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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宗教信仰和边缘化的家庭——重读《鲁滨逊漂流记》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外国语文(四川外语学 惠海峰/申丹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惠海峰,男,湖北嘉鱼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博士研究生,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研究(武汉430074);申丹,女,湖南长沙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长江特聘教授,主要从事英语文论与文学研究(北京100871)。
    内容提要:伊安·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中对鲁滨逊的经济个人主义的分析堪称经典,经济和社会分析也由此成为该小说批评的重要方法。但也有学者对此持不同意见,认为鲁滨逊的宗教信仰起着支配性的作用。笔者认为,把目光仅仅放在小说是否体现了经济个人主义,以及经济个人主义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上还是不够的,因为个人主义的兴起恰恰以削弱或否定一些传统的家庭关系为前提。应当从一个更为全面的视角,重新分析和梳理这三个方面的关系。
    关键词:鲁滨逊/个人主义/宗教信仰/家庭边缘化


    丹尼尔·笛福对英国小说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他的《鲁滨逊漂流记》自问世起就受到广泛好评。小说于1719年4月出版到8月份已经重印了四次。到19世纪末各种不同的版本、翻译、甚至仿作已经不下七百版。它上接17世纪清教文学中流行的精神自传(spiritual autobiography),下启小说的现实主义描写,对于小说地位的初步确立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小说主人公的经济个人主义精神一直受到评论家们的重视,但对小说该如何理解也存在较大分歧。
    一、经济个人主义及其他
    

    伊安·瓦特在“作为神话的鲁滨逊”(1951)、《小说的兴起》(1957)和《现代个人主义的神话》(1996)中详细分析了鲁滨逊身上体现出来的经济个人主义精神。瓦特认为,理性的改造环境的劳动和经济劳动是鲁滨逊性格的道德前提[1]151,鲁滨逊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经济个人主义的指导。瓦特所说的经济个人主义,不仅仅是指个人行为要考虑经济利益,而是指经济动机压倒一切,超越了传统的集体关系。[1]154—57 鲁滨逊的经济动机很早就为人们所注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他作为一个典型的“经济人”的例子。自斯密之后,许多经济学家(如巴师夏、卡雷、蒲鲁东)都以鲁滨逊为例来说明他们的经济理论。文学批评家也越来越倾向于从经济角度来解读鲁滨逊,瓦特的解读即为其中之一,由此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反对意见。
    一种意见抓住“经济人”的概念,从小说的虚构性出发,指出不能将鲁滨逊等同于真正的“经济人”,因为他的一切都是作者赋予的,而非完全出自理性考虑进行活动。[2]19 马克西米利安·E.诺瓦克在1961年就指出:“过去的四十年中,对该小说的批评越来越倾向于用经济理论进行分析。瓦特等人借用了韦伯等人的理论,似乎认为对笛福解读的关键就在于资本主义和经济个人主义。的确,在小说中存在不少的经济问题。但这样的解读忽视了重要的两点:鲁滨逊的虚构性和笛福的经济观点。”[2]19 马克思意识到鲁滨逊轻而易举地进入了经济学的领域。他起初批评这些做法,认为鲁滨逊的生产和交换都是在社会真空之中,这只在小说中才有意义。但在1867年他自己也无法抗拒鲁滨逊的魅力,在他的《资本论》中把鲁滨逊拿来说明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3]3—4 而乔治·A.斯塔尔等人则持另一种意见。他们虽然认可了将鲁滨逊看成“经济人”的合理性,但对于经济个人主义在小说中的地位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小说的主题是主人公的精神自传,经济个人主义不过是宗教训诫的陪衬。
    这样一来,可以将对该小说的经济个人主义的批评分为三派:经济学派、反经济学派和宗教派。其实,瓦特本人的态度更为折中。在《现代个人主义的神话》一书中,他在“经济个人主义”一节之后以更长的篇幅讨论了小说中的“宗教个人主义”,从而,在“个人主义”的概念下分别讨论其经济和宗教方面的体现和意义,避免了单纯讨论经济个人主义的局限性,这点却少有评论家注意到。黄梅引用韦伯的观点,也指出“或多或少把发家致富和精神追求两者看作是互相排斥的”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她认为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经济个人主义,而是鲁滨逊的宗教信仰:“鲁滨逊式的宗教思考认可了他的世俗活动,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指导或节制着这种活动。”[4]84 笔者认为,瓦特将经济和宗教方面归到个人主义之下,更为全面,但他没有深入讨论两者之间的具体关系。黄梅的观点更进了一步,调和了经济派和宗教派的评论,但仍然不够完整,必须在一个更为宏观的框架之下考虑个人主义在小说中的体现。个人主义在小说中体现在宗教和世俗两个方面,即宗教个人主义和经济个人主义。两者相互促进,它们在笛福的时代处于上升的趋势,与之相对应的是传统家庭伦理话语和家庭关系的衰落。小说体现了这三者的紧密联系:宗教信仰要求主人公远离家庭关系,信仰上帝;经济个人主义要求他离开安逸的中产阶级生活,从实际角度来讲,也就是离开他的家庭,从事更加冒险而利润丰厚的海外事业。而传统的家庭伦理则被个人主义边缘化了。如果把目光仅仅放在小说是否体现了经济个人主义,以及经济个人主义与宗教信仰之间的关系上,还是不够的,因为个人主义的兴起恰恰以否定一些传统的家庭关系为前提。笔者认为,应当从一个更为全面的视角,重新分析和梳理这三方面的关系。
    二、边缘化的家庭伦理话语
    

    从小说的情节内容来看,家庭伦理话语被边缘化,在以下几个层次上有所反映。首先,鲁滨逊的父亲在极力劝说他不要离家时,并不是从家庭伦理的角度来强调父亲的意志应该得到遵从,也不是强调鲁滨逊作为人子应尽的义务。他没有用父亲的权威来压制鲁滨逊,而是从经济的角度向他说明中产阶级生活是多么的富足、安逸。换句话说,这次的谈话不是发生在父亲和儿子之间,而更像是两个平等的人之间的对话。这里丝毫没有笛福在其他作品[如《家庭指导者》(The Family Instructor)]中所极力赞美和倡导的家庭伦理道德的影子。可以说,鲁滨逊的父亲已经不自觉地意识到了家庭伦理话语力量的减弱。笛福越是在别的作品中极力强调这种家庭伦理所具有的美德,鲁滨逊之父对此的闭口不谈就越显出这种家庭伦理力量的式微。
    不仅如此,在这次的谈话中,鲁滨逊的父亲有意对自己的早年经历缄口不提,因为他已经意识到:在自己身上,这种家庭伦理力量的减弱已经开始有所体现,只不过在鲁滨逊身上更为明显和全面。有关这一问题在小说的第一段就有交代,鲁滨逊的父亲是德国人,“他来到英国后,起初住在赫尔城,靠做生意挣了一份家财,后来收了生意,搬到约克城下,在那里娶了我母亲”[5]1。如果鲁滨逊的父亲要以父权制社会中父亲的权威和地位来要求鲁滨逊留在家乡的话,他就不得不面临如何解释自己早年离开故乡的难题。笛福没有提到鲁滨逊的父亲是为生活所迫(比如父母双亡)还是像鲁滨逊那样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但父子俩早年经历的相似是不可否认的。因此,鲁滨逊父亲对自己的经历闭口不谈,转而用经济话语以平等的身份和语气来规劝他,这就已经表明了家庭伦理话语力量的减弱。这段话在小说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鲁滨逊后来遭遇种种逆境:出海遇到风暴,被海盗俘虏,后来在巴西事业有了起色之后再次出海遇到风暴,来到荒岛。在这些逆境中他一直反思自己的“原罪”,就是违逆了父亲的意志。
    然而,他在海外漂泊的最终结果是成功致富,荣归故里,这又可以成为他当初离家出走的一个辩解。他要想获得经济上的成功,就必须摆脱父亲给他设计好的稳当道路,离家出走、冒险,并最终成功。他要想维持传统家庭伦理的纽带,就不得不呆在家里,也就不可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正如他父亲所说,这样的人生不会有大落,但也不会大起。
    具有象征意义的是,当鲁滨逊离开荒岛,荣归故里(尽管这时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成为一笔巨大的财富),在经济活动上取得成功时,他的家庭却几乎解体了: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儿。与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鲁滨逊回国之后遇到的每个有产者都表现了“诚实”、“友情”、“荣誉”和“信义”的美德,黄梅将其看作是“鲁滨逊在岛上修得的内心乌托邦的外化”[4]61,我们或许也可以同样将鲁滨逊的家庭衰落(还包括他妻子不久就去世了)看成是家庭伦理力量衰落的具体体现。
    最后,从形式结构来看,家庭在小说的开头出现得较为频繁,到后来已经失去了结构上的意义。克里斯托弗·弗林特指出,在这部小说中,家庭仅仅是作为初始的参照点,随着情节的发展越来越被边缘化,并最终失去了结构上的支撑效果。[6] 但弗林特并未就此展开,笔者在这里尝试从小说的空间和社会结构来分析家庭力量的衰落。在小说的开头,家庭和社会是两个不同的空间存在。鲁滨逊决定离家出走,是为了顺应脑子里遨游四海的念头,他要见识更广阔的外部世界,为了挣大钱(这是他后来一系列行动的真实目标)。在他看来,家和社会在某种意义上是矛盾的:那种召唤呼吁他去遨游四海,实现自己的价值,提高自己的地位;而留在家里只会过着平庸的中产阶级生活,要响应这种召唤就必须离开家。因此,在小说的开头,存在两个对立的空间:家和广阔的外部社会。而在小说的主体部分,叙事的空间结构变成了荒岛和文明社会的对立,家庭的重要性被取消了,它仅仅是忏悔的内容,被宗教化了。荒岛是鲁滨逊的乌托邦,他在这个摆脱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实验室条件下’缓慢地修炼一种较少引起内外冲突和伤害的道义上可行的个人主义以及相关的必备心理素质”[4]60。在这个部分,家的结构意义在于它是鲁滨逊在内心反省和宗教忏悔时的空间参照:正是因为违逆了家长的意志,所以鲁滨逊受到了一系列的惩罚。因此,家庭和他的宗教忏悔往往同时出现,家被宗教化了,被纳入宗教反省的活动中,失去了原有的现实意义;而当鲁滨逊没有忏悔时,当他自足并自得地从事劳动生产时,他那个英国的家就被抛之脑后,正如宗教时不时被抛之脑后一样。一些评论家把鲁滨逊的宗教称之为“星期日宗教”[1]157,而“家”这个概念出现得比星期日还少。黄梅也认为,“他(鲁滨逊)的人生奋斗的每个前进步骤,都是对原有的社会纽带的舍弃或割裂”[4]48。到了小说的结尾部分,家庭不再像在开头部分那样,占据着外部广阔社会的对立面这样一个重要位置,而是沦落为文明社会的一个附属品。鲁滨逊回到文明社会,包括回家,都不是小说的最终结局,他还有别的重要事情要做,要将岛上的思考和锻炼的成果应用到文明社会中去。结局的实质性内容,就是他在商业上取得成功,而非和家庭成员团聚。传统的流浪和冒险故事往往以回到家(或出发点)为终结,而在笛福的小说里占据第一位的并不是冒险,而是资本主义的创业神话,因此小说必须以经济上的成功来收尾。回家仅仅是主人公回到文明社会后不得不去做的一件事情,是附属性的,次要的。鲁滨逊对此匆匆提到之后就以更大的热情忙生意去了,这部分的文字甚至远远比不上他描述如何做一张桌子来得细致。这时,家庭完全被社会包容,成为其附属,这和它在开头的重要地位形成鲜明对比,它连成为社会的对立结构的力量都失去了。
    三、离家而有信仰
    
从宗教信仰来说,小说中体现了“离家而有信仰”,从而将家庭伦理与宗教信仰放在了某种对立的角度。按照加尔文的观点,家庭成员之间不能有太深的情感,因为爱都献给了上帝,留给家庭成员的空间所剩无几。[7] 当亲情过多地占据人的精神世界时,他就难以全心全意地爱上帝。从这一角度来说,鲁滨逊的信仰建立在他离家之后,是十分恰当的。而且,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他离家之后在荒岛上的生活。荒野历来是考验和得道之地[4]54,鲁滨逊在岛上建立起真诚的信仰,符合了基督教荒野得道的传统。
    当鲁滨逊在家过着他并不喜欢的中产阶级的生活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提到过自己的信仰问题。虽然按照他的说法,“从父亲那里受到一点良好教诲”[5]66,但很明显这点教诲不足以让他认真地思考自己的信仰,因为在他安逸的家庭生活中没有危机,也就没有对上帝的依赖。他的宗教信仰开始于他的危机。当然,小说没有提到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信仰,而是说在此之前他的信仰纯粹是被灌输的,自以为然的,他没有真正思考过该如何去信仰上帝。只有当他一次又一次在海外遇到各种危险的时候,当他处于孤立无助的绝望之境时,他想起了上帝,并真诚地祈祷,希望上帝能够解救他。从鲁滨逊的角度来说,上帝也的确一次又一次地拯救了他。当他第一次出海碰到风浪的时候,他发了许多誓,说如果上帝让他平安地回到陆地,他一定再不乱跑了,而第二天确实就风平浪静了。他最初一次又一次被上帝“拯救”时,还没有开始真正的信仰,仅仅是临时性的祈祷。他发现岩石缝里长出的麦子,开始认为是神迹,后来发现只不过是他在倒面粉袋时漏下的种子发了芽,起初的精神上的狂喜也消退了。直到他患上了疟疾,在找到烟叶的同时也找到了《圣经》,看到了这句话:“并且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5]71,他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一切是否出自上帝的安排。
    他与上帝的关系是一种实用的关系,正如他在荒岛上看《圣经》的第一句话:“并且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5]71 每当遇到险境,鲁滨逊就想起上帝,开始祷告。而危险过后,他很快又将上帝抛之脑后。他第一次祷告上帝,是在全书第5页。第二次感谢上帝,是在看到岩石缝长出的稻子后,已经是在全书的第58页。但这一次的热忱也很快消退了。他一次又一次反思,祈祷,坚定信仰,一次又一次远离上帝。可以说,险境就是上帝将鲁滨逊指引到正确的信仰之路的手段。鲁滨逊一日没有真正开始信仰上帝,他的苦难就一日不得停息。当鲁滨逊在家享受安逸生活时,他还不明白信仰的真正含义。当他在祈祷上帝,获救,然后又把上帝抛之脑后时,他也没有真正明白。当他看到《圣经》中的那句话时,精神上的救赎才刚刚开始。但是,笛福并没有就此放过鲁滨逊,他还要经历许多遇险,因为救赎不是一蹴而就的。信仰之门即便打开,也并不意味着之后就是坦途。上帝不断用逆境来显示其存在和信仰的必要。因此,在看到圣经中的那句话时,笛福马上以回顾性的视角交代:“这句话对于我非常切合,在读到的时候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虽然这印象还不如后来那样深。”[5]71
    鲁滨逊的宗教信仰是在危机之中慢慢培养起来的。从这个角度讲,这部小说不是关于一个道德崇高的基督徒的故事,而是讲一个普通人如何逐渐建立真正的信仰。正是这种面向大众的普通人的故事使小说有了相当大的吸引力。鲁滨逊开始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基督徒,他是在陷入一系列危机之后开始信仰上帝,并学会如何打消自己的疑虑,把自己完全交给上帝。鲁滨逊的父亲所宣扬的那种幸福、美满、安逸的中产阶级生活,与这样的信仰无缘,因为它缺乏必要的考验。从这个角度来看,离家方能有信仰。
    四、离家,冒险,成功
    
鲁滨逊和他父亲的人生道路存在某种相似性。他父亲离开了家乡德国,在赫尔城靠做生意发了一笔财,后来收了生意,在约克城定居,过起了令他心满意足的中产阶级安逸、甜美的生活。鲁滨逊执意想做点事情,遨游四海,这和他父亲当年的经历不谋而合。从地点来看,他的父亲当年是先到了赫尔城,然后来到约克城,而鲁滨逊正是逆着他父亲当年的足迹,从约克城到了赫尔城。尽管他最后没有到德国而是去了别的地方,但这种出发点的重合绝非巧合。对鲁滨逊的父亲来讲,这条路线是从商业活动走向家庭生活;而鲁滨逊的逆行路线却是从家庭生活走向商业活动。不管这种恰合是否是作者有意使然,它都富有象征意义:父子两人的空间路线既重合又方向相反,映射了他们人生道路的相似与差异。
    鲁滨逊的父亲在评点中产阶级的生活时就说:“(这种生活)也不会像上层社会或下层社会那样在生活上忽起忽落,变化无常。”[5]2 做生意总是有风险的,但不同性格的商人的商业策略也有所不同,导致了不同风格的经商行为,这正是父子俩在商海中的差异所在。从鲁滨逊父亲的言行来看,他属于那种较为稳重,善于规避风险的商人。而鲁滨逊虽然子操父业,但他追求更丰厚的利润,更为冒险。他在巴西的种植园已经开始蒸蒸日上,完全可以就此耐心地经营下去,但他还是答应了几位种植园主去贩卖黑奴。当他在荒岛上的生活稳定下来,不再为吃穿发愁,却又冒着风险去探索岛的另一边,差点遇险。也许这正是“笛福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内心似乎都有一股力量使他们不能安静下来,使他们不满足,不停的行动、追求,这正是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不满足于守成的新兴阶级的阶级意识的表现”[8]。黄梅指出,鲁滨逊的冒险意愿“是对殖民活动中的超额利润的狂热追求”,体现了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谈到的那种“非理性的贪欲”[4]45—46。
    如果鲁滨逊当初选择留在家乡,在父亲的荫庇下作一个绅士,他必定可以过上安逸、甜美的生活,但那也必然平淡无奇,他也不可能有后来那么大的家业。只有当他选择去海外冒险、经商,在他精明、充满了算计的头脑指导下,加上他一刻也不肯停歇的勤劳,以及他作为一个商人的诚实,才会一步一步从无到有,开拓出自己的事业。笛福在这部小说中宣扬的正是商人阶级的这些特点。他在其他作品,如《英国商业计划》,也不遗余力地鼓吹商人的优点和商业对国家和人民的巨大好处。
    阅读笛福的生平,我们无法不注意到的一点就是笛福和鲁滨逊在家庭背景上的相似之处。鲁滨逊的父亲是外国人,到赫尔城经商,后来收手,在约克城娶了当地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儿。鲁滨逊自幼梦想遨游四海,他的父亲计划要他学法律,可是他选择了在外冒险,从事商业,而且比他的父亲在商业上更为冒险。而笛福又是什么情况呢?笛福的家庭来自南安普敦,后来迁移到伦敦。他的父亲早年做蜡烛,后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笛福的家里把他送到莫顿的学校读书,打算让他将来在长老会中做个牧师,但是笛福拒绝了这条道路,选择了商业。他在24岁时娶了一个葡萄酒桶匠的女儿,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嫁妆,开始从事批发业。他的商业雄心比他父亲大,更冒险。这些都和小说中的情况有些类似。不同的是,笛福的人生道路并不那么如意,他运气不好,屡遭失败。但和鲁滨逊很少顾家相似,笛福成家之后的40年,也几乎很少在家,都是在外奔波忙碌。[9] 可以认为,笛福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对家庭和事业的看法融入了这部小说。
    不管笛福个人的商业之路如何,他对商业的热情从来没有减退过。他把商业不仅看成是个人谋生的手段,更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有效途径。尽管他自己作为商人并不成功,但是他让笔下的鲁滨逊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寄托了自己的期望。无论作为真实作者的笛福,还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鲁滨逊,都选择了一条离开家庭、自立、奔波的商业之路。离开家庭不是指在地理空间上一定要离开家乡,在外地经商,而是指离开家庭规划好的一条稳妥的、属于中产阶级的“甜美”、“安逸”的人生道路。
    五、宗教信仰与经济个人主义
    

    瓦特和乔治·A.斯塔尔(George A. Starr)都认为,这部小说体现了清教信仰和资本主义精神,但他们在这两者的地位关系上有所分歧。瓦特的《现代个人主义的神话》的章节小标题“经济个人主义”和“宗教个人主义”将鲁滨逊身上体现出来的以经济利益来衡量一切的精神和清教信仰统一到“个人主义”的旗帜之下。他认为,在1719年,清教早已过了它的辉煌时期。[10] 他提出,“鲁滨逊的清教表现尽管很重要,但却是间歇性的。在小说中并不能明显看出笛福的清教主义是鲁滨逊行为和行动的主要塑造力量。”[1]163—64 在瓦特看来,小说中的宗教关怀和商业活动是平行的,是个人主义在不同领域的体现。而斯塔尔认为,尽管如何看待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劳动是个关键性问题,但不能像瓦特那样纯粹将其理解成是经济动机的驱动,更不能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看成是决定性的力量。他提出,鲁滨逊和“经济人”有着很大的不同。[11]324 在他看来,鲁滨逊在岛上所达到的内心的一种平静状态不是来自对物的占有,而是意识到上帝对他的恩赐:上帝让他幸存下来,并在荒岛上过上不错的生活。他能够最终忍受岛上囚禁般的生活,而没有再将其称为“绝望岛”,不是因为他作为“经济人”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功,而是他意识到自己是上帝的子民,上帝不会遗弃他。[11]330 归根结底,鲁滨逊的宗教信仰认可了他的劳动及其他的商业活动,并起着调节的作用。
    笔者认为,经济个人主义和宗教信仰可以按照瓦特的观点归到个人主义的旗帜之下。宗教信仰和经济个人主义帮助鲁滨逊在荒岛上成功地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和心理问题。他屡屡在生存危机中强化自己的信仰,并在信仰的支撑下继续为了生存而奋斗。经济个人主义给了他生存上的保证,使他有闲暇和心情考虑自己的信仰问题。反过来,当他信仰坚定、内心安定时,他干起活来才踏实。这两方面相互支撑。
    不仅如此,笔者进一步认为,宗教和经济个人主义在这部小说中可以在两个不同的情节空间进行解读,而且这两个解读有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和阐释的可能。如果完全按照瓦特的经济和历史的角度来解读荒岛情节,可能会忽视其他阐释的可能性。在荒岛上,个人主义是鲁滨逊得以生存的支柱;在文明社会的活动中,个人主义是他发家致富、走向经济成功、奠定个人社会地位的前提。奥马利指出,对于下层读者来说,鲁滨逊所代表的是与恶劣环境不懈的抗争,而非个人对自我的追寻,亦非殖民扩张引起的不确定和焦虑。[2] 这些读者在荒岛情节看到的是一个勇于抗争、驯服恶劣自然环境的个人英雄,他们读到的是一个生存的神话。读者的人生经历和社会背景决定了他们的阅读范式和阐释方向。鲁滨逊的故事之所以在这些读者中流行,是因为它体现了在恶劣生存环境中人还有战胜不利的客观环境的可能,从而为读者的困苦生活带来一丝希望的曙光。与此不同的是,鲁滨逊离开荒岛之后,逐渐成长为一个老练、精明的资本主义商人,他的商业活动构成了一个快速致富的商业神话,这符合了英国社会传统的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将鲁滨逊塑造成通过个人奋斗提高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范例。这对于笛福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既是他向往的目标,也是他的人生经历。在事业成功之后,他得意地在自己原本的姓氏“福”前加上了那个具有贵族味道的“笛”(de)字。这也不是笛福个人所特有的情况,而是那个时代英国社会的一种普遍风气。科学发明的层出不穷,海外殖民地日益扩张,金融行业的快速崛起,使许多人痴迷于一夜暴富成名的传说。南海公司的泡沫正是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反映。由此看来,小说中的个人主义,既存在于荒岛的生存环境,又存在于主人公重返文明社会后的商业活动中,因此同时吸引了不同群体的读者。对下层读者而言,更贴近他们的心理状况的是鲁滨逊的生存神话,鼓励着他们通过勤奋的劳动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但也仅此而已。对他们来说,辛勤劳动再加上运气也只能让日子过得好些,而在社会阶层中往上攀升仅对中产阶级才有可能。他们在创业之初就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再通过商业活动、联姻和投机,确实有可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这也是当时许多人(如笛福)的梦想。这些人具有更好的经济基础,也有着更大的抱负和野心(笛福和鲁滨逊都对投机和“快速致富”具有相当大的热情)。因此,对中产阶级的读者来说,看起来更现实、也更令人关心的是他的致富神话。小说的巨大魅力来自于激动人心的情节和形式现实主义的结合。个人主义的生存神话和致富神话,在笛福的笔下如此细致、真实,很容易抓住读者的心。无怪乎笛福极力捍卫小说的真实性。他说:“那些人的反对意见(认为我的书是编出来的,名字是借用的,而且内容纯属虚构)是恶毒的无中生有,不符合事实;我再次宣布,这本书尽管具有寓言的性质,但也是真实的。”[13] 一旦失去了形式上的真实性,沦落为传统的传奇,鲁滨逊的故事情节又能比以往的流浪汉小说高明到哪里去呢?宗教信仰和经济个人主义,共同构成了鲁滨逊的个人主义气质,在情节和空间结构上表现为生存和致富的神话。
    六、结论
    

    总之,宗教信仰和经济个人主义,构成了鲁滨逊个人主义的两个平行层面,这些因素使家庭伦理话语边缘化,使主人公逐渐远离了传统的家庭关系。离家使鲁滨逊来到了荒岛,开始有了信仰,离家使鲁滨逊最终走向经济成功并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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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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