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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睿:探谜的吕铮

http://www.newdu.com 2019-11-29 《十月》 孙睿 参加讨论

    吕铮说促使他开始写作的,是当警察后办的第一个案子。跟踪了很久的嫌疑人终于被抓,进入后面的拘押环节,要先脱衣服检查健康情况,脱完一看,傻了,原来是个女的——要么就是女嫌疑人落网,一检查,是个男的。我大概记得是这样。吕铮说,顿时他觉得天下大乱,毫无道理。于是开始写作。
    写作就是把这些看似不合理的,梳理出个道理。它们每天荒诞而真实地发生着,上点儿心的人,不会视而不见。
    可能是吕铮过手的案件太多,审过的人也多,对世间存在何种坏事儿以及它们会如何呈现了解的多,又极具写作热情——写作十四年,出了十四本长篇小说(不知道是社会真的乱,还是他太能写了)——审讯过程除了黑纸白字被记录在审讯录上,也会变成铅字印成小说。当然,小说和审讯录之间,还隔着很多东西。不可视的那些,可称之为手艺,或文学创作。可视的那些,是一排排码放整齐的空烟盒——长期伏案总得给自己找点儿乐子;以及储存间里一瓶瓶颜色各异的酒——完稿那天总得大喝一场(《谜探》完稿后我就被他叫去喝了一顿)。这些都是我在他家中看到的。
    此次《谜探》,讲了这么个故事:一个人车祸后醒来,记忆丧失,成了黑白两道追查(杀)的对象。在车祸前,他是警察在黑道的卧底,但也帮黑道办了不少事,让黑道以为是潜入警察内部的卧底。醒来后,他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有个老婆,但跟他哥们儿搅合在一起,他也有个情人,却是穿警服的女同事,这都哪儿跟哪儿呀?想不起来以前发生了什么。他即将退休的警察师父告诉他,不记得以前更好,活在将来,离开这,走得远远的。但他没走,他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典型的类型小说。
    名字也呼应故事——《谜探》。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部能吸引人读下去的小说。真相,是所有人想知道的。作为作者,如何拆解这个谜案,露出真相的过程,就是叙事的过程。这一点,吕铮做得颇像古龙。首先是人物形象,主人公身上都带有一种悲情感,不知来路,更不知去处,被人误会,面对层层阻力,拼死一搏,哪怕输得肝脑涂地,也绝不认怂。然后是形式上,阅读中也带给我看古龙小说的快感,一条条线索出现,一个个人物登场,一个个局部被打开,一个个真相呈现,主人公的身世之谜也浮出水面。作为读者,小说就这么被一页页翻开。听说古龙当时写,是在报纸以连载形式发表的,每天写够版面的篇幅就收笔,结尾留个悬念,勾着读者第二天继续买报看。每天连载的字数,折合成稿费,正好够他晚上喝酒的。吕铮这么写,我想跟连载和故意吊人胃口没关系,更应该是他的工作流程——断案的过程不就是这样的吗,从抓到第一个嫌疑人到更多人落网,从一个证据到真相大白。
    小说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主人公师父退休那天。当天也是本市的马拉松日,师父值最后一班岗。如果参赛选手跑过指定段路,负责该段路的巡警会在警局内部电台报告:顺利通过。前几段的警员击鼓传花般在电台里汇报着“顺利通过”,终于,做了四十年警察的师父的声音也出现在电台里:顺利通过。马拉松结束,他也可以退休了。但师父并没有关掉对讲机,趁机多说了几句,说明天以后,一切将成为回忆,颇多感慨。回顾了四十年警员生涯,什么叫警察,如何在吹风日晒雨淋中一次次和阎王爷擦肩而过,最后总结,哪有岁月静好,全他妈肩负重前行。电台这边,各处上勤的民警听着,沉默着,然后纷纷通过电台向这位退休老民警致敬,祝福声此起彼伏。但这时,师父驾车坠海了。引咎自杀。身上留着遗书,写尽自己的忏悔,所犯错误的赃款,一分未花,坚守着道德底线。看到这,无法不为这位“顺利通过”的人民警察唏嘘不已。
    小说的大高潮出现在结尾,除了一段枪林弹雨的“硬戏”,更让人动容的是主人公到最后依然没想起以前的事儿,但明白了自己的身份,坚定了信念,未来知道该干吗了。这正是人生最有力的时刻,谜团已驱散,可以大步向前了。想想被困在生活中的每个人,不都是因为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吗?青春期不知道自己该学什么,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中年了不知道自己该守持什么,年老了不知道自己该靠中医还是看西医……一生在蹉跎中很快就过去了。冲出谜团的最好办法是行动力,付出行为,谜自然消散。
    而行动力从何而来。决心?不服气?骑驴找马?每个人的办法不同。记得《谜探》完稿那天吕铮叫我去他家喝酒,之前已有两年多未见。我按高德走到门口,敲门。一个长得很像吕铮的人为我开门,清瘦、大眼睛、充满活力,我以为是他儿子。但他儿子还小,刚会走,不应该长这么高。他招呼我,一听声儿,就是吕铮。我说你怎么这样了,他说每晚跑步,减肥。减掉多少斤他告诉过我,但我忘了。如果我说减了有四十斤,那就显得他以前多胖(壮)似的,如果我说减了二十斤,则抹杀了他确实减掉很多斤的斐然成果。总之,他焕然一新地站在我面前。这就是吕铮的行动力,我想这也是他赋予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行动力吧——在主人公身上,不乏大量如何挥汗如雨减肥狂练的描写。
    除了跟自己肉身较劲,主人公也参了佛问过道,谜该如何破。得到些说法,可作为一个普通人,智慧有限,高深的话吃不透,也做不到,只能靠在世俗生活中找准一条路,然后尽管走下去。最终,他找的是正义和良知。
    如果说主人公是一个“主旋律”人物,那么另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则是位“非主流”,每天在地下通道弹吉他唱歌,逮着冤大头就蹭吃蹭喝,号称自己是“时光旅人”,来自未来,知道所有事情的结局。听上去挺扯的,主人公却愿意相信他,甘当冤大头,还给他钱去购置回到未来的时光车。这对人物关系却最让人信服且感动,两人有种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对于现实生活同样报以不满和不屑的态度,企图寻找到更理想化的社会。最后,当主人公身陷绝境时,时光旅人竟然开来一辆二十年前的老爷车,帮助主人公度过难关,而自己中弹身亡,临死前仍说那辆车是可以带主人公穿越时光的。这是浪漫的一笔。至此,主人公在内心完成穿越时光之旅,更坚定了保护身边每一个好人的信念,以一己之力,要为芸芸众生营建一个合理、合法、合乎人性的世界。
    当然,作为一名书中的警察,这是再合适不过的路。而我们,一个个平凡人,一个个普通公民,在各自的行业中,该如何解谜?或许那一件件实在的事情,比如减肥,比如一年一本小说,是破解这个谜团的最好办法。很期待吕铮有一天能换个方式解谜,比如写一部没有警察和罪犯的小说,那里也没有法律定义的好人和坏人,只有一个个在生活中挣扎的普通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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