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位“刘叔”(P145)的才情确实让人感到,阅读是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一个人。他的“专业知识”尽管远远多于中国普通读者对书店行业运作的了解,但并非罗列帐簿:在做销售代表与禁书等章节(第五、八章),插入了一些书籍的历史,却也没有掉书袋之嫌;他关于书店从业经历的部分(第一、三、四、七等章)都深谙写文章的远近取舍之道。假如少一些“资料性”,多几条情节(他的书店同事,也是良师益友的格蕾塔·瑞,即是活生生的小说人物),拿掉第九章的一系列随笔,这就是一部小说。爱书的读者能轻易捕获这位刘叔笔下的书店氛围,而这未尝不是一种小说的氛围。 当还是大学生的刘易斯被“狂鸦”书店录用后,他说: “我想我是找到了一份我只能形容为‘酷’的工作,然而感觉要更深切和复杂,就像是找到了一个适合居住的城市。”(P19) 这种他称之为“酷”的感觉,并不是大多数中国“书城”、“中心”之类的地方传达出来的,更不要说一步步学来的书业知识:比如刘易斯长达两年,在“狂鸦”填了三次工作申请表,比如从图书上架、分类到成本核算一系列的行业只是(工作就是工作,而非仅仅满足个人趣味),又比如他真正到“狂鸦”工作后,书店的老板们隔段时间就会“给新雇员讲授图书、出版和书店的历史。他们希望教会我们不要局限于结清账目,打扫卫生和了解哪些图书上了畅销书榜,还要有所突破”(P55)。这种“酷”甚至也不是美国超级连锁书店的店员体现出来的,虽说无论是刘易斯还是钟芳玲都侧重叙述独立书店,但反过来看,不正是现代商业的成功模式,抹杀了值得记上一笔的独特性么?作为一家独立书店的老板(即使员工,差不多就是《书店风景》里的书店掌柜们),远远比连锁书店的员工(甚至老板)更为特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