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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召政:设立著作权保护公益基金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李婧璇 参加讨论


    
    熊召政
    “作为一个作家,虽然我们有自己的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但是当我们面对当下发生的侵权现象时,还是很无奈。我认为我们应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3月9日下午,在湖北团驻地举办的分组讨论会议间隙,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文联主席熊召政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这样感慨。
    回忆起自己很多年前的维权经历,熊召政仍感到哭笑不得。当年,《张居正》热销20万套,“朋友跟我说,那这本书的盗版应该有30万套,因为这是畅销书的规律。当我把维权的念头告诉朋友时,人家劝我说‘你还是不要维权了,只有盗版才能让你的书销量更好,你要靠盗版出名’。”
    在熊召政看来,时下日新月异的科技在促进出版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侵权者带来了更多的侵权便利,“可以说,科技是把‘双刃剑’”。其中,网站成为作品侵权的“主战场”。“你现在随意打开一个网站,都有可能搜到我的作品《张居正》的电子版及链接,可是我授权的电子版权只有一家。很多书的电子版权会被多次售卖,多次售卖的价格却与著作权人再无关联。”熊召政颇为无奈地说道。
    熊召政认为,国家应对《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譬如在电影剧本著作权这个单项权利基础上产生的剧本改编权等该如何明晰权利归属。“实施细则要将版权更加明晰化,一部作品最初的版权和衍生权该如何划分并区分开来。”熊召政表示,当下很多制片方拿到编剧的剧本任意删改,“如何尊重编剧的创作权,都可以在细则中进行明确。”
    “同时,我们还应倡导建立著作权保护公益基金。”熊召政告诉记者,因为著作权侵权取证时间较长、所需资料及手续较为繁琐,也导致著作权保护启动阶段初期投入较大,同时,维权的成本又全部转移至被侵权的著作权人身上,相当于受到“二次伤害”,建议国家加大对这方面的资金补贴,切实维护著作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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