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本版刊发了《散文的边界之争与观念之辨》一文,对近年来散文边界的讨论情况进行了集中梳理,作者古耜先生也明确了自己的看法。此文受到散文作家和散文创作研究者的普遍关注,他们纷纷撰文,就这一话题发表高见。从今日起,本版开辟“散文边界讨论系列笔谈”栏目,集纳各方观点,以飨读者。 在诗与文、虚构与非虚构、文学与非文学之间跨界旅行成为常态的当下,谈论“散文的边界”是不是有保守的嫌疑?从“五四”新文学开始,散文就标举“个人的,一切都是从个人的主观发出来。所以它的特质又是不规则的、非正式的”(胡梦华)文类属性。从宽泛意义上讲,小说、诗和剧作都属于戴着镣铐的写作,理论、批评和已有写作均为后来的写作者框定了某种可操作的美学范畴。而散文则不同,散文的边界没有这种约定俗成的审美惯例。 散文文体的这种开放性给散文写作者带来了极大的自由度,但同时也带来了命名和边界厘定的困难。散文是“不规则的”,并不意味散文的写作是无序的,这反而揭示了散文文类秩序构建的必要和难度。因为,如果一种文类漫无边际地“取消边界”,甚至“无边界”,可能恰恰意味着这种文类的死亡。 诗歌和话剧的文类辨识相对容易,散文的边界一定意义上是可以置换成小说和散文的文类差异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散文的边界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没有散文和小说文类上的差异,那么像《收获》《人民文学》《钟山》《十月》《花城》《作家》等综合类文学刊物,也就不必劳神地在小说之外给散文单独立个栏目;而像《美文》这样专门的散文杂志,也可以把手伸得更长,捞到更多的“美文”了。对于一个具体的作家而言,他们当然也会意识到小说和散文的边界,像阎连科的《我与父辈》、葛水平的《河水带走两岸》、阿乙的《寡人》、孙惠芬的《生死十日谈》等都是小说家自觉写就的“散文长篇”。极端地说,当下几乎没有一个小说家不写叫“散文”的东西。甚至可以说,好的小说家都有着不俗的散文功底。当这些小说家搁下“小说”去弄“散文”时,他们怎样把小说和散文彼此之间的边界“格”得清爽? 散文和小说的文类边界,总是不断被两边的越境者突破和篡改,以至于所谓的边界常常弄得暧昧不清。散文的边界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越境者和侵犯者的“挑衅”。 汪曾祺就说过:“我的一些小说不大像小说,或者根本就不是小说。有些只是人物素描。我不善于讲故事。我也不大喜欢太像小说的小说,即故事性很强的小说。故事性太强了,我觉得就不大真实。我的初期的小说,只是相当客观地记录对一些人的印象,对我所未见到的,不了解的,不去以意为之,做过多的补充。后来稍稍展开一些,有较多的虚构,也有一点点情节。有人说我的小说跟散文很难区别,是的,我年轻时曾想打破小说、散文和诗的界限。”在小说家眼里,散文或许比小说更自由,更可以率性为之。小说家有意识地征用“散文”篡改“小说”,贪的就是散文的解放感。“小说的散文化”作为现代文学的潜流和隐脉,当然因为“小说的不散文化”的滔滔大河在焉。一些作家之所以努力实践“小说的散文化”,是因为他们把“散文”看作是“反抗”小说形式严整的武器。 “小说的散文化”,为的是挣脱精神的桎梏和情节的牢笼。这也表明,小说和散文的边界不是习惯意义上的“虚构”和“真实”的分野。如果以“是否真实”来厘定散文的边界,如古耜先生在《散文的边界之争与观念之辨》一文中所说“主体的真情实感和客体的守真求实,仍然是多数人坚持的写作底线”,那么在具体创作实践中无法找到“散文的边界”。因为“主体的真情实感”是一切真正文学的底线,不是散文独有的底线;而“客体的守真求实”既然也能宽容“写意”“存在”和“想象”的真实,显然是承认散文越界至小说的“虚构”。进而,对散文边界的厘定是不是可以从纠缠于“观念”之争转变为具体散文的“实践”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