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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淹《别赋》《恨赋》写作时间及本事新证(1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 张海明 参加讨论

    注释:
    ①钱钟书:《管锥编》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11页。个别误字据中华书局1984年版《江文通集汇注》改过。
    ②曹道衡:《汉魏六朝辞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页。其后在《鲍照与江淹》(文载《齐鲁学刊》1991年第6期)一文中,曹先生又对上述观点作了更进一步的阐发。
    ③曹道衡、沈玉成:《南北朝文学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0—91页。
    ④俞绍初、张亚新:《江淹集校注·前言》,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⑤何沛雄:《慷慨激昂淋漓尽致——江淹〈恨赋〉赏析》,《名作欣赏》,1987年第5期。
    ⑥如在作品编排上兼取分体与编年的《江淹集校注》即将《恨赋》系于赋体吴兴之作的首篇,然后依次为《别赋》、《去故乡赋》、《倡妇自悲赋》、《水上神女赋》、《丽色赋》、《学梁王兔园赋》、《赤虹赋》、《泣赋》、《待罪江南思北归赋》、《四时赋》、《青苔赋》、《莲华赋》、《金灯草赋》、《翡翠赋》、《空青赋》。
    ⑦俞绍初、张亚新:《江淹集校注·前言》,第5页。
    ⑧丁福林:《江淹年谱》,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页。
    ⑨曹道衡《江淹评传》认为江淹妻子及次子或亡于泰豫元年至元徽二年(472-474),见吕慧鹃、刘波、卢达主编:《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第1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511页;《江淹集校注》则认为当在元徽二年,见该书第64、152页。
    ⑩《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第1卷,第513页。
    (11)丁福林:《江淹年谱》,第225、228页。
    (12)本文所引江淹作品皆据《江文通集汇注》,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不再逐条出注。
    (13)文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14)《自序》始称“常慕司马长卿、梁伯鸾之徒”,继言交结建平王及劝谏、被黜之经过,再述为萧道成分析沈攸之起兵之态势,最后重申“常愿卜居筑室,绝弃人事”,其无心仕进、效忠萧齐之意甚明,然若以之为江淹真实心态,是不察江淹为此文之背景时势也。
    (15)引文据许梿:《六朝文絜》,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本,1955年版,第35—37页。后文凡引许梿语皆据此书,不再出注。
    (16)陶元藻:《泊鸥山房集》卷十《书江淹〈恨赋〉后》,清刻本。
    (17)钱钟书:《管锥编》第4册,第1413页。
    (18)王琦注《李太白全集》,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3—14页。
    (19)引文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3页。
    (20)引文据程毅中点校:《燕丹子》,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15页。
    (21)司马迁:《史记》,第1833页。
    (22)李善注“若乃赵王既虏,迁于房陵”两句道:“淮南子曰:赵王迁流房陵,思故乡作山木之呕,闻者莫不陨涕。高诱曰:赵王,张敖。秦灭赵,虏王,迁徙房陵。房陵在汉中。山木之呕,歌曲也。”见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45页。
    (23)引文据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04页。
    (24)《宋书》卷七十二《文九王》记:“景素败后,故记室参军王螭、故主簿何昌禹并上书讼景素之冤。”齐高帝建元初年,故景素秀才刘琎又上书齐高帝,列举十事称景素实冤。参看《宋书》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863—1868页。
    (25)丁福林先生认为,江淹《齐故司徒左长史檀超墓志文》所说“君实渊哉,行为世标”,其中“渊”或为“冤”之借字,岂“为超之见杀而鸣不平耶”?其说不为无理。参见丁福林:《江淹年谱》,第169页。
    (26)据《宋书·文九王传》记,景素事败,“右卫殿中将军张倪奴、前军将军周盘龙攻陷京城,倪奴禽景素斩之,时年二十五,即葬京口”。可知景素被杀后乃就地掩埋,故《恨赋》开头三句:“试望平原,蔓草萦骨,拱木敛魂”,若解作江淹直书眼前所见,并非没有可能。
    (27)《燕丹子》卷下荆轲语太子丹:“今天下强国莫强于秦。今太子力不能威诸侯,诸侯未肯为太子用也。太子率燕国之众而当之,犹使羊将狼,使狼追虎耳。”参看程毅中点校本《燕丹子》,第12—13页。而《宋书·文九王传》记:“景素本乏威略,恇扰不知所为。时张保水军泊西渚,景素左右勇士数十人,并荆楚快手,自相要结,击水军,应时摧陷,斩张保,而诸将不相应赴,复为台军所破。”
    (28)如曹道衡《江淹评传》认为,《青苔赋》、《恨赋》、《别赋》“不论从内容到手法都比较相像,写作时间应该也相近”;《青苔赋》作于吴兴没有疑问,《恨赋》亦当作于这一时期,“《别赋》的写作时间较难确考,而其思想情绪,恐怕也以作于这一时期的可能性较大”。《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第1卷,第515—516页。又丁福林《江淹年谱》引曹道衡《江淹作品写作年代考》,认为《青苔赋》文句多有与《别赋》相同者,但相比之下《别赋》更显生动形象,江淹没有必要在写出《别赋》之后又作《青苔赋》,故“《别赋》当出于《青苔赋》之后”。丁谱认同曹说,将《青苔赋》系于元徽二年(474)末,《恨赋》、《别赋》则不作编年,只说作于吴兴时。详见该书第107—108页。俞绍初、张亚新《江淹集校注》称:《恨》、《别》“二赋流露的情调和所用的词语典实,与《倡妇自悲赋》、《泣赋》、《青苔赋》、《去故乡赋》、《待罪江南思北归赋》等多有相同或相通之处,当是江淹被黜吴兴之时所作。”参见该书第162页。诸家对于《恨》、《别》二赋写作时间的推断,虽不为无据,终觉粗略。
    (29)何文见前注。准确些说,《别赋》所写事例应为六类而非八类。也就是说,开头分述行子、居人部分乃总述别离,不当计入;结尾“芍药之诗,佳人之歌”一段照应前文,也有别于文中所述各事。《恨赋》所写实为六类,已见前述,《别赋》章法亦然。
    (30)参看俞绍初、张亚新:《江淹集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69页。
    (31)江淹《自序》以“侍姬三四,赵女数人”为隐居生活之必备条件,“桃李”或即指此。又本段“闺中风暖,陌上草薰”两句,也表明送别乃在男女之间,并非父母送子。
    (32)钱钟书:《管锥编》第4册,第1413—1414页。
    (33)江淹被黜前一年,即元徽元年(473)所作《与交友论隐书》道:“今但愿拾薇藿,诵诗书,乐天理性,敛骨折步,不践过失之地耳。”
    (34)许梿《六朝文絜》眉批谓《别赋》所写依次为“富贵别”、“任侠别”、“从军别”、“绝国别”、“伉俪别”、“方外别”、“狭邪别”。
    (35)参看丁福林:《江淹年谱》,第90页。
    (36)西汉严忌《哀时命》:“凿山楹而为室兮,下被衣于水渚。”
    (37)“二叔”谓周朝周公兄弟管叔、蔡叔,谋反不成,管叔被杀,蔡叔被放逐。事见《史记·周本纪》;“七国”谓汉初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藩王的叛乱,事见《史记·吴王濞列传》;“麋鹿霜栖露宿于姑苏之台”为淮南王刘安谋臣伍被劝阻刘安语,事见《史记·淮南衡山列传》。
    (38)关于江淹被黜吴兴原因,《梁书》不取江淹《自序》之说,谓乃江淹固求代行东海太守事致使景素大怒,遂黜为吴兴令。姑不论其是否另有所据,至少是对《自序》所言有所怀疑。
    (39)《宋书》第6册,第1861—1862页。
    (40)“民氏”二字当从孙诒让说,“民”为“后”之讹,“氏”为衍文,“民氏日”即后日。说见孙诒让《札迻》卷七,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版,第217页。
    (41)程毅中点校:《燕丹子》,第10—11页。
    (42)除《辞笺》外,作于吴兴的《草木颂序》谓:“仆一命之微,遭万代之幸,不能镌心励骨,以报所事”;《待罪江南思北归赋》称:“愧金碧之琳琅,惭丹雘之照耀”,意思近似,可知江淹此心并未因被黜而改变。
    (43)《待罪江南思北归赋》当为江淹写给建平王之作,故其用语多有与《被黜为吴兴令辞笺诣建平王》相似者,尤其是前半部分。
    (44)据《宋书·殷淳传》,殷孚之高祖、曾祖均为晋太常,其祖、父亦官至显贵,但并非皇戚,故金枝玉叶之说,无所依凭。又江淹《敕为朝贤答刘休范书》以“惟岳降圣”称誉宋明帝,谓后废帝“文明金相,穆然玉色”,虽为阿谀之辞,却是通行的用法。
    (45)程毅中点校:《燕丹子》,第10页。
    (46)《史记·刺客列传》:“豫让遁逃山中,曰: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久之,聂政母死。既已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
    (47)《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6—7页。
    (48)《南齐书·高帝纪》:“休范平后,苍梧王渐行凶暴。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少有令誉,朝野归心。景素亦潜为自全之计,布款诚于太祖,太祖拒而不纳。”《南齐书》,第10页。
    (49)参看丁福林:《江淹年谱》,第109—110页。
    (50)“曾”谓曾子,春秋时鲁国人,以孝著称;“史”谓史鱼,春秋时卫国人,以忠著称。
    (51)江淹《与交友论隐书》所说“不可韦弦者五”与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之“必不堪者七”颇为类似,故钱钟书称此文乃“嵇康与山巨源之遗”(《管锥编》第4册,第1414页)。而《无为论》所拟奕叶公子与无为先生对话,亦效《卜疑》之宏达先生问卜于太史贞父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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