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规范与艺术审美的互相彰显 传记文学和其他文艺作品一样,必须能产生美感,才能发挥其审美教育功能。首先,传记文学通过人生故事使大众受到真善美的陶冶。真善美是文艺作品一贯追求的东西,也是人们所共有的一种审美心理。如李建军的《邵逸夫传》描述了邵氏兄弟公司发展的曲折历程,其中穿插了商战硝烟以及邵氏对教育和慈善事业的大力捐助,树立了邵逸夫这位令人敬佩的企业家形象。再如,万伯翱的《被岁月擦亮的名字》,记录了不同时代、不同领域中那些被铭记的成功人士,讲述了他们成功背后的鲜为人知的故事,引导读者进入他们的精神世界,给予读者以思想的启示和艺术的感染。通过歌颂真善美的人和事,来达到审美教育的目的,可以使读者在潜移默化中明辨是非、见贤思齐、陶冶情操,从而提升思想境界与审美层次。 其次,传主非凡的人格魅力为读者展示了人性美。传主的事迹通过传记文学表现出来,正面形象的传主,往往是符合传统道德规范、在事业上有所成就的人。2016年5月,杨绛逝世后,《杨绛传》怀念版很快上市。杨绛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学界,展现了一位学者的人格魅力与人性美。许多成功人士都有过艰苦的奋斗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克服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几经周折或几度沉浮,最终才达到理想的境界。 再次,文学艺术家的传记为我们提供了可供鉴赏的艺术美。如影视传记《卓别林传》、姜贵梅译的《马克·吐温自传》、汤晏的《一代才子钱锺书》等,都属于文艺家的传记。一方面,这些传记作品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其高超的艺术表现力,本身就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另一方面,由于传主身份特殊,他们的传记往往保持着自身的艺术特性。 “真实性”与“导向性”的双峰并峙 传记文学具有警世教育的作用,反面人物不是不能写,而是要妥善处理好“溢恶”的问题。所谓“溢恶”就是暴露传主丑恶的一面。古代文艺批评家非常注重文学作品的“教化”作用,闲斋老人在《儒林外史序》中提到:“传云:‘善者,感发人之善心;恶者,惩创人之逸志。’是书有焉。甚矣!”(黄霖、韩同文编《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儒林外史》写了正反两方面的众多人物,闲斋老人明确指出,写“恶者”的目的,就在于“惩创人之逸志”,即做反面教材。 如何把反面人物的传记做成反面教材,将负面的东西转化为正能量?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一方面,传记文学的作者在选择传主时要有针对性,要有意识地选择那些有警世作用的传主来作传;另一方面,作家在创作过程中要注意素材的处理,做到详略得当。比如,不要渲染传主的“作恶”手段和细节,防止不良者加以效仿。在描写过程中,对反面传主要带着批判的态度来写,而不是一味地“溢恶”,在写到传主的有关事件时,必要时甚至可以用精短的语句加以“点评”。 要发挥传记文学的警世教育功能,在以反面传主为中心的传记中,还要处理好“真实性”与“导向性”的关系。对于有争议的人物要客观加以描述,同时又要注意分寸,注意作品的导向。只有这样才能将负面的故事转化为正面的东西,才能更好地发挥传记文学的警世教育功能。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传记文学的教育功能与当前创作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昌师范学院中文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