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羌村三首》是著名的诗篇。其中第二首的开头四句是: 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 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 对于第四句,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可以清代著名的杜诗专家仇兆鳌为代表(见《杜诗详注》),今人如吴小如、傅庚生诸先生亦主此说⑴;一种可以清人吴见思为代表(见《杜诗论文》)⑵,今人如肖涤非先生等亦主此说⑶。而且他们皆有所发挥。我对吴、傅、肖诸先生的某些论点,皆有不同意之处,下面拟分别讨论之。 (一)释“复”。我认为,弄清“畏我复却去”的主语是谁的关键词语是“复”字。是“〔娇儿〕畏我复却去”呢,还是“〔娇儿〕畏我,〔娇儿〕复却去”呢?对这个“复”字,仇兆鳌与吴小如先生均无释。而傅先生则比较明确:“娇儿本是不离膝前的,可是看到我有些不耐烦,脸上的表情很严肃,有些儿害怕,又都悄悄地溜开了。”显然,傅先生是用“又”来释“复”的。 什么是“复”?复者,又也、更也、再也、重(chóng)也。《史记·范睢传》有个很典型的例子:“秦王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范睢曰:‘唯唯。’有间,秦王复跽而请曰:‘先生何以幸教寡人?”很明显,先有了秦王第一次的“跽而请曰”,范睢不答,接着才又有了秦王第二次的“复跽而请曰”,才可以在秦王第二次的“跽而请曰”之前加一“复”字,这也正是“又也、更也、再也、重也”的意思。而在“畏我复却去”这句诗里,如果“复却去”的主语是指“娇儿”,那么,所谓的“娇儿”就必得在这以前已经“溜开”过一次才行;否则,“复”字就成了无的之矢。而《羌村三首》本身,根本看不出杜甫的小儿女们曾一次又一次(即“复”)地被吓得“溜开”过的事。所谓“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正是白描地述说诗人出乎家人意料地突然归来,所谓“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也正是白描地述说小儿女们与阿爹非常亲热,深怕这突然降临的阿爹又匆匆离家而去。“复却去”的主语很自然地恰恰是杜甫本人,亦即诗中的“我”。 按杜甫此诗应是至德二载(757 年)闰八月由凤翔行在所回鄜州省家时所作,而上次离家是在至德元载(756年)的八月,距今业已年余。这一年间, 杜甫曾在由羌村赴灵武的途中被安禄山军捕获,送往当时已处于安史军控制下之长安。在那儿呆了八个月之后,杜甫始得潜出长安投奔凤翔唐皇处。在凤翔又呆了四个月光景,才回到羌村与家人团聚。而在凤翔这四个月间的经历也是一言难尽的:一方面杜甫的忠心受到唐王朝的赏识,做了有对皇帝进行规谏之权的左拾遗的高官,杜甫多年来汲汲以求的飞黄腾达的夙愿初步得偿,另方面由于他不合时宜地上疏为房琯开脱,触怒肃宗,几遭凶险,多赖宰相张镐援救,始得解脱。所以,这一年来的遭遇,对杜甫来说,真是甜酸苦辣,五味俱全。痛定思痛,所谓“还家少欢趣”,倒是十分可信的。因此,“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不仅是小儿女们怕阿爹撇下他们再次离家而去,而实际上也应是诗人的“仕途可畏”的心理之真实写照。 (二)释“畏”。我认为,“畏”的防虑义的语法功能是常可构成象“畏我复却去”这种带复杂宾语的句子。就这句而言,其中“畏”是动词,“畏”的宾语是“我复却去”,而“我复却去”本身也是一个主谓完整的句子(因它被包孕于一个更大的句子之中,所以也称为主谓词组、句子形式或子句)。这种例子,在诗歌中颇多见,就拿杜甫的诗来说,如“痴女饥咬我,啼畏虎狼闻。”(《彭衙行》)“反畏消息来,寸心亦何有?”(《述怀》)“不爱入州府,畏人嫌我真。”(《暇日小园散病》)再如王维的“应门但迎扫,畏有山僧来。”(《宫槐陌》)“弄篙莫溅水,畏湿红莲衣。”(《莲花坞》)王建的“牧童驱牛下塚头,畏有人家来洒扫。”(《寒食行》)⑷上述诸例,“畏”的宾语的情况也各不同,如“虎狼闻”、“消息来”,本身是叙述句;“人嫌我真”是包孕着一个主谓词组的叙述句;“有山僧来”是无主句;“湿红莲衣”是省略了主语“水”的叙述句;“有人家来洒扫”是包含着一个叙述句的无主句。但它们都是作防虑义动词的“畏”的宾语,这一点则是共同的。这是一般的规律。因此,把“畏我复却去”理解为“〔娇儿〕畏我,〔娇儿〕复却去”就不能不说是一种不合语言规律的误解了。 (三)释“却”。在吴、傅、肖三位先生的论文中,对“却”字进行了新的、明确的解释并进行了考证的,只有肖先生一人。但遗憾的是,肖先生对“却”字的新解,却是值得商榷的。下面先引肖先生的考证原文: 我以为这里的“却”字,当作“即”字讲,也就是“就”的意思。“复却去”等于说“复即去”。“却”字可作“即”字讲的例子,杜诗中便有,如《新安吏》“眼枯即见骨”,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作“眼枯却见骨”,可见“即”与“却”,意本相通。唐人传奇《霍小玉传》:“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相迎,相见非远。”所谓却到华州,等于说即到华州,又唐代变文《难陀出家缘起》:“有事谘闻娘子,请筹踅起却回。”筹是一种而筹,意思是说等我解过手即回来告诉你。这些也都可以为证。 肖先生说“却”当“即”讲,“也就是‘就’的意思”,这显然是在用今语释古语——用“就”释“即”。可是,在古今汉语中,可以用现代汉语的“就”来释古代汉语的“即”的,至少有三种情况:一是表示短暂,作副词,如“一触即发”和“一触就发”,“吾即至矣”和“我就来了”;一是表到、向,作动词,如“即席”和“就席”,“即位”和“就位”;一是表纵令,作连词,如“即有军役,未尝倍泰山”和“就有良好条件,也须自己努力”。以上三种情况,不知肖先生指的是哪一种?看来,肖先生在词义的概念上首先就相当含混,因而他下面的考证自不能不陷入自相矛盾和扞格不通的境地了。 肖先生的第一个例证是:“眼枯即见骨”又作“眼枯却见骨”,因而断为“即”与“却”通。按杜诗原文:“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译成口语,应是:“不要白白地把眼哭瞎了,收起你满脸的泪水吧。〔因为〕即使把眼哭得烂到骨头,那狠心的上帝最后也不会发善心的。”“即”作为一个词,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意义;但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之中,在上下文互相制约的条件之下,“即”的词义必须明确为其中的一个,不允许在既是这个意义的同时,又可以是另一个意义。我认为,这里的“即”作为纵令义(或称假使义)是非常明确的。这个“即”字,既不会是当“若”、“如”讲的“即”,也不会是当“则”、“就”讲的“即”,更不会是如肖先生所说的“意本相通”而实则跟“即”没有什么关系的“却”。再从诗句之间的关系来看,“即”与“终”相关联,一如现代汉语的“即使……”跟“也……”相关联一样,这也可以作为纵令义的“即”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所具特色的一个例证。我认为,《九家集注杜诗》中“眼枯却见骨”的“却”字,正是“即”的讹字,把讹字当作正字、真字,或与正字、真字去“相通”,当然是得不出正确的结论的。 肖先生的第二个例证,也是站不住的。先看《霍小玉传》的一段原文: 其后年春,生以书判拔萃登科,授郑县主簿。至四月,将之官,……〔生〕因谓玉曰:“……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见《唐宋传奇集·卷二》) 细玩文意,李生是在春天被授郑县主簿(郑县是华州治所)的,四月将与霍小玉分手东去上任。所谓“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也就是说,到了八月,定将仍回华州任所,那时就会由自己做主(由于李生跟霍小玉是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姘合,所以不敢公然偕回故居,只能到了任所之后,自己才说了算),派人来接。意思和脉络也是相当清楚的,这里的“却”字,仍然未脱出张相所列出的八种用法的范围,其第六种的“却,犹还也;仍也”,跟《霍小玉传》的这个“却”字正合。当肖先生未能先把这个“却”字否定掉的前提下,为什么,又怎么能说这个“却”就可通作“即”呢! 肖先生的第三个例证,就更加站不住脚了。且看肖先生考证的唐变文《难陀出家缘起》中的一段正文: 忽于一日,难陀共妻饮次,……世尊直到难陀门前,道三两声家常。难陀劝饮之次,忽然闻门外世尊语气,向妻道:“……有事谘闻娘子,请筹xué@⑷起却回。伏缘师兄道(到)来,现在门前化饭。欲拟如今不出,又缘知我在家,走到门前略看,即便却来同饮。(见《敦煌变文集·卷四》) 整段文字,文意尚称清晰,但只“请筹踅起却回”这一句不好解。肖先生说“筹是一种厕筹,意思是说等我解过手即回来告诉你。”不知有何根据?怎样与下文贯通起来?从全段意思来看,末两句“走到门前略看,即便却来同饮”,语意甚明,如果开头的“请筹xué@⑷起却回”如肖先生所释,那岂不与末两句重复?另外,末两句的意思与整段意思相当连贯,而首句的“等我解过手即回来告诉你”的意思却与整段文意颇具圆凿方枘之感,即使是难陀话语拖沓,或作者行文失炼,也何至这样重床叠架甚或语无伦次?而且,退一步说,难陀即便是要“即回来告诉你”,又何需先去解手方可?而且,再退一步说,即便是夫妻饮次之间,一方要去解手,更何需要“请”那个“厕筹”(即出恭牌)?作丈夫的要解手出恭,反而要先向妻子领出恭牌,岂非荒唐之极而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看来,只有一种解释,即肖先生是把“请筹踅起却回”这句尚未弄清楚的话作为已经弄清楚了的话去硬行训释,其结果当然是行不通的。 总之,我认为,肖先生关于“却”字的考证,先是根据了一种版本的讹字,就断为“却”与“即”相通,然后找到一些同时代的有“却”字的例句(这些例句也不是一个类型的)来加以证明。这种训诂方式本身之不合科学,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得出的结论,正如在沙滩之上构筑楼阁,自然是耐不住推敲的了。 对于“却”的词义,我以为可从两方面来进行考察。一方面,由于“却”的虚词意义是“还也、仍也、再也”,跟“复却去”的“复”是同义词,因而可以把“复却”看成是一个双音虚词或虚词复用。吴先生说“祗说‘复去’就够了,句中的却字便毫无着落而成为废词”,傅先生也说“‘却’字果作‘仍还’解,与‘复’又犯重,恐非原诗本意”,我觉得,这些意见未免都是过虑之谈,因为“犯重”与“复用”不同,前者是修饰或语法上的毛病,而后者乃是正常的语言现象,例如:岂、钜同义,而有“岂钜”(见《荀子·正论》);方、将同义,而有“方将”(见《诗经·邶风·简兮》);略、颇、稍同义,而有“略颇稍”(见《汉书·王莽传》);藉、第、令同义,而有“藉第令”(见《史记·陈涉世家》);就拿杜诗来说,应、合同义,而有“应合”(《伤春五首》);会、当同义,而有“会当”(《望鸑》)。所以,“复却”连用,甚至“却复”连用,都并不是不可理解的。至于张相把“畏我复却去”记为“畏我却复去”,他可能有版本的根据,但这无关紧要,而重要的是张相显然是把“却”与“复”当作同义的“语辞”来理解的,而这种理解无疑是正确的。 但另一方面,从目前可见的各种杜诗版本来看,皆作“畏我复却去”⑸;而“却”字,除了它的虚词义(这一点是与“复”同义的)而外,它还有实词义,按《说文解字·卩部》:“卻(即“却”),卩卻也。”段玉裁注曰:“卩卻者,节制而卻退之也。”从这一本义出发,“却”的词汇意义,除了“退也”(见《广韵·卷五·药韵》)而外,尚有“避”义(如《史记·鲁仲连传》:勇士不却死而灭名),“辞”义(如陆机《汉高祖功臣颂》:托迹黄老,辞世却粒),以及“去”义。这个“去”义,可用《十洲记》的一个例子来说明:“山多大树,似枫而材芳,花叶香数百里,……伐其根心,于玉釜中煮取汁,更微火熟煎之,……亦名返生香,……或名却死香。”香名“返生”,又名“却死”,“生”、“死”相对,“返”、“却”相反,这个“却”字应为“离”义、“去”义。因此“却”可与“去”同义,可把“却去”理解为“离去”。 我的意见概如上述。最后,我想把我对“畏我复却去”这句话的论点用句法分析的方法以表明之: 一、文字说明法。 〔娇儿〕畏我复却去 “娇儿”是主语。“畏”是及物动词作谓语。“我复却去”是主谓词组作宾语。 我复却去 “我”是主语。“去”是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复却”是状语,修饰“去”。 或: “我”是主语。“却去”是不及物动词作谓语。“复”是状语,修饰“却去”。 二、图解法。 附图 正文注释: ⑴吴小如:《说杜诗“畏我复却去”》,见1962年1月26日《北京晚报》; 傅庚生:《探杜诗之琛宝 旷百世而知音》,见1962年4月15日《光明日报》。 ⑵吴见思说:“娇儿绕膝,以抛离之久,畏我复去耳。”对诗意的理解,相当准确。 ⑶肖涤非:《谈杜诗“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见1961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又,《一个小问题纪念大诗人》,见1962年第3期《文史哲》。 ⑷参见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五·畏字条》。 ⑸目前正在进行的《杜诗校注》,校勘了十一种杜诗的本子,皆作“畏我复却去”。 原载:《文史哲》1979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