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江,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 各位先生: 第五封回信读过,大家对“前见”和“立场”的定义及区别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解的建议,对丰富和修正强制阐释的表述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在我看来,这一对概念,应该是阐释学中的重要概念,不能回避。但在传统的阐释学理论中,前见是被认可的,立场则很少提及。特别是像朱立元先生指出的那样,因为立场这个词的特殊意义,如果用作阐释学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引起诸多歧义,因此,还是要进一步讨论和研究。但是,因为这个概念本身内涵丰富,不是一下就能研究清楚的。那就先放下,找机会展开更广泛的讨论。今天,我们回到强制阐释论文本,解析另一个重要问题:文学阐释的前置模式。我认为,前置模式包含了一个更广阔的文学原点问题,即对文本和文学的阐释,有没有一个或几个基本模式存在,试图建立一个包打天下的基本模式是不是可能。强制阐释的一个基本追求和方法就是统一模式的构建和应用。这个问题也是与前置立场紧密联系的,以前置立场强制阐释文本,其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前置模式。前置模式是实现前置立场的主要方法。因此,有必要专门讨论一下。 什么是前置模式?我曾概括为:“批评者用预先选取的确定模板和式样框定文本,作出符合目的的批评。”②更确切地表达,模式是一种固化的技术方式,以确定的规则和操作方法,直接用于文本阐释,作出与模式创造者企图一致的结论。最突出的如格雷马斯的矩阵、普洛普民间故事的31个功能、斯特劳斯的神话要素图阵,等等。模式不同于立场,立场是思想和理论的确定选择,而模式是表达和实现立场的具体方法。从形而上的意义上说,立场高于模式。模式和立场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分离的,甚至相悖。模式和方法有相似的一面,都是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在哲学意义上,方法高于模式,方法重于规律,是灵活而可变的,模式更重于技术,常为机械的固定的形态,更近于工学上的“模型”。理论可以降解为方法,但不应再低为模式。女权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可以视为方法,如果作为模式,还需要总结概括为具体的技术,能够大范围地应用于具体的文本阐释。说明这一点,对认识西方文论中的许多特殊现象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举例说,结构主义可以作为一种立场,表述为“关于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用这种方式认识世界,它坚持的是“事物的真正本质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我们在各种事物之间的构造,然后又在它们之间感觉还能坚持那种关系”,③这已经是对世界的一般看法,已类似于世界是物质的概括。小一点立场或者说理论目的,比如寻求批评的恒定模式,企图用相对稳定的模式来把握文学,以实现对文学的普遍性和一般性操控。在这个立场支配下,各种各样的具体模式应运而生,通过这些具体模式来实现基本立场。比如,法国批评家克劳德·勃瑞蒙同俄国的普洛普一样,其立场都是结构主义的,在前者看来,普洛普以结构思维研究童话,其立场是正确的,但模式并不完美,于是,他另外提出一种“三合一体”的结构假设,即任何小说都可以被概括描述成一种原子系列三阶段纵横交错的“三合一体”模式。④这可以非常典型地说明立场与模式的不同,模式如何为立场服务。立场与模式完全相反也是经常见到的现象。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一些流派和学说,自己创造的模式相悖于自己的立场,自相矛盾而难自圆其说,就是在一些堪称大师的著作里也是可以看到的。米勒就是一例。从解构主义的立场说,米勒不承认有一种系统完整的批评方法,可以为一般的文学批评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长期以来,他的著作都是立足于文本解读,以深入解读见长。但是,令我们困惑的是,他的解读和阐释,其目的却是要找到一个系统的、具有规律性意义的普遍方法。他撰写名著《小说与重复》,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设计一整套方法,有效地观察文学语言的奇妙之处,并力图加以阐释说明”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