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部明亮度、饱和度十足的小说,但它还差那么一点“间色”的复杂,缺些人性微妙的厚重肌理。《守望之心》在某种程度上,就像它的补笔。小说开篇,26岁的女儿从纽约回到家乡。显然,这个设置显示了作家的用心:以成年者的心态回望过去,用归来者的身份看待美国“南方”。作家的创作主题也不再囿于情感教育小说。从中,你既能看到一种家世书写,也有爱情插曲、种族矛盾和心灵的对抗和坍塌。可以说,《守望之心》讲述了一座小镇与人的“变”与“不变”。 阿迪克斯变成了年老的鳏夫、丧子的父亲,因严重的关节炎致使行动不便。在女儿眼里,他还背叛了良心,沦为了一个反对种族融合、反对黑人选举权的“伪君子”。琼·露易斯从一个放荡不羁、脾气火爆的“假小子”变成了从纽约回来的职业女性。然而,这些都只是表象,小说并没有颠覆父亲的正直“底色”,只是深化了具体情境中人性的妥协、纠结和权衡。阿迪克斯还是那个“好人”,只不过他不再是圣徒。他在种族问题上,加上了白人现实利益的算计。只苛求父亲是不公平的。因为,成年的女儿仍旧没摆脱不成熟状态,缺乏独立使用理性的能力,她仍旧依恋父亲,始终一厢情愿。 《守望之心》在本质上更像从观念出发的小说,这与《杀死一只知更鸟》以童年时光的细节铺展有很大不同。换言之,《守望之心》并没赢在结构和线索上(事实上,你能看出它的断裂松散,缺乏情节线的虚弱),然而在思想的纵深性上,却力压《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关于启蒙和袪魅的“心灵史”:讲述了个体心灵的魅影、怀疑与幻灭,描摹了从依附、对抗到独立的隐秘历程。哈珀·李的高明之处,在于小说写了两次启蒙:女性身体的(性启蒙)与精神心智的。琼·露易斯的童年没有母亲,这造成她缺乏性别意识,对女性身体高度“无知”(不知道月经,不理解怀孕),于是黑人女佣成了她的性启蒙者,扮演了缺位的母亲。然而,第二次启蒙却远非身体启蒙那么轻巧。哈珀·李揭示了父女冲突的关键所在:心灵投射后的魅影。我们很容易理解女儿的恋父情结,以至于她始终在虚构想象阿迪克斯。她把自己的价值和理想全部投影在父亲身上,一厢情愿地默认自己的“良心”就是父亲的良心。这无异于道德的绑架,以神的要求审判一个凡人。当她发现,她最爱的两个男人(父亲和亨利·克林顿)同时与白人种族主义者有染时,她的心灵世界坍塌了。作家此时的描写很有意味,意念的颠覆甚至产生了生理的恶心反胃,看上去就像萨特的存在主义手笔。不过,我们能理解,一个依附于他者心灵的人,对别人发生背离、变易后的深深恐惧。 杰克叔叔在小说中成为了“袪魅者”,代表了作家的智识,去唤醒魅影里的侄女。他说:“我不想让你落入累人的谬误中,对你心中的情结想入非非”。在《守望之心》里,他是半途而废的医学博士,性格乖僻,博学广闻,有着突破凡俗、不走寻常路的玩世不恭。正是这个修养奇高的“小城奇人”,对人性观察通透,犹如隔岸的醒世者。作家试图揭示,琼·露易丝羞辱斥责了父亲,源于她缺乏一种同理心、同情感,陷落在自己臆想的魅影里,不愿倾听、不懂接受,不会妥协。在爱情上,她也无法理解亨利家门不幸造成的自卑,渴望从政改变人生的功利。同时,她又停留在以一个黑人认知整个种族的认知谬误上。杰克一语中的:嫁给你的同类,亨利和你不是一路人。但这也让我们思考,谁和她才是同类? 连父亲都不可能是。因为每个人都身处孤岛,“每个人的守望者,是他的良心,不存在集体良心这样的东西”。作家抛出一个哲学命题:良心并不是集合名词,它只有单数,没有复数。阿迪克斯用沉默使女儿把自己当成凡人看待,打碎偶像魅影。杰克则传递了精神启蒙的神髓:如何不依赖他人,独立运用理性,摆脱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哈珀·李再次用一种“他人即地狱”的信条,阐述了“守望之心”的代价:“生活对你而言成了人间地狱。你必须杀死自己,或者他必须杀死你,使你能够作为独立的个体思考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