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喀喇汗王朝与北宋王朝的政治伦理学思想异曲同工 《福乐智慧》的作者优素福·哈斯·哈吉甫(1018-1085年)与北宋的范仲淹(989-1052)、欧阳修(1007-1072年)、周敦颐(1017-1073年)、王安石(1021-1086年)、张载(1020-1077年)、程颢(1032-1085年)和程颐(1033-1107年)是同时代人。当然,不仅是时间上具有某种巧合,更为令人感兴趣的是,这两个当时不相统辖的王朝的学者们,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极为相似,因而他们关注和热心的学术问题也十分接近,提出的政治哲学理念也多不谋而合。 从中国思想史上看,11世纪北宋的学术思想,迈越了以往的历史篱障,以一种关注现实的自觉意识,从注释经书的学术藩篱中解放出来,开始用思辨性的目光重新审视现实政治,重新解读儒家经书,以开放的大气和兼容并蓄的风格,将儒、释、道三家的学术融合为一体,形成了一个全新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政治哲学思想体系“理学”。 而11世纪的喀喇汗王朝也开始从专奉伊斯兰教经书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对古希腊政治哲学思想和波斯、中国政治伦理发生浓厚兴趣,融合这些不同学说中有益的思想成分,全面检讨以往维吾尔文化中混乱的政治理念,并试图建立一种更加合理的政治伦理结构,以形成具有理性化的政治哲学思想体系“智学”。 优素福·哈斯·哈吉甫与范仲淹和王安石的坎坷人生和理想抱负不难看出,他们都是当朝的伟大的文学家,他们都对现实社会的政治弊端嫉恶如仇,都认为改变社会的颓废之气,必须经过文化上的彻底革新和政治上的清明改良,都拥有一颗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他们虽然对政治清明与政治改良的看法偶有不同,设计的理想国家和合理的政治模式偶有不同,提出的富民强国的政治措施偶有不同,但是他们都希望社会能够维持在一种相对公正的法律体系之上,都认为睿智的国君必须得到以公心为尺的优秀大臣的辅佐才能恩荫天下,都认为廉洁有效的的官吏制度是保证朝廷与民间和谐的基本保障,都认为发展生产是富国强兵的唯一出路。 3、《福乐智慧》与《四书》的比对 《福乐智慧》是以文学的形式创作的一部政治伦理学著作。它以象征的方式设计了一个理智文明的理想社会政治模式,并希望这样的社会政治模式能够成为现实。为了吸引读者注意自己所描述和坚持的观点,作者虚构了四个人物,他们是国王日出,大臣月圆,大臣之子贤明及其宗亲觉醒。这四个人物实际上是四种观念的象征。日出象征公正和法度,月圆象征福乐和幸运,贤明象征知识和智慧,觉醒象征来世和知足。他们四个人构成了社会政治的基本形态,也寓意着人生的基本价值 《福乐智慧》所以被称为“智学”,正在一个“智慧”的申张与实践上。在优素福·哈斯·哈吉甫看来,大悟归真的正途只有一条,那就是理念真主。而理念真主不仅需要虔诚的心境,更需要聪慧的心智。他确信,人生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今生与来世两个世界的幸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人的一生都应不停地寻找通向福乐天园的天梯。天园以其无法抗拒的魅力召唤着信教者,只有德性全美无缺的人才能登临享受。而德性全美无缺是需要智慧的指引才能修炼成功的,无智慧者根本无法找寻到登临天园的天梯。福乐天园的天梯仿佛处于冥冥之中,只有通过智慧的感悟才能窥见她的存在。智慧的感悟不是穷思冥想的功夫,而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这个实践就是依托智慧的指引而辨识世间万物的生息规律,通过辨识世间万物生息的规律而辨识人类善恶共生的天性,再通过辨识人性善恶共生的天性而辨识除恶趋善的修炼正途。福乐天园的天梯只有在人修炼功德圆满的时候才会为他搭起。所以“智慧”使贤明得以张显,是人类觉醒而成圣贤的第一要素。 智者要知善,智者要实践善,这是《福乐智慧》提出的基本命题。智者知善并实践善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治理好国家以到达福乐的天园。 作为儒家学派的经典,《四书》不仅保存了儒家先哲的思想和智慧,也体现出早期儒学形成的嬗递轨迹。它蕴含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儒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其中有许多优秀的思想精髓,是中华民族无数先贤实践和智慧的结晶,因此对中华民族的心理定势及伦理道德行为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大学》强调“明明德”,也就是强调明察至善对人和社会的实践意义;《福乐智慧》强调“智慧乃一切美德的根本”,也就是强调辨识善德对人和社会的实践意义,二者的契合可谓天衣无缝。 《中庸》强调五德相生、天地人合,追求的是人与己、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福乐智慧》强调四素和谐,公正治国,追求的是不偏不倚地对待世间万物、不偏不倚地对待富贵贫贱、不偏不倚地践行人性的品德。这个“四素和谐”,与儒家强调的“天地人合”的“中庸之道”可谓殊途而同归。 《论语》追求“仁、义、礼”道德礼法,因此,孔子的治理国家方略充满了温和的色彩,即以宽仁政策辅以严格的等级礼法,使民在一种相对宽裕的生活中,循规蹈矩,俯首帖耳。也就是说,孔子主张德治,轻视法制,“德主刑辅”,“德教为先”。优素福·哈斯·哈吉甫的治国思想与孔子有较大的区别。他没有像孔子那样鄙视法律,而是强调德法兼备。践行善行是“德治”,惩罚罪恶是“法治”,“德治”与“法治”兼备是国家的基石,是治国的方法和准则。 《孟子》强调仁政,这基于他对人性的认识。孟子主张性善说,认为现实的丑恶并非人的本心,而是迷失了正确的人生道路,被次要的欲望所胁迫而产生的错误。只要人能够发现这个错误,就能回到正确的人生之路。而帮助人们发现这个错误,让他们回归到本心的任务,是君子责无旁贷的责任。优素福·哈斯·哈吉甫主张人性善恶两重说,认为人的本性中原具有趋善或趋恶的天性,当善占据上风的时候,便践行善德;当恶占据上风的时候,便肆虐罪恶。虽然人性有善有恶是真主的前定,但选择善恶却是人的自由。由于善是智慧的结晶,而智慧是智者圣哲得真主的赏赐,所以一般人因缺乏智慧而不知道何谓善、何谓不善,故帮助人们认识善的任务是智者圣贤责无旁贷的责任。既然人性善恶二重学说是优素福·哈斯·哈吉甫形成自己的政治学说的基础,那么依据人性二重学说,他对治理国家,使国家达到大治的观点,自然就离不开以“正义”和“公正”之鞭惩恶扬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