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克凡小说对主流文化和历史中心话语体系的远离,并不意味着他的小说中缺乏文化内涵和历史内涵。实际上肖克凡的个人化记忆归根结底就是以纯粹个人的视角而对历史进行感受和回忆。他只是避开常规的历史和文化的立场,切实忠实于个人体验,而直接切入了一个崭新的文化层次和领域。肖克凡的小说通常被称作“新津味小说”,那么,肖克凡小说的“津味”又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呢?他的“新”又新在哪里呢?以前的评论中大多语焉不详。我认为,肖克凡的“津味”并不仅仅在于其小说语言主要采用天津方言,而是在于其小说中深深蕴涵着的“津文化”;而且特别是肖克凡对于“津文化”的发掘和表现又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角度和深度,这也就是其“津味小说”的“新”的根本所在。就以往的“津味”小说而言,冯骥才的小说主要表现的是“津文化”的正面的东西,是与主流文化呈同一形态的那些方面,这种完全正面的东西在许多时候又常常是与整个民族的传统文化相一致或相重合的;而林希的小说则更多的是表现社会历史的负面的东西,多呈批判和暴露的姿态。肖克凡完全和他们不是一路,他对“津文化”的理解是,“津文化”的根本特征就是它的世俗性,它的主要来源是从海内与海外“漂”来的。天津地处九河下稍,渤海之滨,最早是从军事守地发展起来的。又加一直是京都的门户,河海运输发达,便是漕运的重要基地。天津人最早是从安徽一带随守将移民过来的。所以天津文化并没有很深厚的根基。肖克凡这样表述天津文化的形成: 天津古为退海之地,东周时期黄河一度在这里强行入海。历史上的几次海浸,使这里的地貌呈“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盐碱滩景象。天津文化积淀不深,可能与地理地貌有关……近代天津文化是从水上漂来的。水,确实是天津繁荣的重要介质。近代天津“九国租界”的殖民地性质,也印证着“海上漂来”说。 天津较早的“华文化”是随着漕运从直(冀)鲁豫皖诸省漂来的,骨子里农业味道很浓。一条沟通南北的大运河,使天津成为充满世俗精神的水旱大码头。时至今日,天津的各行各业仍然遗留着这种码头意识。 这种文化的变易性很强,适应性很强,自我调适与改造的能力也很强,因而也就更为缺乏深厚的积淀;而这种“津文化”的变易性和自我调适性,又是以世俗化生存为根本的,变的是应对不同环境和生存条件的方式和能力,不变的是最实际的世俗享受的根本精神,尤其在一些重大的历史变革和社会变迁中,天津人能够很快就接受和迎合新的社会规范和政权要求,然而,只要炸弹不炸到自己头上,典型的天津人就不会改变那种及时享受的市民习气。所谓“今天有吃的就不想明天”。这样的文化特征在肖克凡的《黑枣树》、《都是人间城郭》以及他的全部“天津人物”系列小说中都有非常充分的表现。如《都是人间城郭》中的那个孙合,在天津城已被围困多日的环境下,不但借钱买鱼吃,而且为了吃荤腥能够特别品出味来,饭前还要细细地刷牙漱口:“先蘸上牙粉刷牙,力气用得很猛,刷净了牙花子,再蘸上细盐沫,力气便用得很柔和了;之后用弓子刮舌头,最费时辰;末了是清水漱口,润开嗓子。”而且,不论在怎样恶劣的条件下,只要家里实在没钱花了,孙合就出去说合买卖,一旦挣点钱回来,马上就面粉猪肉地往家搬,吃上一个肉丸的饺子,还特别“要里要表”地给邻居们送过去。孙合有一次在小酒铺说的一段话也许很能概括天津世俗文化的一般特征:“别愁,天津卫到嘛时候都是天津卫!前清,民国,日本人,又民国,海河还是往东流吧?依我之见,哪一方哪一派也改不了天津卫的老底子。四面城墙是拆没了,可南门脸呀北大关呀东南城角呀,不还是挂在咱们嘴头子上吗?普天之下,就咱这地界最养人。活着吧您呐,再来一盘咸果仁。”而解放军进入天津之后,孙合又立刻与全家去欢迎解放军。当然,也没忘了顺便做买卖。天津人的确有天津人的生存智慧,对于普通的芸芸众生来说,难道不是大多如此?肖克凡的小说应该说是表现了底层平民生存方式的最高真实。当然,肖克凡的天津人物系列小说还塑造了其他一些丰富多采的天津人的人格形象,如《天津少爷》中的一无所能而又挥金如土的祝显驰,《小白楼的鞋》中借老太太做母亲而做“孝子广告”的沈仁发,《三不管的糖》中的以相互对骂来招揽顾客的邱傻子和杜傻子,还有赌徒、嫖客、妓女、混混儿、同性恋者等等,小说通过这各色人物,尽量发掘津文化的一部分重要的构成,作家所最终要表达出来的,也许就如他自己在一篇短文中说过的:“文化积淀不深,骨子里崇尚世俗精神,这是直鲁豫皖诸省码头的遗韵。......缺乏精神生活与灵魂信仰(天津人供奉的妈祖是航海的佑护神,后转化为送子娘娘,主宰女人的生育而已)。于是天津人是文化精神形成两个极端贫乏的状态:一方面严重缺乏浪漫精神,一方面严重缺乏悲壮意识。因此天津人缺少高品格的‘人味儿’。” 他的中篇小说《一九三五年的真相》,显然又是一篇“津味”十足之作。小说的题目叫《一九三五年的真相》,包括最后的“结局”一章共11章,而占小说绝大部分的前9章,似乎都是在讲述那个发生于1935年4月28日的,当时在天津尽人皆知的争夺“正昌货栈”的血案。小说用非常艺术化的手法对整个事件的“5W”交代和描述地可以说是天衣无缝,而且简直是惊心动魄。根本不会有人怀疑这一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自残二指,血淋淋地夺店事件的完全真实性。而小说的高明恰恰在于,你必须读完小说的全部,才能真正领略故事的真实结果以及其中的艺术内涵。 小说首先进一步凸现了天津的民风特色。在20世纪上半叶,天津卫的民风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混混儿当道。这种混混儿称霸一方,又和上海滩的黑社会以及北京城的官匪一家式的恶霸(如《茶馆》里的二德子)有着明显的区别。混混儿最为独特的称霸方式是自残,是用最残酷的自残手段来恐吓他人,而他们征服对方的方式也就是看谁能够比对方自残得更惨烈,包括滚钉板、跳油锅、断肢放血等等。肖克凡的这篇小说就是写的断指,而卢大少爷为什么非要买通所有当事人来把一桩极其正常的买卖演义成残酷争夺呢?就是因为他首先要让人们都知道他是有很深厚的混混儿背景的。于是,后来他果然成了天津一方霸主。所到之处,所有人等都对其毕恭毕敬。而这样的效果恰恰就是用他买来的所谓“卢二少爷”的两根手指换来的。这就是天津的民风特色。小说通过这样的叙述方式,更加具有传奇性,也更让人直观到了这一文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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