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AR、VR、MR等扩增实境、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的沉浸式技术快速发展,并应用于各个领域。越来越多的艺术展览也引入技术元素,“沉浸式数字艺术体验展”从一个陌生、小众的概念成为网络热词,在世界各地持续引发观展热潮。五彩斑斓的光影特效、动态展示的经典名作、巨大震撼的场景体验……层出不穷的“沉浸式”数字艺术体验展,能否满足人们沉浸于艺术之境的期待? 事实上,在数字技术辅助下,一些展览打着“复原、再现、触摸”经典文物的旗号,只靠循环播放几个文物动画视频,摆放几件新媒体艺术装置,就美其名曰“沉浸式”;一些艺术家以炫酷科技装点空虚内核,一味迎合消费主义或享乐主义,使美术馆与游乐场无异;还有一些商业机构举办的“沉浸式展览”,既没有经典文物支撑,也没有现当代艺术家的创作,而是单纯地“造景”。一时间,“沉浸式”成了百搭的展览前缀词,似乎只要运用了科技手段的展览,都可被称作“沉浸式展览”。观众可以在布满气球、亮片、投影的彩色空间里尽情拍照,但除了照片以外,或许什么也没留下。 这样的展览看似热闹,实则扭曲了艺术与技术的关系,模糊了“沉浸”的内涵。沉浸,是一种过滤掉所有不相关的知觉,完全投入某种情境的状态。沉浸式艺术体验,其核心在于获得身临其境的现场感,进入全神贯注的状态,通过奇妙的身心体验,启发观者对人与世界的思考,深化对艺术情境的感悟。一旦无法平衡艺术性与娱乐性,展览便面临失去“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的危险。此外,粗制滥造的“沉浸式展览”蹿红,可能为一些功底不扎实的艺术家提供某些“创作”捷径:抄袭知名艺术家的创作手法、过于注重夺人眼球的视觉呈现……这样的创作和展览趋势都值得警惕。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大众文化需求不断攀升,推动艺术与技术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在展览中合理应用高新科技,可将艺术由二维空间解放出来,提升展览交互性,增强艺术趣味性,有利于打破以往美术馆、博物馆高高在上、枯燥无味的公众形象。比如,故宫博物院展出的《清明上河图3.0》,以国宝级文物为原型,融合8K超高清数字互动技术、4D动感影像等技术,充分盘活文化资源,使观者可在画中神游。又如曾风靡上海的《雨屋》展览,创作团队通过在天花板安装传感器等技术设备,使观众所到之处无“雨”,而四周有“雨”,以此探讨人与自然之间的微妙互动关系,传递创作者的艺术思考。这些沉浸式展览,以艺术为本,以技术为翼,不仅满足了人们参与艺术、体验艺术的需求,更激发了个体对艺术的探索欲望。故而,展览中运用得当的技术,能够与艺术畅通“对话”,展现出艺术丰富有趣的另一面,带领观者超越时空,感受技、艺融合所带来的真正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 想要真正“沉浸”,可以应用技术,但不能只有技术;可以强调趣味,但不能只顾趣味。实现沉浸,需要艺术家对文物底蕴、艺术价值进行深入挖掘,潜心投入创作;需要策展人发挥展览的组织优势、叙述优势,赋予艺术作品新的内涵;需要馆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说明牌、导览等公共教育服务,提升大众参观满意度;需要商业机构秉持商业道德,杜绝窃取、抄袭和拼凑,让展览不再共用一张面孔。 “沉浸式”不应成为泛娱乐化、空心化的代名词。追求数字技术与人文艺术最大程度的完美相融,是沉浸式展览的根本目标。在这样的目标指引下,身处艺术品数字化浪潮中的美术场馆、文化机构、艺术家等,不仅应沉下心来,为观众营造多重感官体验,更应浸润文化,为观众带去精神思考和收获,如此才能实现身与心的共同沉浸,保持展览以及美术场馆的持久吸引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