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长篇小说《敦煌本纪》有100多万字,很多人说没想到我会写这么“大”的一部作品。不过,可能也只有如此大的体量与规模,才能配得上敦煌吧。许多年前,我就打定了主意要为敦煌写一本大书,现在这个心愿达成了,就像兑现了一个诺言。记得写到半途中时,我想着等书出版之后,要带上一本崭新的《敦煌本纪》去敦煌,在莫高窟的九层楼下去还愿。 其实,每个作家都有自己文学创作的版图,或者说文字的疆域。于我而言,这片文学的版图就是大西北。我喜欢荒凉、干旱、空旷、遥远的风景,我常年游走在青藏高原、河西走廊、黄土高坡和新疆南北……我热爱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壮大了我的精神,开拓了我的眼界,哺育了我的想象,又赐予了我美妙的诗篇。在这些浩瀚而辽阔的地理中,只有敦煌时刻凸显了出来,就像是一枚黄金的钉子,钉住了我的文学版图,时至今日。 我的文学版图的形成似乎很清晰。上世纪80年代,我开始了文学创作,开始练笔。在大学校园里,我和很多文学青年一样,写诗歌、写小说,挥洒自己的创作热情。1987年2月,我上大二时写的小说处女作发表在了一家著名的杂志上。看到样刊时我很惊讶,在目录上,我的名字跟史铁生、张承志、韩少功等前辈作家列在了一起,这严重地助长了我的“虚荣心”,也给予我一定的信心。但渐渐地,我发现了一个要命的问题,在校园内,大家创作的同质化现象相当严重,无非是爱情、伤感、青春的骚动,大多作着抒情的文章,绚烂却乏力。当人们都朝着一个方向奔去时,这条路未必是对的,尤其在艺术当中,所以我开始警惕了。我自小生活在兰州城里,甚至到18岁上大学后,才第一次走出兰州,去了一次西安,看见了兰州城以外的天地。所以,我生活的背景或者说自然地理的储备很不丰厚,偏偏这对一个写作者来说又是很重要的基石,我当时就有一种贫血的感觉。知道了缺什么要补什么的道理,于是我拼命地往外跑。尤其在大学毕业以后,我在铁路系统的一所中专里面当老师,有了一张职工免票,出行比较方便,一下子就跑遍了甘肃、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等地,甚至还坐着一辆破吉普,去了遥远的西藏,第一次看见了那么壮烈而荒凉的风景。我知道了什么叫戈壁,看见了雪山的真容,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方言,以及斑驳陆离的风俗与大量的传说。这与我之前的生活经验完全不同,我找到了大自然这个创作背景后,自己的文学视野一下子广阔起来,里面有的是我用一双脚丈量过的土地。 敦和煌,这两个字一旦分开了,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味,但是组合在一起的话,它就是一根闪电、一座天空,乃至于一本巨大浩繁的经书,充满了无限的神奇。我第一次接触敦煌却是“路过”。1986年暑假,当时还是个穷学生,我坐上绿皮火车去了一趟新疆,中途停在了一个小站柳园车站。那时柳园车站是敦煌的唯一门户,兰新线在甘肃境内最西的一站。去程时,因为吐鲁番一带刮大风,火车在柳园车站停了许久。回来时,恰逢清晨,霞光铺满了整个车站,铺满了敦煌。我下了车,在站台上散步,心想这就是敦煌啊,我现在就在敦煌的天空下啊。这以后,虽然已经记不清去过多少次敦煌了,但第一次的路过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因为它在一个少年的心中留下了震撼。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在新闻媒体工作,只要一有采访的机会,我就爱往敦煌那一带跑。我喜欢河西走廊,到了那里我感觉是吸氧,是输血,也是我的文字安身立命的地方。而每次到了莫高窟,我一般先不进窟子,第一时间会去宕泉河对岸的那一片墓地。墓地里埋着常书鸿、席臻贯、段文杰等前辈的骨灰,这些老先生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仍旧守护着这一方圣地。我磕个头,敬支烟,坐在旁边晒一阵子日头,才能鼓舞起来。我很明白,在那一面辽阔而沉雄的佛壁下,我顶多就是一个写作的小工匠,一介冥想的小沙弥,与古代的那些无名匠人们没有区别。 二 整个上世纪90年代,我写下了将近几百首诗歌、散文和随笔,后来以《大敦煌》的名字结集出版,另外还有《敦煌诗经》《丝绸之路》《蓝色的敦煌》《敦煌卷轴》《敦煌短歌》等各种体裁的作品。但我知道,对于敦煌这样一个巨大的历史和文化存在,对于西北这片深沉而广袤的写作疆域而言,一定要有一部真正的长篇才能供养,也才能匹配。2000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整整一天,我独自逗留在宕泉河的两岸,沉浸于千佛灵岩之上,一个人享有了莫高窟的伟大宁静,以及这一座辉煌的文化遗址赐予我的灵感。我当时就发愿,将来的一天,我一定要写出一个大部头,一部心血之作,道出敦煌的秘密,说出莫高窟的前世今生,让那一块土地上的苍生赤子、田夫故老成为真正的主角,去占据舞台的中心,并以此作为我这个儿子娃娃的反哺和报恩。有了这个念想,在此后的16年时间内,我一边练笔,写其他的文章,一边收集资料,阅读史志,在河西走廊沿线和祁连山南北两麓实地踏勘,持续地发酵着这个故事,储备着精神,寻求着大地万物的涵养及馈赠。如今看来,我之前为敦煌写下的那几本诗集,只是为这一部小说所做的前期储备,因为诗歌能够磨炼我对字词的敏感,包括对语言的优美把握。 2017年,我开始动笔了,我写下了《敦煌本纪》的第一句话———“这一门人天罡地煞,披着血衣,在河西走廊一带迎风顶罪,忠勇热烈,攒足了声名。前后六辈子爷孙,一共捐出了7颗脑袋,满腔子的血,至今仍未淌尽。”有了16年的酝酿,具体的写作过程其实并不长,最终用了将近两年时间,我为这部小说画下了最后一个句号。写作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有的作者直来直去,从故事的源头一路线性地发展到终点。我更喜欢的则是首先确立整个故事的那一根“脊椎骨”,让故事能够站立起来,挺直了,然后再去填充血肉,形成人物的命运弧度和具体的故事走向。 《敦煌本纪》中有上百位人物,并且各自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在与本书责编的对谈中,我谈到了自己起笔时立下的念想:这部小说要构建一座20世纪初的敦煌沙州城,并且要在城外的二十三坊内,安顿下一群群身世各异的苍生赤子,让他们活命于一幕幕湍急而颠沛的光阴中,去看尽人世上的悲欢炎凉。这部小说试图刻画一座鲜为人知的莫高窟,包括藏经洞和大量的卷子,也包括王道士与斯坦因,他们如何在一个山河板荡的时代,去悲深愿重,去慷慨取舍。这部小说要追逐一群匡危扶倾的滚烫少年,他们骄傲而沉着,寡言笑,重然诺,轻生死,一路走向了悲剧性的终局。这部小说必须去廓开一条朴直而壮烈的大道,在广阔的西北,如何为当时的中国保存下最后的一份元气。 在历史真实与艺术虚构的关系上,这个小说的故事完全是虚构的,但其文本又具有历史性,那些具体的事物都有历史的出处,也是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的一种艺术虚构。比如书中的沙州城,便是我“发明”的一座敦煌城堡。我在唐朝的相关资料中查阅到,当年的沙州城外有水井坊、修文坊,那么在小说里我不妨再多建几个坊。而根据另一段史实,雍正三年之后,朝廷重启塞防,从甘肃各地迁徙了两千多户百姓,落户在了敦煌境内,于是我又给这些坊取名为天水坊、陇西坊、平凉坊等等。 又比如,我为书中的那些少年设计了“急递社”这么个职业。有一年,敦煌机场扩大翻新,但突然停工了,因为在沙石下发现了一座古墓群。我带着记者们赶紧跑去采访,还破例进入了墓道,看见了左右两侧墙上的画像砖。那些画像砖颜色灿烂,栩栩如生。在其中一块砖头上,我见到了古代的驿使,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手上举着一封羽书,奔行在路上。《敦煌本纪》开始后,我必须给那一群少年一个恰当的身份,一份谋生的职业,驿使的形象便一下子浮现了出来。我大胆地发明了一项职业———“急递社”,于是这些奔跑的少年与苍茫的河西大地,一下子恰切了起来。 小说写作涉及的日常细节众多,尤其是与历史相关的,更需要仔细去考证。写作的过程中,细节求证的工作异常琐碎。举一个例子,某个特定人物在民国时早餐吃的什么,作家是不能乱编的,得从文献资料中去查找。有一次我坐出租车,听到司机的口音是敦煌那一块的,我立刻问他,你爷爷以前早餐都吃什么呀?又比如胡锅子和菜锅子,一字之差,区别却很大,菜锅子是素的,胡锅子里有羊肉鸡肉。小说中,鸣山书院的山长丰鼎文带着弟子们追索经书失败后回到了沙州城,他们吃饭时点的一定是菜锅子,因为胡锅子太昂贵,可能逢年过节才能吃到,书院的山长一生清贫,他也吃不起胡锅子,所有的细节都要符合生活的逻辑。 写作中,我又去了十来次河西走廊,虽然书名是《敦煌本纪》,但在我看来,河西走廊的四郡两关是一个整体的文化生态,就像书中的急递社走过的全部线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网络,它就叫丝绸之路。我当时考察这一片地域的时候,在武威发生的故事可能很精彩,我随手把它嫁接到了敦煌,让故事更加饱满。这是小说家的特权,也是一种想象力吧。 三 少年是《敦煌本纪》的关键词,我喜爱这个词。每个作家有着自己不同的写作风格,有的作家擅写女性,有的作家擅写老人,于我,则是少年。这可能和我的天性有关,就像西北人爱说的“儿子娃娃”一词。《敦煌本纪》中的胡梵义、胡梵同、陈小喊、蒋斧、孔执臣……这些少年策马扬鞭,意气风发,在敦煌大地上奔走守护,生死相伴。读者可能会觉得他们似曾相识,是的,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就是当年的班超、卫青、霍去病、张骞,他们代表着梦想与力量。 《敦煌本纪》所处的历史时期是清末民初,从1910年开始,时间跨度长达28年。彼时,朝廷摇摇欲坠,时局动荡,河西走廊的四郡两关由于深处边陲,政经落后,所以少人问津。在民国年间报章上的一篇专栏文章里,我发现了“锈带”这个词。所谓锈,不仅仅是地理上的,还指向了政治、文化和经济,还包括人心和偏见。于是,我撒出了这一群少年,让他们去清除这些锈迹,不仅要把大地上的锈迹擦掉,更重要的是去擦掉人们心中的锈迹。 100多年过去,当年的锈带如今已变成一座座朝气蓬勃的历史文化名城。从创作上来看,我在以后的小说中会渐渐触及当下火热的生活。小说不是简单地编一个过去的故事,它一定要指向当下和未来。这也应是一个作家的抱负,用文字发声,在文化上开疆拓土,构建当下甚至未来的精神文化空间,永葆这个民族少年时代的那一份昂扬自信和光荣梦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