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了象牙之塔” 鲁迅写于1907年的《摩罗诗力说》,可以视为其文学观念的起点。他表彰了“纯文学”,“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同时,他构建了一个从“个人”(“精神界之战士”)到“群体”(“凡人”)的思想路线。“盖诗人者,撄人心者也,凡人之心,无不有诗,如诗人作诗,诗不为诗人独有,凡一读其诗,心即会解者,既无不自有诗人之诗”。诗人作诗,然后凡人“心即会解”,“美伟强力”则得以发扬,污浊之平和“则得以破除”,“人道”也就立起来了。文章总结摩罗诗人“统于一宗”:“无不刚健不挠,抱诚守真,不取媚于群,以随顺旧俗;发为雄声,以起其国人之新生,而大其国于天下。”(29)诗人所发之“雄声”,作用于“国人”,从而作用于“其国”。文章描述的是由“个人”及于“民众”的“启蒙”过程。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到《呐喊》时期的小说创作的目的是:“不过想利用他的力量,来改良社会。”“例如,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30)鲁迅在1924年之前主要抱持“启蒙”的文学观。 鲁迅在《华盖集·题记》中写到自己文字上的变化,对此的解释是:“然而那又有什么法子呢。我今年偏遇到这些小事情,而偏有执滞于小事情的脾气。”遇到的“小事情”,当然包括陈西滢、章士钊等人对他的污蔑,这是文章变化的外部原因,更关键的则是“偏有执滞于小事情的脾气”。《题记》接着解释了这一点。他幼时曾经“梦想飞空”,但至今仍在地上“救小创伤”,“也自有悲苦愤激”,这一段比喻写出了他文学观的变化过程,此时的他更关心身边的“小事情”。(31)《华盖集续编·小引》中再次提到了自己文章的写法:文章写的是“我所遇到的,所想到的,所要说的”,以此来“释愤抒情”,并不理会所谓“宇宙的奥义和人生的真谛”(32)。无独有偶,《有趣的消息》中说:“厌世诗人的怨人生,真是‘感慨系之矣’,然而他总活着;连祖述释迦牟尼先生的哲人勗本华也不免暗地里吃一种医治什么病症的药,不肯轻易‘涅槃’。”(33)他认为并没有真正超脱尘世的文学,那些关于生死的言论都必须以生存为其根本。鲁迅此类表达可以概括为“我活在人间,又是一个常人”。 他在《华盖集·题记》中所叙述的“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云云,强调的是“杂感”写作的畅快淋漓,合乎秉性。1924-1925年翻译的厨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一书中提出的“社会批判”,也与他这一时期的想法相吻合。“出了象牙之塔”后的鲁迅选择了“杂感”一类的时事批评。这一方面体现为他将主要的写作精力放在杂文上,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杂文文体内部的笔法变化。不同的杂文文体,其写作风格与承担的功能有着细致的差异。鲁迅杂文写作的起点是《热风》中的“随感录”,同时写作的还有《坟》中的“论文”,前者以实事而起评论,后者则由论点而起,1925年后逐渐演变为几件时事串联而成,以及与对方论辩的新的杂文形式,可谓是“短短的批评,纵意而谈”。这不同于“论文”,被称为“杂感”,延续的是《热风》的写作方式。这种转变的背后一方面是杂文写作手法的熟练以及自觉的文体经营;另一方面,走出了“象牙之塔”,从而“活在人间”的鲁迅,其杂文关注身边小事,坚持社会与实事批评。这种选择从1924年已开始,于是“论文”中逐步渗透进“短评”的因素。1925年的文章则更“散”,发展到“漫谈”和“忽然想到”。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小引》中说:“还不满一整年,所写的杂感的分量,已有去年一年的那么多了。”(34)可见此时其主要创作重心在“杂感”上。《华盖集续编》中删去了《大衍发微》一篇,《而已集》则重新收录了此篇。从选择文章编辑集子的标准言,到了《而已集》时期,鲁迅界定的可以入集的“杂感”范围逐渐扩大,以至于他收录了此时所有落实在纸上的文字,正如《而已集·题辞》所言:“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而已集》编于1928年,此时的“杂感”已然成为他对社会发言的唯一文体。至此,鲁迅终于在“出了象牙之塔”后,在旧有文体的基础上,以及时事的刺激下,确立了新的适合于自由表达与言说的“杂感”文体。 “活在人间”的主张背后是他对于“文学”功用的反思,鲁迅在这一时期的文章中开始思考自己所写的究竟是“真话”还是“谎话”,以及文字表达的可能性问题。 从《无花的蔷薇之二》开始,鲁迅杂文的关注点由讽刺“现代评论”派过渡到评论“三一八”事件。之前的学生运动虽然猛烈,当局尚不敢直接采用武力。这次学生请愿,在执政府门前被开枪打死,随即在当时文人圈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应,更有陈西滢等人在报上公开为政府辩护。周作人将这种情况归因于“北京的智识阶级——名人学者和新闻记者变坏了”,“五四之役,六三之役,学生们烈烈轰轰闹得更要厉害,那时政府只捉了几个学生送交法厅,或用军警捕捉讲演的学生送往北大三院监禁在那里:那时为什么不开枪的呢?因为这是舆论所不许。”(35)而鲁迅的反应则集中到了文字效力的问题上:“已不是写什么‘无花的蔷薇’的时候了,虽然写的多是刺,也还要些和平的心。”他将“墨写的”与“血写的”相对应,认为前者终抵不过后者。最后他感慨:“以上都是空话。笔写的,有什么相干?”(36)接着他在《怎么写——夜记之一》中表达了同样的意思,“血写的文章,怕未必有罢”。“墨写的”文章本“应该和时光一同消逝,假使会比血迹永远鲜活,也只是证明文人是侥幸者,是乖角儿”。(37)为纪念“三一八”惨案,鲁迅写作了一系列文章,其中不乏对暴力事件的愤怒之情,亦有对于“笔写的”价值的怀疑。之后,他在《革命时代的文学》这篇演讲录中明确表达了“文学无用”的观点:“加以这几年,自己在北京所得的经验,对于一向所知道的前人所讲的文学的议论,都渐渐的怀疑起来。那是开枪打死学生的时候罢,文禁也严厉了,我想:文学文学,是最不中用的,没有力量的人讲的;有实力的人并不开口,就杀人,被压迫的人讲几句话,写几个字,就要被杀;即使幸而不被杀,但天天呐喊,叫苦,鸣不平,而有实力的人仍然压迫,虐待,杀戮,没有方法对付他们,这文学于人们又有什么益处呢?”(38)其中提到两个现实原因:一是“三一八”事件;二是国民政府设置的“文禁”制度。这让他感到“文学”在“实力”面前的脆弱。 《写在〈坟〉后面》中否认自己的文字“是说真话的”,“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他出于生存的考虑,不想得罪人。“因为,我还没有这样勇敢,那原因就是我还想生活,在这社会里”。同时也害怕自己的东西“毒害了这类的青年”。“我毫无顾忌地说话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罢。但也偶尔想,其实倒还是毫无顾忌地说话,对得起这样的青年。但至今也还没有决心这样做”。选择说“真话”还是“谎话”既与现实环境有关,又指涉言说的伦理。鲁迅的策略是“所以我说话常不免含胡,中止”,以馈赠给读者一个“无所有”。(39)相比于“论文”形式的观点鲜明,“杂感”的随意性和延伸性无疑增大了许多,大部分文章以相关事件或话语呼应与勾连,语言上的发挥相对自由,观点的表达倒在其次。这可以视为他在“意见大部分还是那样”时,用“弯弯曲曲”的“措辞”巧妙回避了“真假”问题。 鲁迅在《怎么写——夜记之一》中说:“虽然不过是蚊子的一叮,总是本身上的事来得切实。能不写自然更快活,倘非写不可,我想,也只能写一些这类小事情,而还万不能写得正如那一天所身受的显明深切。而况千叮万叮,而况一刀一枪,那是写不出来的。”(40)这段话表达了两层意思:第一,题材上偏爱切己的小事,这是他此期多次表达的;第二,文字未必能传达出真实的感受,体验是无法用写作表达出来的。他在《热风·题记》中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以为凡对于时弊的攻击,文字须与时弊同时灭亡,因为这正如白血轮之酿成疮疖一般,倘非自身也被排除,则当它的生命的存留中,也即证明着病菌尚在。”(41)一方面是写作未必能表达所想,另一方面写作如果应时事而生,它的时效性有限,生命力也有限。既然如此,则大可不必端起一副“文学家”的架子,“就是随便写写罢”。这是“文学无用论”的另一种表达。鲁迅在二十年代的“文学无用”论基本上针对两方面而言:一是“实力”,二是写作本身表达的可能性。 从大体上言,鲁迅接受过两种意义上的“文学”:西方“文学概论”中带有“启蒙”作用的“纯文学”和乃师章太炎以文字为中心的“大文学”。鲁迅此时超越了西方意义上的“纯文学”,趋向以“文字”为中心的、具有现实战斗性的“文章”观念——让“文字”本身,而非某种观念发挥战斗性。这一点在论战文中尤其明显。《华盖集》中的“杂感”发挥了文字本身的联想功能,相互之间有所勾连即可。这既是他在文网下存活的一种方式,也是其写作到达一定阶段后形成的“内在自由”,以此与外部世界保持复杂的对话关系。 “杂感”作为鲁迅1925年写作的新文体,由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论文”和“短评”这两种杂文体式演变而来。随着书写的熟练、时事的变动以及思想的变化,文章的结构渐趋自由灵活,以至发展出诸如“漫谈”一类的“杂感”。与此同时,为了回应“现代评论”派,鲁迅以“杂感”的思路写作了一系列论战文章,延续的是“漫谈”类的写作方式。相比于论辩技巧,他对文章的经营更胜一筹。之后的《华盖集续编》以及《而已集》,在文章的编辑上,他收录了之前所未予入集的文章,这意味着“杂感”文体已然成为其对外部世界发言的主要而又直接的工具。此时,鲁迅的文学观念由留日期间的带有“启蒙”功用的“纯文学”,逐渐演变为以生存为第一要义、以文字为核心的具有现实战斗性的文章。以上所讨论的鲁迅“杂感”文体的确立过程,正是他文学观念变化后的可能结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