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关注文学实践,需要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我以为,文艺理论研究依据于实际,既需要了解文学发展的历史过程,还要着重于当前的文学实际;既要关注文人创作,即所谓雅文学,也要关注民问的、大众的文学,即所谓俗文学;既要着重于本土的文学,也必须参照域外的文学;既要关心文学创作的实际,也要了解文学传播和文学接受的实际,了解不同人群的文学接受的复杂情况。这当然不是就单独的研究者而言,不是说要每个研究者都对上述领域作全面的研究,而是就文艺理论研究的全局而言,从全局看,几十年来,我们的文艺理论研究的关注点和覆盖面,在不同时期,曾经有过不同的片面性。 李、熊文章对我的观点的分析判断,依据的只是我十多年前的一篇文章的前半部分,这就是2002年发表的《文艺理论基础的广泛性与本土性问题》,那里表达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原有的文学理论的立脚点太窄小了。我至今依然坚持这一看法。马克思说: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马克思在这段话之前引用了当时一个人在书评中对他的研究方法的描述,认为描述得很“恰当”,那个人说:马克思认为重要的,不仅是现象的完成形式,最重要的是它们由一种形式过渡到另一种形式,由一种联系过渡到另一种联系的规律。理论的品格,理论能够到达的深度,与它据以出发的实际材料是单一还是丰富、片面还是全面关系极大。换句话说、理论的品格对研究者视野的开阔程度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就一个时代的学术来说,理论的进步与研究范围的扩展往往具有相关性。研究者探寻的是对象的“各种形式”,是不同形式之间的联系和转换呢,还是只看到、只关心、只承认一种形式?这是文艺理论建设中很关键的一个问题。 关于文艺理论研究与域外文学、域外文化的关系,从历史上看,文学理论批评的新变、突进,有不少是得力于受到域外文化的激发。魏晋六朝开启了文学自觉的新时期,那时候的许多文论大家对于外来文化怀有浓厚兴趣。例如,曹植被封为东阿王,游览东阿境内的渔山,听到岩洞内有乐声,拟写出梵歌音调,后称“渔山梵呗”;稍后的沈约更是精于佛学,学界的共识是:佛经的唱诵对声律论的提出有很大的启示,拼音文字的梵文文学的声韵之美对独体文字的汉字文学有意识地追求声韵之美,提示了新鲜的路径。声律论的提出,是中国文论史上的一件大事,历来评价不足,这是另一个话题。“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鲁迅等人大力翻译、介绍域外文学,文艺理论的巨大创新,建立在打开新视野的基础上。上世纪中期,主要由于当时世界格局的制约,对外文化交流受到很大限制,对于域外文学的剧烈变动难以及时和充分地把握。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文艺理论批评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很快,人们可以冷静地、理性地、客观地对待域外文学和文学理论,这对于我国文艺理论的发展已经产生良好的作用。 对于通俗文学的态度,情况比较复杂。中国传统文论大多阐述研究者心目中的文学经典和评论文人创作,主要论述对象是抒情文学,是诗和散文,这就必然带来较大的局限性。忽视小说和戏剧,使得悲剧理论和喜剧理论,关于人物塑造、情节安排的理论,在很长时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展。到了明代,李贽提出“迩言为善”。所谓“迩言”,即是“街谈巷议、俚言野语、至鄙至俗、极浅极近”之言。他和同时代的冯梦龙以及稍后的金圣叹、李渔等,下力气评点一般文人所鄙视的小说、戏剧,搜集、评论民间情歌俚曲,使得古代文艺理论开了新生面。“五四”时期,新文艺的先行者们把古今民间通俗文学纳入文学研究范围。鲁迅著有《中国小说史略》,胡适出版《白话文学史》。刘半农、沈尹默、钱玄同、周作人等,主办《歌谣》周刊,钟敬文回忆说,这个刊物“唤起广大学界对那些原来被忽视乃至蔑视的民族民众文化的新认识和新感情”②。胡适1936年在《〈歌谣〉复刊词》中说:“我以为歌谣的收集与保存,最大目的是要替中国文学扩大范围,增添范本。”③通俗文学进入文艺理论研究者视线,是新文学的新气象。不过,整个20世纪,我国学界对于民间通俗文学的了解和研究还有很大不足。作家赵树理多次提出,中国的文艺界有两个传统,一个是“五四”新文艺运动开创的“进步知识分子的新文艺传统”,一个是“未被新文艺界承认的民间传统”④;他甚至认为,“俗”字是上流社会轻视和侮蔑劳动人民的字眼儿⑤。赵树理的话也许有些偏激,但是,轻视大众的文学创作和忽视大众文学接受的实际,这种倾向在过去和现在的文艺理论研究中,确确实实存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