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左东岭 原文标题:“话内”与“话外”——明代诗话范围的界定与研究路径 原文出处:《文学遗产》2016年03期 近三十年以来,伴随着中国古代诗话研究的整体进展,明代诗话的研究也取得了令学界瞩目的成绩。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其中隐含的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最为明显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明代诗话的范围应如何界定。二是尽管学界已经整理出如此丰富的诗话成果,但能够被学界所采用的却又相当有限。如果加以深究,这两个问题乃是产生于同一个原因,那就是对于诗话文体的单一化理解,即将所有的明代诗学文献汇编都归之于文学理论或者说诗学理论的研究资料。因此,作者认为无论从文献整理的角度还是从文献使用的角度,都有必要对明代诗话的性质、边界、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并探讨其使用的方式与途径。 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明代诗学文献的三种主要类型:诗话、诗论与诗法;第二部分,明代诗话概念模糊的历史由来及其后果;第三部分,明代诗话的研究路径与价值。 第一、明代诗学文献的三种主要类型:诗话、诗论与诗法。到底什么是诗话,在不同时代、不同学者那里有不同的理解。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它的流行时间是从宋代开始而贯穿宋元明清四个朝代,无论在此之前是否有相关要素的出现,那些性质相近的著作一律不可称之为诗话。二是其根本属性是有关于诗歌的事件。当然,诗话的纪事不同于史书,它必须与诗相关,同时又必须出之以轻松有趣、自由活泼的文笔。 具体到明代诗话范围的界定,显然与宋代应该有所不同。明代的诗话是产生于当时的社会土壤与文学需求基础之上的,因而其内涵与特点便有了新的拓展与变化,其中最明显的一个侧面便是系统化与理论化色彩的增加。但是,在对明代诗话的认定上,至今依然存在着重大的失误,从而导致其范围界定的模糊不清。 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误将诗法著作纳人诗话之中。诗法是有关作诗规范与技巧方法的著作,有时又被称为诗格或诗式。现有的明代诗话总集,都毫无例外地将此类内容置于其搜罗范围。其实这显然属于常识性的失误。二是误将诗论、诗评著作纳人诗话之中。诗话当然可以论诗与评诗,但必须以记述诗坛逸事掌故为主,纯粹的论诗与评诗则属其他类别的诗学文献。 既然明代诗学文献从实际状况而言不能仅用诗话一种体式来囊括,那就应该根据其内容与文体特征进行重新归类。作者以为起码可以分为三个大类:一是以纪事为主要内容、以资闲谈为主要目的的诗话类。二是以论诗为主要内容、具有理论化与系统性特征的诗论类,同时也可以将诗评一类的文字纳人其中。三是以讲授诗法规范为主要内容、具有普及性质的诗法类,其中又可分为诗格类的规范讲授与诗法类的技法传授。此三类可统称为明代诗学文献。其实,在清代诗学文献整理中,早已有人不再以诗话之名加以概括,而统称为诗学著作,颇足资以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