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尝试到经历———“尝”的语法化及其类型学意义(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0:11:08 《语言科学》2014年第13卷 王继红 陈前瑞 参加讨论
1 引言 经历体的类型学和语法化的研究一向较为薄弱,其研究的难点在于:一是专用经历体标记的分布区域比较受限,多见于东亚、东南亚及非洲(Dahl 1985:144),故共时材料受限;二是经历体用法发展的过渡环节不甚清晰,如汉语的经历体标记“过”(彭睿 1999),缺乏特别有说服力的早期材料。三是经历体的词汇来源多样性的报道与描述还不够充分(伍和忠 2005:200;陈前瑞 2012)。从这个意义上看,汉语历时与方言材料对于学术界深入认识经历体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古汉语常用的表示经历体意义的副词有“尝”和“曾”,比较而言,“尝”本义明确,多个义项的虚实关系比较明显,是经历体语法化和类型学研究中很有价值的样本。 根据前人的研究特别是解惠全等(2008:52)对杨树达《词诠》的概括,“尝”跟本文相关的义项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用法: 1)品尝义,为动词本义,《说文》云:尝,口味之也。 (1)君子有酒,酌言尝之。(《诗经·小雅·瓠叶》) 2)尝试义,为本义的引申义,仍为主动词,《词诠》:凡试于事亦曰尝。 (2)诸侯方睦于晋,臣请尝之。若可,君而继之;不可,收师而退,可以无害,君亦无辱。(《左传·襄公十八年》) 2)试着义,后接谓词性成分,是“尝试”义用于方式状语的半虚化用法。《词诠》将这一用法注释为:副词,试也;本文概括为“试着”,意在突出其句法功能。 (3)虽然,请尝言之。(《庄子·齐物论》) 4)经历义,为时间副词用法,是虚化的典型的经历体意义。 (4)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论语·卫灵公》) 这四种用法的虚实关系比较明显,整体的历时发展关系也易于建构。但是,虚化和半虚化用法之间的细节———特别是经历义怎么从试着义发展而来,并不是很清楚。现有研究中对“尝”的分析散见于各类工具书,较为专门的研究仅有刘道锋(2009)以及伍和忠(2005)的部分章节。前者主要分析词汇意义的演变;后者虽然题为《“尝试”“经验”表达手段论》,是经历体研究的第一本专著,也指出尝试与经历在语义上具有较为直接、较为密切的联系,但对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发展关系缺乏深入的分析。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尝”的试着义与经历义的语义联系,重点分析经历体的典型特征与试着义的关系,探讨“尝”的经历义演化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最后从跨语言的角度讨论从尝试到经历这一演化路径上的相关理论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