭在不断解体,人们的心理越来越焦虑、甚至不乏愤怒,人与人的关系、还有官民关系趋于紧张、甚至敌对,商人之间互相欺骗就不用说,白衣天使也已经成了黑心肠的象征,人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越来越狂妄,而对本民族的文化也越来越丧失信心。” 香港《信报》2006年2月21日也发表署名文章称“中国应追求‘文化崛起’”,文章认为中国的发展只是片面的GDP增长,缺失了以文化为基础的软性力量的发展。“内部单向面的经济崛起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可以说是摧毁性的影响。因为文化进步的缺失,现在没有人能够回答什么是经济增长的道德基础这个问题。巨大的财富差异导致了最基础的社会正义感的消失,极端的商业文化摧毁了社会的基本细胞。” 当人们在媒体上甚至在自己身边接触到“广州:一个城市的‘反抢夺战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的假药已经害死多人、相当一些著名大学“非典型性腐败”层出不穷、山西左云煤矿矿难中官商勾结草菅人命等新闻时,不能不感到上述描述并无过头之处,荣辱观错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荣辱观错位带来的危害是全民性的、全社会性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之提出实在是切中时弊。 那么,作为社会文化之重镇的文学艺术,所传递出来的荣辱观又怎么样呢?这里,我们可以随意地举出种种乱象,较早的如王朔自称代表流氓无产者的写作,因为一代人都不能辩论出什么是真理而肆意亵渎真理之举,还有《废都》所代表的对文化人集体堕落的赞赏;近如《兄弟》中满是“屁股”和“手淫”,《乌鸦》的介绍文字云,“作品较多地涉及到性,但在作家笔下,它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无所谓淫秽、罪恶或纯洁崇高!”更有所谓“胸口写作”者津津有味地描写用玻璃试管插入女性的器官中,还自称这“十分有力地撕碎了中性人的假面具”,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一些文人已经把无恶不作当成观念更新、社会进步来炫耀,以为反叛和否定传统道德就是文学自由的标志,这怎么不会污染大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心灵呢? 自然会有人说,社会荣辱观的错位怎么能要文学负责呢?文学再怎么乱也只是它自己的事而已,何况,乱不乱是见仁见智的。诚如所言,但某些文学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解构也是事实俱在,是否应该反思,这取决于人的良知。 已有论者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思想界粗鄙实用主义的泛滥,崇高遭到了全面的消解和否定,主要有:其一,宣扬躲避崇高;其二,鼓吹粗鄙存在观;其三,提出警惕壮烈论。这里不需要列举出处,那些文坛的大腕们是心中有数的。如果这些人物认为自己的主张与当下社会荣辱观错位的事实没有必然的联系的话,那么他们也实在是太低估自己的影响了,或者说,他们就不会去热衷于所谓“新启蒙”了。 当然,要狡辩的话,还可以说,不是有所谓“主旋律文学”存在吗?这些文学实在是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为什么还会发生错位的现象呢?而我认为,正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文学领域本身荣辱观错位之严重。有论者已经做了这方面的研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主旋律文学出了一大批作品,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拥有庞大的读者群,“但与此创作、接受热潮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当代文学研究界和批评界对它极其冷漠,并没有做出及时有效地回应。”“具有强大的话语权”的文学界对“主旋律”文学“采取的策略是:不予理睬”。“这一无声却有力的贬损与价值判断显示了文学场域内的权力结构,它不容置辩地将‘主旋律’边缘化甚至驱逐出去。使‘主旋律’作家成为一个屈辱的身份标志。”(刘复生:《尴尬的文坛地位与暧昧的文学史段落》,《当代作家评论》2005年第3期) 著名作家陆天明就不明白:“怎么那些写性、写暴力、写酒吧生活的小说就‘文学’了,能得到理论界的捧场,而我写反腐的、现实的就不是文学呢?现在包括理论界在内,认为越脱离生活、现实、大众,作品就越文学、越艺术,越晦涩、越抽象的越好。在我看来,这样搞下去,文学会越来越没有生命力。”他的愤怒难道不是对文学界荣辱观错位的揭示吗?文学界的一些人难道不应该对自己的某些言行进行反思吗? 我深知,与那些主张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人们去讨论文学界是否应该反思荣辱观的问题,是既无效果也无意义的,但是,文学是面向大众的,还有许多青年在追求文学,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不能漠视不谙世事的文学青年在受到误导。 在诱导下,文学青年可能会认为,让文学去体现荣辱观,去承载道德,这本身就太老套了,只有反道德才是文学的创新之路。如所周知,美国人纳博科夫的乱伦小说《洛丽塔》早在1954年就写成,但被多位美国出版商拒绝出版,一直到1955年才由法国的一家出版社出版,而在1958年美国本土版出版后遭到了舆论的普遍抨击,可见当时美国社会的道德底线也是不容文学乱碰的。 另有一位英国作家劳伦斯也是世界著名的“下半身写作”的人物,但著名先锋派诗人T.S.艾略特就不认同,他认为劳伦斯的小说人物“不仅丧失了几世纪来形成的使谈情说爱还算不错的所有一切礼节、文雅和高尚风度,而且似乎重新陷入进化的变形过程中,回复到远在人猿鱼类以前的原生质的丑陋的交媾状态。这种企图以原始生活来解释文明社会的探索,以倒退来解释进步的探索,以‘隐秘深处’来解释表面现象的探索,说到底是个现代现象……说真的,劳伦斯先生对文明人既不信任,也不感兴趣,你在文明人中间是找不到他的;他比卢骚走得更远。”(见蒋凡贤编选:《劳伦斯评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36页)可见,同是有影响的人物,在文学的道德价值问题上看法并非同一,人们要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 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后现代主义也是反传统道德的先锋,著名思想家丹尼尔·贝尔不客气地说:“六十年代反文化是一场孩子们发动的十字军远征。其目的无非是要打破幻想与现实的界线,在解放的旗帜下发泄自己的生命冲动。它扬言要嘲弄资产阶级的假正经,其实仅仅抖露出自由派爹妈的私生活。”“与其说这类玩意儿是反文化,不如称它作假文化(ounterfeituclture)。”(《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7页)难怪,这位腕级人物自己就是主张文化上的保守主义的。 话说回来,文学的确不是道德价值本身,以为多承载一些道德就能出好的文学也是不负责任的乱说。文学是以审美特征来说话的,生硬的道德诉求只会吓跑读者,将道德追求完美地融化于审美形式中,这就是艺术。汉人班固指出过“劝百而讽一”的现象,说的是当时的赋家主观上试图以辞赋达到规劝、讽谏的目的,却反而使读者从赋中得到了启发和鼓励,如司马相如作《大人赋》以阻止汉武帝求仙,但汉武帝读后反而飘飘然起来,求仙之心更切。可见,对于一个有良知的作家来说,一方面是绝不可以既自称作家又干解构道德、颠覆荣辱观之类的事;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即使主观上有了道德追求,而艺术上处理不当,或者顺其自然,“劝百而讽一”就会经常发生,这也是强调道德意识、荣辱观的一个理由。 原载:《文艺报》2006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