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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盛宴——论《檀香刑》的文化意蕴(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 王恒升 参加讨论

    其二,是面子文化。爱面子是中国人的传统。一百多年前,美国传教士史密斯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就指出,了解中国,熟悉中国文化、中国人的习性和中国的风土人情,可从中国人的“面子观”出发。他认为中国人重体面、重形式而轻事实,爱说漂亮话,讲排场,颇有些“做戏”的味道。对此,鲁迅十分赞同。鲁迅在《且介亭杂文·说“面子”》一文中,把爱面子又进一步上升到中国国民性的高度来认识,说只要抓住了中国人爱面子的特点,就抓住了中国人的精神总纲,说面子“这一件事情,很不容易懂,然而是中国精神的总纲,只要抓住这个,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辫子一样,全身都跟着走动了”。由此,鲁迅还分析了“面子”与“丢脸”的关系:“但‘面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不想还好,一想可就觉得胡涂。它像是很有好几种的,每一种身价,就有一种‘面子’,也就是所谓‘脸’。这‘脸’有一条界线,如果落到这线的下面去了,即失了面子,也叫作‘丢脸’。不怕‘丢脸’,便是‘不要脸’。但倘使做了超出这线以上的事,就‘有面子’,或曰‘露脸’。而‘丢脸’之道,则因人而不同,例如车夫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并不算什么,富家姑爷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才成为‘丢脸’。但车夫也并非没有‘脸’,不过这时不算‘丢’,要给老婆踢了一脚,就躺倒哭起来,这才成为他的‘丢脸’。这一条‘丢脸’律,是也适用于上等人的。这样看来,‘丢脸’的机会,似乎上等人比较的多……”(14)说到底,爱面子,就是怕丢脸,图虚荣,讲表面功夫、场面功夫,就是俗话说的“打肿脸充胖子”、“到死也不认那壶酒钱”、“死要面子活受罪”。由于对面子文化有深刻的认识,所以鲁迅升华出了阿Q式的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刻画出了孔乙己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穷酸相。老舍在早期小说《二马》中,也塑造了一个爱面子、讲排场的人物马则仁,他把中国人的劣根性展览到了英国。如出一辙,《檀香刑》中也闪烁着中国人爱面子的文化习性,它的存在,把赵甲的刽子手手艺推向了巅峰,把孙丙的生命推向了深渊。赵甲之所以能够成为京城刑部大堂里的首席刽子手、大清朝的第一快刀、砍人的高手,成为精通历代刑罚、并且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酷刑专家,固然得益于余姥姥的嫡传,自己一辈子的精心研磨,但也与面子有关。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大清朝的法律所在,是国家权威的象征,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荣誉。所以,每当行刑时,他心中总是默念着这样的信条:“自己是至高无上的,我不是我,我是皇上皇太后的代表,我是大清朝的法律之手!”(15)为了迎合专制君主的欢心,配合他们对臣民的统治,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把杀人这活做得漂亮。如果做得不漂亮,就有可能毁掉他一世的英名。为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和抹不掉的面子,他做得无比精心、细心、耐心,有时甚至充满了爱心,生怕他的施刑对象不合作,坏了他的名声。比如他在行刑钱雄飞时,就经常出现这样的担心:
    赵甲担心那颗心撞断肋骨飞出来,如果那样,这次策划日久的凌迟大刑就等于彻底失败了。那样不但丢了刑部大堂的面子,连袁世凯大人的脸上也不光彩。他当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场面。
    他的眼前金星飞迸,他感到头晕目眩,胃里的一股酸臭液体直冲咽喉,他紧咬牙关,暗暗地提醒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呕吐,否则,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赫赫威名就葬送在自己手里了。(16)
    为此,他不时地提醒自己,要精心操作,不留遗憾:
    赵甲,你要仔细啊!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只有圆满地完成了这次檀香刑,你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刽子手状元。如果完不成这次檀香刑,你的一世英名就完了。(17)
    给孙丙上檀香刑,已经赋闲在家的赵甲认为是自己最后露脸的机会。所以,他鼓励儿子赵小甲说:“儿子,别害怕,按照爹教你的,大胆地干,咱爷们露脸的时候到了!”(18)当看到檀木橛子按照自己的设计均匀地贯穿到了孙丙的身体内,他的脸上才洋溢出了满意而自得的神情。赵甲杀了一辈子人,最让他露脸的事情是得到了太后和皇帝赏赐的檀香木佛珠和太师椅子,这成了他人生最值得炫耀的资本。有了这两件宝物,从此他就可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了,包括人人敬畏、不可一世的袁世凯。孙丙最后走上祭台,被施以檀香刑,也是面子作祟。他本可以有逃脱的机会,但为了维护住戏班班主、抗德英雄的美名,硬是走上了行刑台,接受非人的折磨。小说中写到,当朱八营救不成、要掐死他,让他免受酷刑时,孙丙作了拼死挣扎。他当时的内心独白,道出的全是名节、面子问题:
    俺生是英雄,死也要强梁。朱八哥哥,孙丙知道你的意思,你怕俺被檀木橛子钉,你怕俺受刑不过哭爹喊娘。你怕到时候,俺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成,因此你想把俺扼死,让德国鬼子的阴谋败亡。朱八哥哥,松手啊,你把我拤死就等于毁了我名节,你不知道,俺举旗抗德大功刚刚成一半,如果俺中途逃脱,就是那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俺盼望着走马长街唱猫腔,活要活得铁金刚,死也死得悲且壮。俺盼望着五丈高台上显威风,俺要让父老乡亲全觉醒,俺要让洋鬼子胆战心又惊。(19)
    面子问题还体现在孙丙改行上。孙丙原是唱戏的,但由于在与县太爷钱丁斗须中败下阵来,自感威风大减,再也没有勇气登台演出,所以才改行做茶水生意。但好景不长,德国人的到来,粉碎了他的田园美梦,逼迫他走上了反抗之路。
    其三,是饮食文化和性文化。孔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告子曰:“食色,性也。”就是说,男女之性与日常生活,都是人之自然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所以,它自古以来就一直是文学创作永恒的主题。“十七年文学”把人写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显然是不对的,有悖天赋人性,但当今一些作品过于突出、注重生活的世俗化和性描写,也是值得忧虑的,有剑走偏锋之感。那么,究竟怎样做才符合情理,不被人们诟病?一个重要的原则是顺其自然,按照小说思想内容的实际需要和人物性格的刻画要求来描写,该突出时则突出,不该突出时则退隐,发挥出应有的艺术能量就足够了。这一点,《檀香刑》做到了。《檀香刑》中写到了一种美食狗肉,从屠狗到烹煮再到出售,每一个细节都写得很详细。傻子丈夫赵小甲负责买与屠,有“狗肉西施”之美誉的妩媚少妇孙眉娘负责煮与卖,夫妻俩联手妙作,遂将狗肉做成了高密县第一等的美食。然而,莫言写得如此细致,绝不仅仅是单纯为了表现这一美食,而是为了把它当作感情交流的媒介,将孙眉娘和高密县令钱丁之间的男女私情揭示出来。钱丁嗜食狗肉,图慕美女,长着一副动人心魄的美髯,而孙眉娘又恰好风流标致,擅做狗肉,内心里掩藏不住对赵小甲的厌恶和对倜傥男子的遐想。二人互相仰慕,终于成就了好事。自从钱、孙二人有了肉体关系,他们的心理就起了变化。尤其是当钱丁知道率众抗德被施以檀香刑的孙丙是孙眉娘的亲爹时,他原本潜伏在心底的为民请命的愿望终于浮现了出来,并且变得愈发坚决和彻底。最后,他成了政府的反叛者,在升天台上刺杀了赵家父子和受苦受难的孙丙,完成了由一个唯唯诺诺的朝廷命官向一个大义大勇的英雄侠客的嬗变。小说中突出的饮食文化只有狗肉,而描写到的性文化却有多种,斗须、比脚、单相思、争风吃醋比比皆是。从生理愉悦的角度说,胡子和脚的确不如相貌、身材以及乳房等性器官那样容易引起异性关注,但是从文化的角度说,很早以来就有关于男人的胡子和女人的脚的文化,即“美髯公”和“三寸金莲”之说。在女人眼中,一个男人如果长有一副美髯,就会显出与众不同的精神气质;同样,在男人眼中,如果一个女人拥有一双无与伦比的小脚,也会被视为至宝。只不过,钱丁吸引眉娘的,是一副美髯,而眉娘吸引钱丁的,却是一双大脚。在以小脚为美的时代,钱丁欣赏大脚,一方面说明钱丁有着一种乖僻的与众不同的性取向,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的骨子里潜藏着一种天生的反叛精神。俗话说,男想女隔座山,女想男隔层纸,但当山还没有翻过去、窗户纸还没有被捅破的时候,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一种单相思。其实,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清代,和钱丁不是同一个阶层的孙眉娘,其单相思的程度比翻越一座山还要难上加难。因此,她患的相思病格外厉害,以至于到了以钱丁粪便入药都不治的地步。最后,实在抵挡不住钱丁的魅力诱惑和相思病的折磨,她才勇敢地做出了独闯钱府的行为。当钱丁迷上孙眉娘后,出身高贵的钱夫人的心中自然是酸溜溜的,不得不使出自己的杀手锏与孙眉娘争风吃醋。然而没有效果,只好认命。最后,她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孙眉娘脱身,这与其说是为了孙眉娘肚中钱丁的孩子,还不如说是她认同三妻四妾传统习俗的结果。针对钱夫人的挤压,孙眉娘也使出了浑身解数,与钱夫人斗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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