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样的解读和研究意识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我们只重视文学研究的认知价值,把文学作为外在于自己的对象,把“对象化”研究视为学术的高水平、高层次,文学的“自我化”解读和研究的传统日益淡化,以致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质问:这种单一的“对象化”研究是否忽视了文学的本质? 这一质问当然并不否认“对象化”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也许,处在新文化中的我们,古代文学的“对象化”已无可避免,与古人文学作品进行心灵对话,已从过去的集体意识变成私人兴趣,成为学校文学教育中的一大问题。但古代文学的研究,却不能放弃对古代“自我化”文学品读这一主流传统的关注。作为古代文学历史演变的一个重要内在机制,理解之、探讨之是古代文学和文学史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例如:陶诗的一流地位与东坡的极力推崇分不开,为什么东坡推崇陶渊明?钟嵘《诗品》对陶诗也有类似的品评,为什么陶诗的“范式”意义至宋代方获得集体确认?对此,有关的论述多在现象层面上展开而深入揭示较少,如果引入古代文学解读的“自我化”视角,则可发现:东坡《书李简夫诗集后》曰渊明“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实际上即东坡的自我写照,对陶诗的解读和推崇,也是东坡生命体验的凝练与自我肯定,东坡诗词风格的形成,不能不说与其对陶诗的“自我化”解读和接受相关。从宋代起,文人“静心”而游于仕、隐之间,乃是一种普遍的人生体验和自我陶醉、自我崇拜。而六朝至唐,这一“生命范式”尚在培育之中,还未成为文人普遍推崇的“集体范式”,是为陶诗的范式意义所以在宋代确立的根本原因。由此扩展深究下去,相信会深化对古代诗歌“范式”的生成及其与文学“史”关系的理解。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文学的“自我化”品读也可能导致误读。这一思路,乃受现代阐释学和接受学关于“误读”的启发。由之看“国学”——如《诗经》学,宋代以来对传统的《毛诗》“小序”多有颠覆,打破了“疏不破注”的经学传统,意义十分深远。然孰为误读,则颇当细辨。如《唐风·蟋蟀》,《毛诗》小序云:“刺晋僖公也。”清方玉润则坚决反对,所著《诗经原始》曰:“今观诗意,无所谓‘刺’,亦无所谓‘俭不中礼’,安见其必为僖公发哉?”直斥小序为附会而“断不可从”;宋王质《诗总闻》亦不认可“刺僖公”,而将之解读为“大夫之相警戒者也”;今有论者,则解读为“虽每章皆申‘好乐无荒’之戒,宗旨归于及时行乐”。依此一说,则诗中“今我不乐,日月其除”的释义为:“今天我不快乐,岁月很快就过去啦!”但问题是:先秦时代很难找到“及时行乐”思想,即如庄子之“逍遥”,也与“及时行乐”旨趣大异。也就是说,先秦虽有贪图享乐的,但还没有后世基于“生命意识”的“及时行乐”观念。由此看来,有可能倒是解诗者以当世的“自我化”观念误读了《蟋蟀》。如果按宋王质“大夫相警戒”的释义,《蟋蟀》便是另一种释读:“年底啦!我还没有享受安乐,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所以不能安逸,因为有职守在身。人都想快乐但不能荒废正业,良士们可要警惕!”(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无已太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如此释读,似乎还通顺一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