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主流意识形态对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具有决定性影响。孔子的“兴观群怨”说、汉代《诗经》学的“美刺”说、“讽谏”说、“主文而谲谏”说、“发乎情,止乎礼义”说;唐代的“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主张、宋代的“文以载道”、“文与道俱”说直至清代桐城派的“义法”说,都是这种主流意识形态的表现。此外,主流意识形态在诗文风格、文章体式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说中国古代存在着一种可以称为“工具主义”文学观的话,那么它主要是这种以儒家为主体的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表征。由此观之,把意识形态作为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主要视角之一是必要的。 当然,士人乌托邦与主流意识形态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有时候二者会交织在一起,因此在具体研究过程中两种视角也会同时存在。例如我们考察汉儒的《诗经》阐释这一既是经学的也是文学的重要现象时就不能仅仅像现代许多研究者那样简单否定,而是应该从士人乌托邦与意识形态的综合性视角入手,探讨汉儒之所以如此这般说诗的深层原因。我们可以用郑玄在《六艺论》中那段著名的言论作为一个例证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这段话是这样的: 诗者,弦歌讽喻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恳诚而已。世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恶。(孔颖达《毛诗正义》卷一《周南·关雎》疏引) 这段话就是典型的士人乌托邦与意识形态的交融并存。“书契之兴,朴略尚质”的上古时代是历代士人梦寐以求的政治状态:君臣之间可以像朋友一样坐下来商谈治国方略,臣子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表达,大家均以赤诚之心相待,这里没有谄媚与毁谤。士人阶层从春秋战国之际产生之日起就怀着做“王者之师”、“帝王师”的梦想,希望凭借自己掌握的“道”可以规范和引导君主所拥有的“势”,这样便可以实现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这是一种士人乌托邦精神。然而社会现实却是“君道刚严,臣道柔顺”的,情志不通,上下相犯,正直敢言的臣子常常会因为冒犯皇帝而惨遭杀戮。这样的事例在汉代可谓俯拾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士大夫只好用诗的方式“颂其美而讥其恶”——这正是儒家意识形态的主要任务。从郑玄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乌托邦是士人阶层的最高精神追求,而主流意识形态则是他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的现实追求。从这个角度来看,以毛、郑为代表的汉儒之说诗,正是士大夫阶层建构主流意识形态的一种努力,在当时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有见于此,我们就不应因为汉儒没有按照今天的文学标准来阐释《诗经》作品而贬低乃至嘲笑他们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