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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式偏正结构与粘合式偏正结构的句法阐释(3)


    将“的”字隐现的领属结构均看作组合式偏正结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如果领属成分不是人称代词,如专有名词等,那么不带“的”字时一般不成立,即使成立也可能不表达领属关系。例如:
    (9)张三的书→*张三书
    (10)黛玉的妹妹→黛玉妹妹
    例(9)中,“张三的书”是表领属关系的偏正结构,而“的”不出现时,该结构不成立;例(10)中,“黛玉的妹妹”表领属关系,而“黛玉妹妹”一般不表领属关系,“黛玉”和“妹妹”可理解为同指关系,也可理解为属性关系(张敏1998;徐阳春2006)。
    张敏(1998)将带“的”的结构看作是领属结构,而将不带“的”的结构看作是属性结构。徐阳春(2006:120)也认为N1N2结构中N1与N2之间只存在属性关系。从意义上看,张敏(1998:337)认为,虽然两个结构在底层的格关系上都是表领属关系,但这种底层关系只有在“的”字结构中才浮现为表层的领属语义关系,而“的”不出现结构的表层语义关系是指别,而不是领属,如“鲁迅作品”、“莫言小说”、“和珅家产”等。这几个例子的表层语义关系一般都不理解为领属关系,多用作指别,而且,N1大众可识别程度越高,N1N2结构的可接受程度也越高,一般也不会产生歧义,如“居里夫人”等,如果“居里”能够识别为“夫人”的丈夫,则“居里”有指别功能;如若不能识别,则多理解为同指关系。因此,可以将不带“的”字而表示领属关系的结构从组合式偏正结构中排除。这样,在组合式偏正结构中只有一种例外,即由数量词(或指示代词加量词)作定语的偏正结构,这一点在文章的最后部分再讨论。
    总的看来,组合式与粘合式偏正结构的差异可以以是否带“的”来区分,带“的”的是组合式,不带“的”的是粘合式。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