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形态之后怎么办?笔者以为,这既是颇具现实性也是很需前瞻性的重要问题。无可避讳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文艺理论对中国文艺理论形成了一种压倒式的覆盖,学者们所描述的中国文艺理论的“失语”“退场”“隐身”和“侏儒化”等都是形象而确切的,是值得中国学人深思和付诸行动的。中国本身有着丰富的文学艺术宝库和深厚的文艺理论传统,为什么我们在当代老是要跟着西方人的屁股跑?原因虽然很复杂,但概而言之,是我们自己没信心,没信心的现实问题是我们学习了人家的东西但没有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可以说是对这一窘境的艰难突破和着意行动。对中国学人来说,研究马克思主义其根本意义还在于为中国的社会实践服务。这正如马驰先生所指出的,“研究当代中国社会,永远是中国知识界或人文和社会科学界面临的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在这一方面,现成的所有的西方理论都只有参考的价值……”[1]162当代中国社会、当代中国文学艺术都面临着一些困惑性的艰难问题,例如:文艺的市场导向问题、文艺的价值诉求问题、文艺的创新发展问题等等。这一切,虽然很复杂,但都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的生命起点和渊源、根基在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国文学艺术的现实存在。马克思主义乃至西方马克思主义所能给予我们的将永远是启示和参考,而不是现成的答案和标准。就马克思主义本身而言,如果它没有对19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问题的深切关注和探求,例如“无产阶级”的赤贫问题、“异化劳动”离奇现象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现实条件等,那么它是不可能成为影响人类未来的伟大思想的。就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而言,如果不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文艺导航机制、和谐社会中“以人为本”的艺术理想以及网络与数码时代的文艺继承与创新等等问题,那么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只是一个空壳、一种摆设。 确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不应当成为摆设,它应当有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超越或突破的理论勇气和实践能力。西方马克思主义有些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阐释或与其他思想的有机融合,它既有着合理性和创新性,同时也有着局限性和偏离性。就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来说,它与西方马克思主义之间并不构成一个必然的对等关系。前者是文艺理论,后者更多是哲学与社会思潮;前者是中国形态,后者是西方语境。正如马驰先生所警示的,“一种特定语境中的批判理论在另一语境中未必依然具有批判性,一种文化批判理论是否具有批判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正确把握并正视具体环境中的具体的权力关系。”[1]252西方自“二战”以后的社会语境与中国是截然不同的,如冷战对立、工人运动的低潮、学生运动的失落、后殖民化以及资本主义经济的全球化等等,所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所解构的社会权力关系并不一定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譬如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的意识形态的欺骗性与霸权性。进而,我们应有着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超越或突破的理论勇气。从理论价值来讲,一种新的理论之所以具有价值,在于它对以前的理论有着超越或突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就可以从文艺的内涵和形式、以中国的具体语境为依托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敢于说“不”。例如,中国语境中“文艺的人民性”何以可以超越西方马克思主义大众文化批判中的泛化弱点。从实践行动来讲,我们应该避免重蹈这样的覆辙:即表面上是探求中国形态的创新,实质上是搬用西方理论的故旧。我们应该学习马克思当年颠覆和修正黑格尔理论的实践行动。理论创新是难得的,但没有实际行动的保障则是再好的理论也不能自动实现。“马克思转而投身经济和历史的研究是在他阐释了黑格尔理论之后,证明是经济最终决定政治,这样黑格尔所假设(postulate)的政治生活的普遍性成为了一场虚梦。”[6]确实,马克思以他的实际行动颠覆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修正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政治理念,创新出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对于构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来说,我们并不是不知道某些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假设性和方案的模糊性,我们也有着理论批判的勇气,但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行动来落实。 我们如何以行动来落实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应该说,我们要有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创新和发展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19世纪人类伟大思想的结晶,但时代在发生变化,马克思主义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发展。如此,会触动教条主义的过敏神经,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神圣而一成不容变的。实质上,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生命价值也在于不断创新和发展,这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相反却恰好是捍卫,也就是“离经不叛道”。如马驰先生所论断的,“用马克思主义解读当下问题时,可以‘离经’,既可以不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著的个别现成的结论,但绝不能‘叛道’,即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1]220就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来说,贯串于其中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是确切而明显的,例如艺术生产论、美的本质和艺术的倾向性等等。这些“贯道”的东西是不容篡改的,但“释经”上却可大展宏图,锐意革新。事实上,锐意革新也不是意味着可以任意而为,而是意味着时代、生活等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人应积极从思想观念上配合行动和着力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人的性质”。“人的性质不是抽象化的物质,普遍化的本质,或是静止化的;它是通过社会关系与个人行动之间的辩证关系(dialectical relation)表现出来的。”[7]辩证关系体现的是行动,是实践,是创新,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形态应该反映出中国文艺工作者的行动,展现出当代中国文学艺术伟大实践的理论结晶,探求出中国文艺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的深入发展,由此才具有中国形态的外显特征和中国特色的内在本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