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初,在保守的民族主义者协助下,魏玛共和转变为一个威权的总统制政权,纳粹在1933年崛起,当时德国知识分子之间有哪些分歧呢?对时局的发展和变化,知识分子和一般民众的反应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呢? 米勒:魏玛是政治和社会思潮的巨大实验室,包括一些非常奇怪的意识形态联盟,一些看起来是对立冲突思想的新组合(如“普鲁士社会主义”),社会在左、右两个极端间稀奇古怪地摇摆。1930年代初的威权政治吸引了许多左翼、右翼人士和知识分子,当时人们急切地想解决德国的民族自尊和经济问题,几乎没有人认为自由民主有办法解决这些问题,绝大多数人都把兴趣投入到威权主义的解决方案中去。有一些左翼知识分子反对建立保守的威权政体,但并不反对威权本身。许多右翼知识分子寄希望于强势国家的新模式,也有一些民主派知识分子想保存民主共和的政体,但他们的人数却越来越少。当时有一个现象我们不应当忘记,那就是学生群体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共和,倾向右翼。二十世纪在整个欧洲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到了1960年代,政治上活跃的学生又一边倒地转向左翼。 二战以后,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发表了他的《德国罪过问题》,帮助德国社会反思在纳粹极权时代所犯下的不同性质的责任和罪过。还有哪些德国思想家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米勒:雅斯贝尔斯并不是唯一尝试从哲学角度讨论德国罪过问题的人,但确实没有人像他那么细致地区别不同的责任和罪过。雅斯贝尔斯为德国人思考历史和历史影响提供了一套公共语言和概念工具。而且,他还特别把清晰的道德立场与政治建议结合在一起。这首先表现在对民族国家的道德沦丧进行批判思考。他同时还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这样的看法,那就是,不存在德国“集体道德罪过”的问题。他认为,德国人帮助纳粹掌权,犯下的是“政治罪过”;德国人帮助形成新的极权政治文化,需要担负的是集体的“道德责任”。我认为雅斯贝尔斯是对的。 对于任何有过极权政治经历的国家,雅斯贝尔斯提供的公共语言和分析概念都仍然有用。是不是还有另外一些德国思想家对此也有所论述呢? 米勒:政治理论家施特恩贝格尔(Dolf Sternberger)在思想上与雅斯贝尔斯非常接近,他继续雅斯贝尔斯的反思,并且将这一反思与“宪法爱国主义”联系起来,宪法爱国主义持民主的反民族主义立场。我认为,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中人的自由交际和辩论的思想,也是深受了雅斯贝尔斯的影响。哈贝马斯和雅斯贝尔斯一样,对民族国家和国家主义权力的危害性一直很警觉。我认为,在德国有一个思考纳粹极权的传统,一直延续至今。 您也许了解,在中国现在有一些关于普世道德的讨论,其中的一个议题就是民族国家主权和人权的关系。雅斯贝尔斯积极主张普世道德、普世价值和“世界公民”,这与他在纳粹极权时代的经历有些什么关系呢? 米勒:雅斯贝尔斯和许多其他德国知识分子经历过二战,也了解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对他们来说,人权从一开始就与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有所冲突。今天,人们对犹太人大屠杀邪恶的感受比雅斯贝尔斯那一代人更强烈。二战以后,人们曾对联合国在世界范围内推动人权普遍寄予厚望,提出了各种关于世界政府或全球邦联律法(人权)的构想。冷战破灭了这些希望,但是,人权仍然取得了重要的进步。可以从这两点来看:第一,西欧国家都通过了公民权利法案,这些权利法案都受到宪法法院的有效保护。一战和二战间的那种不设限的议会政治在许多方面都被抛弃了。(徐贲按:也就是说,议会不得通过限制或废除公民权利的律法。坚持人权原则的宪法法院不允许“人民代表”通过议会的立法程序来限制人民的公民权利。) 第二,欧洲国家自愿接受赞同和保护人权的国际机构和协定(如欧洲议会)的约束。这样的国家机构和协定不只是说说而已,而且还有一些实施贯彻的权力。人权在1970年代由于一些国家(主要是美国和法国)的推动而得到发展。人权推动者包括那些对阶级斗争论和其他左派意识形态感到失望的知识分子。 民族国家主义及其专制政权与普世道德之间的关系又有哪些具体冲突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