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文艺美学作为当代美学的重要分支,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与传统的文艺学相比,具有了明显的当代美学理论架构,并且形成了几个重要的理论支点。这些理论支点也正是美学进入当代的标志。文艺美学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与审美规律为研究对象,其内在的逻辑思路便在于文学自身所具有的艺术属性。文艺美学将文学艺术进行一体化的研究,既有理论基础的渊源,又有客观的基础,其共通之处便在于审美价值生产与艺术美学美感的享受。这些理论支点表征出美学所产生的当代理论转折,其中主要之点在于审美价值的凸显,对于艺术媒介(符号体系)研究以及艺术审美经验的集中揭示。这是展示美学在当代生长与发展的重要标志。 【关 键 词】文艺美学/文学艺术/审美价值/艺术媒介/审美经验 【作者简介】张晶,中国传媒大学图书馆馆长、博士生导师;孟丽,中国传媒大学文艺学2011级博士研究生 一 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文艺美学在美学领域里已臻成熟,成为不可忽视的美学理论分支。文艺美学诞生在中国,但却对美学理论的当代形态产生着世界性的影响。或者说,文艺美学的学理性建树使美学超越了“本质”的追问,而进入经验的分析。关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内涵与外延等基本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和阐述,或许这也是当前文艺美学的争议所在。将文艺美学纳入学科体系的框架中进行建构,已经有十几部专著和数以百计的论文,但是仍然大有阐释的余地在。对于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有关专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与传统的文艺学相比,文艺美学将文学与艺术都纳入自身的研究范围。这个看似并不新鲜的观点,却寓含着深刻的变化。传统的文艺学其实是文学理论,研究的对象是文学的性质、特征等。无论是学科体制还是学术成果,文艺学基本上都是以研究文学为鹄的的。这是从前苏联那里继承过来的。新中国成立后17年的许多《文艺学概论》、《文艺学引论》等都是文学理论的教程,与文学概论无异,其中并不包括文学之外的各门类艺术。关于艺术的理论,一般又有艺术概论,其基本框架与文学理论颇为相似。文艺美学的出现则是将文学和艺术的审美规律及其特征打通起来进行研究,其意义决非文学与艺术的简单叠加。如较早在大陆学界提倡文艺美学的胡经之先生,在他那篇著名的《文艺美学及其他》的论文中就说:“文艺美学还是得到了独立发展,成为一门研究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和规律的学科。”①杜书瀛先生作为文艺美学的重要倡导者也明确地将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加以区别:“与一般美学相比,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要小得多,它集中研究文学艺术领域中的审美活动规律。它所得出的结论、所总结出来的规律也主要适用于文学艺术领域,而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其他领域(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科学技术)中的审美活动。”②曾繁仁先生则将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文学艺术的审美经验。不难看出,文艺美学研究的诸位名家都是将文学和艺术作为文艺美学的研究范围的。这一点已成为共识,同时也构成文艺美学的学科基础。 文艺美学之于文学研究,是使中国学界发生重大变化和转折的主要驱动力,同时也是颇具当代性色彩的变革。我们原有的文艺学也即文学理论,虽然也有关于文学创作的审美功能的论述,但在其整个体系之中只是微弱的一部分,文学的本质属性,被推定为从属于政治,文学本身的审美属性遭到了最大的遮蔽。因而,原有的文艺学理论更多的是文艺社会学的角度,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他律”。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开展,人们对于以文学为政治“婢女”的理论体系越加不满,转而倡导文学的内在审美属性及审美价值,文艺美学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这既是符合文学的内在本质的,又是呼应了时代的剧烈变迁的。文艺美学对于文学的考量已大不同于原有的文艺学理论体系,是将文学的审美属性作为首要的、根本的性质加以阐释的。 文艺美学将文学和艺术进行一体化的研究,既有理论的渊源,又有客观的基础。其共通之处便在于审美价值的生产与艺术美感的享受。文学与其他类型的文字之所以有所不同,不在于媒介的区别,而在于整体上的艺术美感。我们则倾向于将文学作为艺术之一类加以审美的通约化理解,当然也是文艺美学这种走向。黑格尔的巨著《美学》,于此正是为我们导夫先路。这个问题似乎无需太多的阐述,但有学者对此加以质疑。我则认为文艺美学作为学理的成立,非常重要的一点便在于文学自身的艺术性质,这也正是文学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文字的关键之处。韦勒克和沃伦的名著《文学理论》开宗明义地说:“文学是创造性的,是一种艺术。”③著名现象学美学家茵加登把我们一般认定的文学称之为“文学的艺术作品”,当然是将文学纳入艺术的版图之中。较早提出“文艺美学”概念的台湾学者王梦鸥先生有这样的阐述:“我们所谓艺术,一向还没有较深刻而扼要的定义。有之,就是最近韦礼克与华伦(即韦勒克与沃伦——笔者注)在其《文学论》中所说的:‘艺术是一种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符号系统的构成物。’这里所谓‘符号’,当然是指一切艺术品所应用的符号声音、色彩、线条、语言、文字,以及运动姿势等等。倘依此定义来看,则所谓文学者,不过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下之文字系统或文字的构成物而已。它之不同于其他艺术,在于所用的符号不同,但它所以成为艺术品之一,则因同是服务于审美目的。是故,以文学所具之艺术特质而言,重要的即在这审美目的。反之,凡不具备这审美目的,或不合于审美目的,纵使有个文字系统或构成,终究不能算作艺术的文学。”④很多人会认为,王梦鸥先生只是提出了“文艺美学”这个名称,而没有建立文艺美学的体系,这是以大陆学界的文艺美学框架的眼光来看的。我以为王梦鸥先生的《文艺美学》值得深入读解。文艺美学作为一个新的学科之开启,从学理意义上来说,王梦鸥先生的这部著作也是无可替代的。即从这段论述来看,就是与以往的文学理论有相当大的不同,或说改变了路向。当然,其所受韦勒克和沃伦的《文学理论》这部经典著作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王梦鸥对于“艺术”的界定是从韦勒克、沃伦的“艺术是一种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之符号系统或符号的构成物”为其理论原点的,而由此认定文学是服务于特定的审美目的之下的文字系统或文字构成物。这也指出了文学乃是艺术之一类。然而,文学又不同于其他门类艺术,具有鲜明的特殊性质,以往的文学理论,与文艺美学相比,其突出之处在于其社会学和认识论的角度,文艺美学则将文学艺术的审美目的置于首位。在这个总的前提下,文学与艺术是一体性的,而不同于非审美的文字系统。文学自身所具有的艺术属性,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在审美方面的内在相通性以及文学艺术新的审美现象,都应该是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