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文学 通过对解构主义和话语接合表述理论的批判性转换,本内特拆解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的认知,重新界定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问题域和研究对象。在本内特看来,文学不是某种固定的书写形式,能够抽象出共同的形式特征或本质属性,超越历史获得普遍性存在,因此文学不应该被束缚在任何定义中,正像雷蒙·威廉斯所言:“由于文学同它所主动体现出的许多实践活动有着种种关联,所以它不能被限定在任何一种绝对化的定义中。”⑨但是,本内特并不否认“文学”这一术语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价值,因为“文学不光指一些具体的文本,它更是与文学批评话语相并列的一个中心概念,为阐发写作领域中差异和相似关系提供一个参照点。”⑩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需要一个策略性的界定,以便厘清写作领域的复杂关系。因此本内特给文学拟就一个策略性的定义:文学是特殊的话语表意实践,是社会物质实践的组成部分。具体说来,这一含义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文学是特定制度下的话语接合表述。文学作为一门语言艺术,其意义的生成是话语接合表述的结果,文本符号固然可以凝定,但符号背后的意义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话语与话语的不同链接中,意义被不断地商谈、更新和重构。如果说,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在17世纪被看作人文主义话语的表达,体现的是对生命、生存等终极意义的深刻思索,那么到19世纪,《哈姆雷特》则更多地被看作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话语展现,体现的是对个体价值的尊重和认可。话语的接合不是偶然和任意的,受特定历史语境和话语制度的限定、规约,是对一系列社会过程的指称和表现。“文学这个术语,可用于指称特定社会组织的表征空间,其独特性在于选定文本被付诸使用和运用的制度话语的调节形式。”(11)因此,不同的历史话语制度下,文学表现出不同的体裁形式,正如古典时期主流的文学体裁是戏剧与诗歌,而18世纪之后主流的文学体裁则是小说。 其次,文学是社会生产实践。由于强调社会构成的话语性,本内特否定了社会结构的深度模式,主张所有社会实践在其构成上都同时是制度的和话语的。文学作为话语结合表述的产物,也是社会实践的组成部分,是“一系列社会现实和社会手段,在同一层面与其它社会实践领域相互影响”(12)。如此说来,文学不仅关涉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也关涉物质基础和生产力发展,它同经济领域的各项生产活动一样,对社会具有构建性功能和基础性地位。如果说语言符号是文学实践的材料和工具,那么文本则是文学实践得以展开的场所,它们共同组成了文学既恒定持久又发展变化的实践要素。 在此开放性的文学观念下,本内特指出,马克思主义应该将通俗文学纳入研究领域。在西方马克思主义那里,通俗文学向来被排斥于文学范畴之外,“卢卡契的批评注意力决不越过‘世界历史性’的囿限,只是莫名其妙的、基本上不得要领地草草抽打一下西方堕落的‘大众文化’……戈德曼提出:世界观分析只能用于伟大作品……阿尔都塞设定了未经论证的‘真正的艺术’与‘一般或平庸的作品’的差别,但是对后者完全忽略不论”(13)。通俗文学之所以等同于非文学,是因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通常将通俗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合谋,是意识形态的公式化复制,有利于对大众的欺骗和操控。正如罗吉·布罗姆利所说:“通俗文学是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或通过意识形态的中介)采取的许多物质形式之一,是通过写作媒介而进行的意识形态生产的一个实例。”(14) 本内特批判这种区分包含了逻辑上的矛盾,因为在一种话语实践领域中,形式和审美属性被作为区别于意识形态的有效手段,而在另一种话语实践领域中,形式和审美属性却失去了效用。凡是采用虚构手法的话语实践,“必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包含着特定意识形态话语的生产,只要通俗文学概念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区别性术语,就不能把它简单等同于意识形态话语”(15)。同时,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经典文本的研究只关注该文本的创作特性,而忽视了该文本筛选和复制的批评和制度化过程,忽视了“文学概念所表明的应该如何看待创作领域之内部组织的历史相对性”(16),从而使社会化的文学生产脱离了历史语境,获得了超验化、非历史化的存在,成为片面的唯物主义或疲软的唯物主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