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波 卢玉亮:领主属宾式的句法来源和句式意义的嬗变(20)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9:11:44 《中国语文》 洪波 卢玉亮 参加讨论
④清浊别义是上古汉语的重要构形形态,浊声母字是自动词,清声母字是使动词。清声母使动词导源于更早时期的使动化前缀[*]s-,对此梅祖麟(2008)有很精辟的论证。 ⑤“直觉解读”指在不依赖特殊语境(即凸显某种语言要素所需的语境,也可称为凸显语境)或句式变换等情况下根据语感或直觉对语句作出的解读(“语感”或“直觉”指母语者下意识的语言知识,参考温宾利,2002:1-3),而“凸显”指通过特殊/凸显语境或句式变换等将某种语言要素(如致使者或受影响者角色)从背景(ground)/基体(base)/界标(landmark)移向图形(figure)/侧面(profile)/射体(trajector)从而使隐性/不太显著的语言要素变成显性/更加显著的语言要素的一种句法-语用操作手段(“凸显”及其涉及的相关概念参看兰盖克,2013:125-127、188-194、218-226、235-248、292-302)。 ⑥据张伯江(2000),“把”字句的主语具有“使因性特征”,是致使性事件的责任者,“‘把’字句总有‘追究责任’的意味。”由此可知,将领主属宾句变换为“把”字句正是为了凸显致使关系和致事的责任者角色。 ⑦凸显责任者是指责任者由隐性变成了显性,责任者凸显后并不是说就不是受损者了,它仍然同时是受损者,因为主语和宾语是领属关系,宾语受到影响,主语也必然受到连带影响。 ⑧Adversity causative直译是“不幸致使”,熊仲儒(2012)译作“不如意的致使句式”,本文译为“受损致使”。表达受影响义的领主属宾句其致事(causer)所受的影响未必都是不幸的,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负面的,因此我们觉得译成受损致使比较妥当。另外,“受损致使”是就大多数情况来说的,全面来看,应该是“受影响致使”,包括受损、受益和中性(无所谓损益)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下文都有涉及,见例(23)及其分析),学界根据大多数情况将这种表示受影响义的领属使动句命名为adversity causative,并不意味着这种句式只含有不幸/受损义(就像王力(2014:332)认为“汉语被动式的作用基本是表示不幸或不愉快的事情”,也是就大多数情况而言的,并不是说被动式只能表示不幸或不愉快义)。 ⑨例句引自 (2008:90)。 ⑩ (2008:90)对此例的第二种解读(b)感到困惑,她说:“受损致使(解读)令人费解,因为它有致使形态(-ase)却没有一个明显的致使意义”。根据我们与日语母语人的交流,此例仍是表示致使关系,凸显太郎的责任者角色(即上面的a种解读),用于类似这样的语境:太郎的儿子不愿当兵,太郎非让他当兵,结果儿子打仗牺牲了。如果要表示单纯受影响关系(即上面的b种解读),则需使用被动态。果真如此的话, 就不必对第二种解读(单纯受影响义解读)感到困惑了。这样看来,日语对于“死”类动词领主属宾句致使关系和受影响关系的表达都是有标记的(分别用使动形态标记和被动形态标记),现代汉语则只有凸显致使关系时才是有标记的(词汇-句法标记,即使用“把/把个”字式),受影响关系一般都是无标记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