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萨特等人的无神论存在主义拒绝外在于人的立法者,“上帝不存在”是他们思考的起点,“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就没有人能够提供价值或者命令,使我们的行为合法化”,“没有任何道德准则能指点你应该怎样做”(67)。也就是说,人只能在也不得不在自己的选择和行动中“模铸”自己,面向未来随时随刻“发明”自己。如此,存在主义也就成了“一种使人生成为可能的学说”(68)。而这也正是存在主义对汪曾祺影响最大的一个方面。如果说面对荒诞海德格尔选择了“超越”,萨特选择了“行动”、“介入”,加缪强调“反抗”、“自由”和“激情”的话,以文学的方式探求人生的可能,则体现着汪曾祺的激情、超越和反抗。这一点在“变法”时期小说中表现为对日常道德、日常伦理的违逆、冒犯和冲撞,《迟开的玫瑰或胡闹》、《鹿井丹泉》、《薛大娘》、《窥浴》、《小孃孃》等作品对此均有充分体现。 对于日常道德和日常伦理的违逆、冒犯和冲撞意识在《聊斋新义》中已有流露。《捕快张三》发表于1989年,由《聊斋志异·佟客》“异史氏曰”中的一个小故事改写而成。这篇小说与前面提到的戏曲歌舞剧《大劈棺》几乎同时完成,小说中张三最后摔杯猛醒,劝阻偷人的老婆自杀,与《大劈棺》结尾有异曲同工之妙,两篇作品的主旨均不在于批判旧道德,而是要表现人通过自己的选择,以违逆的方式超越日常道德伦理,并在超越中完成“人”的自我塑造。 及至90年代,违逆已经发展为一种冒犯和冲撞:家庭和美的邱韵龙60岁闹婚外恋,死乞白赖离婚另娶,表示“宁可精精致致的过几个月,也不愿窝窝囊囊地过几年”。对于邱韵龙的移情别恋,作者非但不加谴责,反而对他说的话激赏有加,大呼“精彩”、“漂亮”(《迟开的玫瑰或胡闹》);吹黑管的岑明高傲、寂寞,偷窥女浴室被发现后挨了一顿打。步态端庄、很有风度的虞芳不仅劝止了打人,还主动“献身”岑明,以近乎“母爱”的方式满足岑明对性和美的渴望(《窥浴》)。作者不仅以优美的抒情笔调叙写两人情爱,而且无情地揭露了打人者内心潜藏的自卑和恶俗。 越到后来,这种冒犯和冲撞越激烈,越尖锐,甚至发展到令人惊悚、令人颤栗的地步。《小孃孃》创作于1996年,写来蜨园谢家姑侄乱伦。乱伦是中外文学常见母题之一,其中被视为经典者亦不在少数。仅就中国当代小说而言,陈忠实的《白鹿原》、张炜的《古船》、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京夫的《八里情仇》等均涉及到乱伦母题。但以上作品或者“不辨血亲”,或者只写了“扒灰盗嫂”之类不伦行径,搅动的仅是伦理禁忌的表层,使读者面对乱伦所产生的不适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纾解。《小孃孃》的尖锐在于,作者毫不遮掩,让二人“明知故犯”,将“血缘婚”、“近亲交配”直陈于读者面前,书写他们做爱时的快乐和痛苦。由于作者在叙述中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和理解,该作一经发表,即被斥为“流于邪僻”,“宣扬乱伦”(69)。其实,我们只有把《小孃孃》置入此类小说的整体,综合考察汪曾祺“变法”时期的思想,才可能认识它的价值和意义。 “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存在主义思想的首要原则,它强调“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者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一开头人是什么都说不上的”。所以,“人性是没有的,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70)。受这种观念影响,汪曾祺渐渐形成了一种辩证的人性观,这种人性观在其不同时期的作品中或多或少都有流露,只不过晚年汪曾祺更少顾忌,在《小孃孃》等作品中表现得更为直接,形成了对日常伦理道德的冒犯和冲撞。这里所谓“辩证的人性观”,是指在小说创作中拒绝日常道德和伦理成规,以辩证态度对待真假,善恶,美丑,从人的个体境遇和内心出发,在他们的选择和行为中寻找奠基人性的辉光。《鹿井丹泉》发表于1995年,改编自“秦邮八景”之一的民间传说,小说以抒情笔调叙写人兽畸恋,作者所重者在纯净无滓的情感,而非畸形欢爱的狎邪趣味;比较之下,揭破事情的屠户倒是一派下流嘴脸,其污言秽语更是被汪曾祺视为“高邮人之奇耻”。汪曾祺笔下人性和兽性(动物性)的辩证于此清晰可见。同为“秦邮八景”中的民间故事,“露筋晓月”却被汪曾祺看作对故乡的侮辱。故事写姑嫂二人赶路,天黑在草里过夜,夜里蚊子多叮人疼,小姑子受不了,到附近小庙投宿,而嫂子坚决不去,最后让蚊子咬死,身上的肉都被吃净,露出筋来。在汪曾祺看来,这个故事“比‘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还要灭绝人性”(71)。 比较而言,《小孃孃》的思想内涵更为复杂,更能反映作者从辩证人性观出发,对姑侄乱伦的独特理解和思考。这一点尤其显示在小说的情节设置上。首先,谢家姑侄乱伦之事外间渐有传闻,二人在好心人提醒下远走天涯,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日常的社会伦理和道德被“悬置”起来。这样就使不伦之恋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个人事件,他们的负罪感更多地来源于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也必须承受自己的动物性冲动所带来的“惩罚”(谢淑媛难产血崩而死)。其次,除谢氏姑侄外,小说还写了东大街灯笼店姊妹二人与弟弟之间的乱伦。姐弟三人是“疯子”,谢淑媛每逢祭祖路过东大街总是绕着走,她觉得“格应”,因为三个疯子的行为照见了她自己内心深处的“疯”相(72)。作者这里表面在客观叙述,实则暗含批判。谢氏姑侄的行为固然出于自己的选择,但他们穿越了人性的基本底线,他们身上所具有的一切美好的品质和德行,最终都会在动物性的冲动中,在对人性的僭越中毁弃殆尽。他们的悲剧是伦理的,更是人性的,是人类存在自身的。这样的悲剧不仅笼罩着人类个体,而且贯穿于人类成长的历史,人性自我奠基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窥浴》、《鹿井丹泉》、《小孃孃》等作品是晚年汪曾祺秉持辩证人性观探求人生可能的重要步骤,是其对“人”进行执着追问的极限体验的书写。这些人物游走在人性的边际,他们的选择、行为和命运所呈现的既是人性的创伤面,又是人性的生长点;他们被视为人类的“异数”,但却承载着奠基人性的所有痛苦。 汪曾祺反复强调自己是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73),自己的创作是“人道其里,抒情其华”(74)。对于自己的人道主义,汪曾祺只有简单的外部界定,并无内容方面的直接陈述。从思想和创作的实际看,汪曾祺的人道主义并非一种既有学说,而是以辩证人性观为基础,以思索人生可能为核心内容,以对“人”的追问——“你是谁,谁是你,人应该认识自己”——为落脚点的艺术实践。也就是说,汪曾祺的创作承续着一种古老的哲学探求:“认识你自己”(德尔菲神谕)。这一点在其“变法”时期小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许多作品都是对这一古老告诫的回应,而“记住你将死去意味着认识你自己”(75)。这样,对死亡的思考和叙述,也就成了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的核心内容之一。汪曾祺这一时期小说近半数作品以死亡为核心或涉及死亡,关注死亡不仅是一种晚年心理现象,更是汪曾祺晚年存在主义思想回归的心理契机,是其对“人”进行最后的追问的必然要求。因为只有死亡才能带来“人”的完整性,“只有死亡才能给‘我’盖棺定论”(76)。 死亡在汪曾祺这一时期小说中首先表现为一种修辞学。表面看,人物死亡是一种自然结局,小说不过如实书写,但其中却隐含着作者基于人性思考的伦理判断。作者肯定者多身健寿长,就是死也是一笔带过,看不出任何痛苦;作者否定者,要么生不如死,要么死相难看。捡烂纸的老头惜钱如命,死后落得破席遮身(《捡字纸的老头》);洪思迈好打官腔,说“字儿话”,自己阳痿,老婆偷人,虽然升了官,但却得了小脑萎缩,连“我是谁”都辨不清(《尴尬》);“文革”中身先士卒的庹世荣,自觉形象高大,可死后整个人都“抽抽了”(《可有可无的人》)。这些作品中的死亡是作者针对具体人物给出的“判词”:一种以汪曾祺自己的人道思想为标准的道德判定。 汪曾祺“衰年变法”时期小说中的死亡还呈现出一个诗性的层面,一种哀挽的抒情气氛。在汪曾祺的小说美学中,“气氛即人物”(77),他很少直接描写人物的性格、心理和活动,而是刻意经营“气氛”,并让“人物”溶入其中,浸透于字里行间。汪曾祺“变法”时期的小说依然保持着这种美学风格,只不过和谐、欢乐渐去渐远,留恋、哀挽流溢笔端。管又萍善画“喜神”,以替死者造像为生,自己一朝病重,在自己的画像上添上两笔,画笔一撂,咽气了。一门技艺被带走了(《喜神》);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卖熟藕的了(《熟藕》);杨渔隐死了,一代名士风流烟消云散(《名士与狐仙》);吕虎臣死了,虽留下遗著,可人们再难听到那种“最叫人感动、最富人情味的最艺术的语言”了(《礼俗大全》)……技艺,吃食,礼俗,语言,人的死亡使一个“世界”消失了,一种文化衰微了,一种平淡静逸的生命样式被带走了。 汪曾祺“变法”时期小说中还存在着一种死亡的哲学。汪曾祺始终认为,小说里最重要的是思想,“任何小说都是形象化了的哲学”(78)。这种思想或哲学源于“自己的思索,自己独特的感悟”(79)。就作品实际看,汪曾祺小说中的死亡哲学,既有存在主义影响的印记,又有晚景心态和濒死体验的形象表达。在汪曾祺看来,不仅人“赋气成型”是偶然的,就是一朝“气消形散”也是偶然的,不可控制的,同样充满“荒诞”。《露水》是汪曾祺晚期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写两个“苦人”同在小轮船卖唱,二人渐渐相知,互相帮衬,一来二去做成露水夫妻。在男的调教下,女的在运河的轮船上红了起来,得钱比男的还多。故事写下去,本可以成为标准的汪氏80年代小说:磨难中有温情,苦涩中透出欢乐。即使像十一子那样被打死,一碗尿碱汤便可还阳续命。生命如此“皮实”,总是能承载希望的。然而,男人“肠绞痧”一夜暴亡,使所有希望化为乌有。 不仅如此,汪曾祺还看到了“死亡”特有的悖谬:死亡是偶然的、可能的,但又是必然的、确知的,是不可逾越的。《丑脸》写了四个人,四张丑脸:“驴脸”、“瓢把子脸”、“磨刀砖脸”、“鞋拔子脸”。但“人总要死的,不论长了一张什么脸”。更为关键的是,“死亡”让汪曾祺看到了人性的懦弱:许多人缺乏正视“死亡”的勇气,往往采取逃避态度,让自己向日常沉沦,在日常烦忙中遗忘自己的“死亡”。《生前友好》写一剧团电工。此人有两个特点:爱吃辣,爱参加追悼会。追悼会上他总是认真听悼词,庄重地向遗体告别,但从不落泪。“辣”让他感觉到自己,而别人的“死”则是自己必须参与的日常事件。这样的生命是被遮蔽的,被固化的,是迷失的,迷失于日常“烦忙”。汪曾祺这里已经意识到,“他人之死”不过是“死亡”经验的一部分,那只是医学的“死”,生理生命的终结。自己要对“人”进行追问,体验“人”的完整性,必须亲自领受“死亡”,哪怕是以虚构和想象的方式。1996年创作的《死了》正是这样一部作品。该作情节突兀,人物怪异,更像是一篇“仿梦小说”。对于“死亡”,“我”的第一感觉是“真逗”:“死亡”突如其来,让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我”的心愿,动机,行为……无不呈现出荒谬可笑。“死亡”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地方在于,“死亡”会使生命变得模糊不清,面目全非。“死亡”带来“完整”,“完整”得又是那样不可收拾。 有论者认为,汪曾祺晚期小说的标志是1992年底创作完成的《鲍团长》,“他的创作史上的一个新的高峰期由此开始”(80)。其实细读“变法”时期小说不难发现,1990年10月创作完成的《迟开的玫瑰或胡闹》才是汪曾祺小说创作重新起航的锚定之地。读者不难看出,邱韵龙不过是个“影儿”,小说中作者生作死想,进行自我定位,寻思自己艺术上“移情别恋”后的种种,琢磨着身后世人的评价:自己“衰年变法”的苦心,在别人眼里也许只是“老人的胡闹”;文学史上自己艺术生命的“悼词”肯定会充满争议;自己小说中的微言大概更是难索解人。在“迟开的玫瑰”和“胡闹”之间,汪曾祺玩味着生命的尴尬与荒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