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汉语处置句主要有两大基本类型:一是“介词型”,使用“把”“共伊”(闽语)等介词或介宾型处置标记;二是常说的“复指型”,句末或句中使用第三人称单数代词形式,如“他”“佢”等。此外,方言中还存在上述两种基本类型的混合形式,本文称为“混合型”。以广州为例: (1)介词型:将张台搬走。(把桌子搬走。) (2)复指型:张台搬走佢。(称为“佢”字句) (3)混合型:将张台搬走佢。 对“佢”字句及句末“佢”的性质,大致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佢”字句不是处置句,句末的“佢”表祈使;另一种观点认为,“佢”字句是处置句,“佢”兼表复指和处置;也有学者认为句末的“佢”是“受影响标记”(邓思颖2003:114)。 1 廉江方言的“佢”字句不光用于祈使句,还可用于疑问句以及陈述句,从而印证了李新魁(1995)、麦耘(2003)等的观点:粤语“佢”字句或“佢”的功能并非专表祈使语气。无论用于哪一种句类,或用做主语小句和宾语小句,“佢”字句都表非现实。 “佢”字句的功能主要是:表达非现实的主观处置,以实现某结果或状态变化。因此“佢”字句常用于祈使句中,易被认为表示祈使语气。 2 廉江、广州两地“佢”字句大同小异。“大同”表现在:受事是定指的;对人称代词充当受事有所限制;受事成分可以出现在主、宾语的位置;动词一般是自主的;“VP+佢”的VP是有界的。但也存在“小异”。这些“小异”极其重要,为分析粤语“佢”字句及“佢”的功能、性质及形成机制提供了重要线索。概括说明如下: (一)廉江的光杆名词可表有定,而广州表有定或定指需要用“量名”结构或指示代词,例如: (1) 廉江:赶走狗嘚佢啊[a55]?(把狗赶走吗?) 广州:赶走只狗(/*狗)佢咩?(把这/那只狗赶走吗?) (二)廉江可使用“你”“我”“佢”(他)做受事(但受现场性影响),而广州的三身代词一概不能做受事。例如: (2)廉江: a.打死佢(/*我/*你/*佢哋)嘚佢!(把他打死!) b.打死我(/*我哋/*你/佢)嘚佢啊[a55]?(要把我/他打死吗?) c.打死你(/我/*你哋/佢)嘚佢讲哇。(说是要把你/我/他打死。) (3)广州: *捉咗我(哋)/你(哋)/佢(哋)佢。(把我(们)/你(们)/他(们)抓了。) 廉江的人称代词可以充当受事,但有条件:第一,不能是复数形式;第二,人称代词的使用与话语的现场性有关。 (三)廉江“佢”字句中的动词是表动作的自主动词,其后要添加有界性成分,包括“佢”前出现“了2”形式;而广州的“死”“结婚”等不表动作的动词可用于“佢”字句,“了2”形式(“喇”“嘞”)后不能出现处置标记“佢”。例如: (4)廉江: a. 你食了嗰碗饭(嘚)佢。(你把饭吃完。) b. 你食嗰碗饭嘚佢。(你把这碗饭吃完。) (5)广州: a.做人做成噉,不如死咗佢好过嘞。(做人做成这样,不如死了算了。) b.你哋几时结咗婚佢啊?(你们什么时候把婚结了?) 廉江“佢”字句要求动词或整个动词短语具有有界性。至此可将“佢”字句的句法语义功能的表述调整为:为达成某结果或状态(非现实情况)而进行主观处置。 3 廉江“佢”字句的句末“佢”有时可两解:代词(“佢1”)或处置标记(“佢2”),这说明句末“佢”仍保留语法化的过渡阶段。例如: (6)廉江: a. 我放走嗰几只雀仔佢1/2(/*佢哋)。(我要把这几只小鸟放跑了。) b. 嗰几只雀仔我放走佢1/2(/*佢哋)。 廉江两个“佢”都可以出现: (7)廉江: a. 我放走嗰几只雀仔佢1嘚佢2。(我要把这几只鸟放跑了。) b. 嗰几只雀仔我放走佢1嘚佢2。 例(6)的 “佢”如认为是例(7)的“佢1”,则为代词;如认为是“佢2”,则为处置标记。 广州的“食晒佢”(*吃完它)与廉江的“食了佢”(*吃完它)中的“佢”一样,可做两解:代词或处置标记。“佢”的性质可借助句末助词“嘚”“来”加以判断: (8) 食了饭来嘚2佢。(把饭吃完!) “来”“嘚2”“佢”三个句末助词的共性顺序是:“来”>“嘚2”>“佢”(“>”:先于)。从句法位置看,“佢”的句法位置比句末助词“来”(表主观意愿上的实现)、“嘚”(了2)还要高。因而,“佢”是一个具有主观性的句末助词。“佢”字句又可以充当主语或宾语小句,但小句中不能出现“嘚”“来”等句末助词,如: (9)廉江: a. [食了佢]就好嘚。(吃完了就好了。) b. *[食了饭来(/嘚)佢]就得嘚。(把饭吃完就行了。) 广州话的“佢”字句也可充当小句: (10)广州: 做咗亲戚佢咪皆大欢喜咯。(成了亲戚不就皆大欢喜了。) 因此,“佢2”在广州、廉江话等方言中可视为句末助词,并已发展成为一个语法标记,起构式化(构成特定的处置句式)的作用。 总而言之,本文把它看作“处置标记”的原因有二:一是“佢”字句与普通话典型的“把”字句有相似的句法语义要求(如话题化、VP的有界性、受事的有定性等);二是廉江等地粤方言语法系统中不存在成熟的介词型处置句,与广州介词型、“佢”字句及混合型并存的情况构成方言中处置形式的连续统,便于比较和处理。 4 廉江话“持拿”义动词存在一定程度的介词化。但其介词化还没达到广州话“将”的程度。“捉”等动词也可进入“佢”字句,但不能接受抽象名词做受事。例如: (11)廉江: a. 捉学校读崩嘚佢啊?(把学校读垮吗?) b. *捉嗰件事做完佢。(把这件事做完。) 5 从粤西阳江、高州、化州、吴川、怀集及广西北流、博白粤方言处置句类型的分布情况看:粤语的处置形式基本上都以“佢”字句为主(吴川除外),“佢”字句是粤语表达处置范畴的主要形式;不同方言对使用介词型的接受度有所不同:广州接受程度最高,阳江、博白次之,其他粤西方言基本上不用。 6 详细考察廉江话“佢”字句,并跟广州等其他粤方言的“佢”等处置句进行比较,本文得到以下认识:(一)“佢”字句作为粤方言典型的处置句式,体现出VO型语言的特点。(二)从北京话使用“把”字句到粤语主要使用“佢”字句,中间存在大量过渡地带。这反映汉语方言从北至南大致呈弱VO型到强VO型分布的情况。(三)不同方言的处置范畴并不完全对等,如何有效地处理语义范畴之间的表达差异,对方言语法描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参考文献: 邓思颖 2003 《汉语方言语法的参数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新魁、黄家教、施其生、麦耘、陈定方 1995 《广州方言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 麦耘 2003 《广州话以“佢”复指受事者的句式》,《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9年第1期 个人简介: 林华勇,博士,中山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及语言学教研室教授。目前对方言语法的描写、接触及语法化研究感兴趣。著有《廉江粤语语法研究》(北大出版社2014),代表作有《廉江方言言说义动词“讲”的语法化》《广东廉江粤语的传信语气助词》等。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吕叔湘语言学奖二等奖。 李敏盈,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现就职于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