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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辞比事与《春秋》笔法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江海学刊》2013年6期 肖锋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属辞”是文辞的连缀,辞、事、义是《春秋》文本的基本层面,意味着对文辞史事的剪裁、排比,在叙述历史时选择准确词语表达其价值判断。“比事”是对史事的排比比较,是“春秋笔法”的前提,在比较史事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史事的筛选,体现着孔子的基本伦理价值观。“属辞比事”的目的是明其前因,得其后果,知其趋势,能知借鉴。“属辞比事”从史事文本写作基本层面出发,可以上升到阐释理解层面,形成反推史实的能动力,从而建构起一种互动式的研究方法。它还可以成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特质的文学创作方法和文学研究方法,即苦心搜集研读各种文献资料,进而采取筛选、描述、分类、排比、概括、分析、综合等方法,来体会和把握古今中外相同的艺术思维,这也是一种具象到抽象,由审美体验到理论提升总结的研究方法。
    【关 键 词】属辞比事/《春秋》笔法/现代阐释
    【作者简介】肖锋,1976年生,文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礼记·经解》言:“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自“属辞比事”概念诞生后,历代学人对此颇多研读,时人各得一隅,争议绵延千年。自近代以来,随着传统经学的解体和现代学术的建立,对《春秋》等传统经学的研究被分化到文学、历史、哲学、伦理学等诸多现代学科门类中,《春秋》及三《传》学时至今日仍然热闹非凡,然而通观建国以来的《春秋》学研究,对“属辞比事”的专门研究则相对显得比较沉寂。
    “属辞比事”之本质考稽
    追究本源,《礼记·经解》记载:
    孔子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春秋》之失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郑玄注:“属”犹“合”也,《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罪辩之事。
    孔颖达疏:“属”,“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①
    那么我们又应当如何理解“属辞比事”呢?历代颇多不同的解释。
    郑玄同孔颖达之说是就《春秋》本身的内容而言,“属”,为聚合会同(即会盟),“属辞”即为汇合会盟之外交辞令;“比”为比次,“比事”为比次褒贬之事,按此可知,“比”实际上有“比较”之意,而“次”则有排比次序之意。
    元人程端学则进一步将“属辞比事”之意做了更广泛的扩展,他认为“属辞比事”有大小之分:“大凡《春秋》一事为一事者,常少一事而前后相联者常多,其事自微而至著,自轻而至重……夫《春秋》有大属辞比事,有小属辞比事。其大者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观之……其小者合数十年之事而比观之。”②由此可见“属辞比事”在程端学那里已经走向了一种整体性考察。
    王夫之云:“属辞,连属文字以成文,谓善为辞命也;比事,比合事之初终,彼此以谋得失也。”③在王夫之那里,“属辞”之“辞”显然突破了郑玄和孔颖达所言的“外交辞令”而指向了文辞,“属辞”为善于汇合文辞,“比事”为比观事情之始终而考察得失,其目的指向了得失的考察而不仅限于褒贬之大义,“属辞比事”的范围和目的得到了进一步拓展。
    毛奇龄则认为需要将“礼”作为理解属辞比事的核心理念,礼是准绳,文辞、史事必须合乎“礼”,通过对文辞、史事的属合去把握“春秋大义”,他说:“昔者孟子解《春秋》曰其事,则事当比也;曰其文,则其辞当属合也。而在夫子以前,晋韩起聘鲁,见鲁史《春秋》,即叹曰‘周礼尽在鲁矣’,则鲁史记事全以周礼为表志,而策书相传谓之礼经。凡其事其文一准乎礼,从而比之属之。虽前后所书偶有同异,而义无不同,并无书人、书爵、书名、书目之渎乱乎其间。而遍校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春秋》,而无往不合,则真《春秋》矣。向非属辞,亦安知其文之联属如是也?……以礼为志,而其事其文以次比属,而其义即行乎礼与事与文之中。”④
    章太炎云:
    且孔子作《春秋》,本以和布当世事状,寄文于鲁,其实主道齐桓、晋文五伯之事。五伯之事,散在本国乘载,非鲁史所能具。为是博征诸书,贯穿其文,以形于《传》,谓之属辞比事。属辞比事,谓一事而涉数国者,各国皆记其一端,至《春秋传》乃为排比整齐。犹司马《通鉴》比辑诸史纪传表志之事同为一篇,此为属辞比事。⑤
    在章太炎那里,“比事”之“事”主要被限定在齐桓公、晋文公等五伯之事,贯穿记录五伯之事迹则成为了“属辞比事”,其意为贯穿五伯之事迹用文辞记录之,类似《资治通鉴》的纪传表志,显然有从纪传体史书来解读“属辞比事”之用意。⑥张高评认为,“属辞比事”“指连属前后之文辞,以比次其相类或相反之史事”⑦。
    “属”,《说文解字》解为“连也”⑧。“比”,《说文解字》解为“密也”⑨。《广韵·质韵》解释“比”为“比次”,《旨韵》:“并也。”《玉篇》:“比,近也,并也。”对“属辞比事”之“比”的理解应当同“例”结合起来,《说文解字》:“例,比也。”⑩段注:“此篆盖晚出,汉人少言例者。杜氏说《左传》乃云‘发凡言例’。……经皆作列,作厉,不作趔。……《释文》:‘例本作列,盖古比例字只作列’。”(11)《公羊传·僖公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12)《礼记·服问》:“上附下附,列也。”郑玄注云:“列,等比也。”(13)《说文解字》:“列,分解也。”(14)也就是说“例”等同于“列”,“例”同“比”,也可以反过来推论“比”其实亦包含“例”之含义。《鬼谷子·反应篇》:“言有象,事有比;其有象比,以观其次。象者,象其事;比者,比其辞也。”(15)皮锡瑞说:
    古无例字,属辞比事即比例。《汉书·刑法志》师古曰:比,以例相比况也。《后汉书·陈宠传》注:比,例也。夫子以《春秋》口授弟子,必有比例之说,故自言属辞比事为《春秋》教。《春秋》文简义繁,若无比例以通贯之,必至人各异说,而大乱不能理。故曰《春秋》之失乱,乱由于无比例,是后世说经之弊夫子已预防之矣。(16)
    其实通观历代对“属辞比事”之解释可知,对“属辞比事”的解释其实无外乎三种:其一,从属辞比事的基本含义出发,认为它是《春秋》文辞、事实的一种编写原则;其二,由于对书法义例看法的分歧,反对书法义例的则认为应当在把握文辞、事实的基础上掌握“春秋大义”,或将属辞比事视为一种方法,即分析与综合之法,或将礼视为春秋之根本,在对礼的把握中全面理解春秋大义;其三,赞成书法义例的则直接将属辞比事视为书法义例的集中体现。但不管怎样,通过对文辞、事实的把握去理解“春秋大义”都是他们的基本立足点,也即是说,他们都没有否定“春秋大义”的客观存在性,同时将“属辞比事”视为理解《春秋》的一种基本方法,尽管对这种方法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
    其实就《礼记·经解》所言的“属辞比事”本身而言,其范围限定在“六艺”之内,是对《春秋》教化方式的总体概括。
    从“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可知,就其“教”的本意而言,有教化的意思。《说文解字》对“教”的解释是:“上所施,下所效也。”(17)对“效”的解释是:“象也。”段注:“象当作像,像似也。”(18)《文心雕龙·诏策》:“教者,效也,出言而民效也。契敷五教,故王侯称教。”(19)《墨子·小取第四十五》:“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20)这里之“法”,即立论之法式和标准;而“效”,则指建立标准以便“所效”,合“法”为“是”(即“中效”),不合“法”为“非”。效,即成为一种法度,一种标准,一种体例,一种规则,一种实践性极强的操作方法,亦发展为后来的“凡例”。由此我们可以对属辞比事之“教”做这样的理解:属辞比事从内容与方法上对《春秋》进行了规约,要求从内容上去教化人们,从方法途径上给人们以向善的路径。教之以内容,施之以方法,属辞比事本身包含了道与术的双重意蕴,这点恰好与春秋笔法的特点相符合。柳兴恩说:“属辞比事四字从来亦未得其解。今案,比事者,即述例之各类是也;属辞者,即顺文求之之类是也。一经一纬,而春秋之大义尽矣。”(21)经,即为史事;纬,即为运用文辞以寻史事。
    台湾学者张高评说:
    依笔者管见,历代所谓《春秋》书法,可归纳为两类:其一,侧重内容思想者,如《左传》所谓“惩恶而劝善”,“上之人能使人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以及《公羊》学家阐扬之“微言大义”,多属焉。其二,侧重修辞文法,如《左传》所谓“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汗”,“微而显,婉而辩”,杜预所谓正例变例,皆属之。钱钟书曾称:“昔人所谓‘《春秋》书法’,正即修词学之朔,而今考论者忽焉。”即指修辞学、文章义法而言。(22)
    由此可见,“比事”可作为春秋笔法的思想内容,即按照年月日的时间顺序来排比史事,杜预说:“《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23)“属辞”可作为春秋笔法的修辞文法,即在叙述历史时选择准确词语表达其价值判断。“比事”即对史事的排比比较,是“春秋笔法”的前提,在比较史事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史事的筛选,体现着孔子的基本伦理价值观;“属辞”是文辞的连缀,辞、事、义是《春秋》文本的基本层面,“属辞”意味着对文辞史事的剪裁、排比。“属辞比事”的目的是明其前因,得其后果,知其趋势,能知借鉴。
    那么,先秦时代又为何那么重视属辞比事呢?其实除了对文辞本身重要性的认知外,“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还来自于现实生产力条件的限制。钱钟书通过引述孙鑛和章学诚、阮元等言语来说明古时候由于没有今日纸笔之便,只能采用漆文竹简的方法来纪事,费时又费力,在这样的情况下,钱钟书认为:“《春秋》著作,其事烦剧,下较汉晋,殆力倍而功半焉。文不得不省,辞不得不约,势使然尔。”(24)这就点明了《春秋》文辞简略的性质,为了省文,就不得不十分重视文辞的运用,这实际上是先秦时代重视“属辞比事”的客观原因。
    《春秋》中的属辞比事需要既在同类事件中找出不同点,同时又要在不同事件中找出相同点,《春秋》对同类事件有不同的写作方式和手段,由此形成春秋笔法,去展现那个时代“礼崩乐坏”的特点,体现出要建立新秩序的诉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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