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拉美作家要感谢榜样博尔赫斯的又一个方面。他不仅向我们证明,一个阿根廷人能以权威的姿态就莎士比亚发言,在阿伯丁能讲述令人信服的故事,而且还能为他的文学语言传统带来一场变革。请注意我说的是“榜样”,不是“影响”。博尔赫斯的文风,因其无拘无束的独创性,给无数崇拜者造成了一场浩劫,在他们的作品里,有些博尔赫斯用过的意象或动词或形容词,仅仅变成了拙劣的模仿。这一点是一看便知的影响,因为博尔赫斯是这样一个作家,他想方设法要将其个人的烙印打在西班牙语言上。他将此称为“语言音乐”。在他身上如同在我们最伟大的经典作家那里——如博尔赫斯崇拜的克维多(Quevedo)和他不崇拜的贡格拉(Gongora),语言的音乐是清晰可辨的。博尔赫斯的语言用耳朵一听就能知道,所以在他人的作品里要是用上一个句子或者仅仅是一个动词(如conjeturar[推理]或fatigar[疲劳]被当成及物动词),博尔赫斯的影响马上就能露出马脚。 博尔赫斯给西班牙文学写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如他之前的达里奥在诗歌方面。他们两人的不同在于,达里奥从法国引入并推荐了一些造作的风格和题材,他将其改写之后放入自己的世界和自己独特的风格里。在某些方面,所有这些舶来品讲述了整整一个时期的情感(其中也有趋炎附势)和一些社会环境。所以他的方法才能被大批崇拜者所使用又不致丢掉他们个人的发音。然而,博尔赫斯的革命是个人的,代表着他自己,仅仅在隐约之中,通过迂回的方式,才与他形成其中、反过来又大力相助的环境发生联系——杂志《Sur》的环境。所以,若是放在他人手里,博尔赫斯的风格难免要变成拙劣的模仿。 但这显然没有降低他的重要性或稍稍减弱他文字里强烈的快感。他的文字可以咀嚼,一个字一个字地,如同品尝美食。博尔赫斯文体中具有革命意义的东西,是其中有多少话就有多少思想,因为他的精确和简练是纯粹的。虽说这在英法文学里很少见,但西班牙文学里倒有几个先例。皮查罗(Marta Pizarro),博尔赫斯小说《决斗》里的一个人物,阅读卢贡内斯(Lugones)和加赛特(Ortega y Gasset),这能确定“她的怀疑:她下生后说的语言不太适合表达思想或激情,不过是语言的炫耀罢了”。戏谑的成分姑且放在一边,如果我们省略掉她就激情的意见,那她的话还真有几分道理。如同意大利语或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是一种繁复的语言,杂芜和绚烂,表达感情程度的话语多得吓人,但也正因为这一原因,西班牙语在概念上是不准确的。我们最伟大的小说家写的作品,从塞万提斯开始,犹如释放绚烂的焰火,每一种思想从下面经过,身旁都簇拥着一大群仆人、追求者、听差,他们的作用纯粹是装饰性的。在我们的语言里,颜色、温度、音乐与思想同等重要,在有些人那里——如利马(Lezama Lima)——更是如此。这是西班牙语典型的过度藻饰,对此没人反对。这些修饰要表达一个民族深刻的本质、一种存在方式,其中情感的和具象的东西压过了知性的和抽象的东西。所以巴列-因克兰(Vale-Inclan)、阿方索·雷耶斯(Alfonso Reyes)、卡彭铁尔(Alego Carpentier)和塞拉(Camilo Jose Cela)——这里引用四位卓越的散文作家——的作品才如此地再三再四,不厌其烦。这并未使他们的风格不如瓦莱里(Valery)或T.S.艾略特的巧妙或者比他们更做作。他们不过是与众不同,正如拉美作家不同于英国作家和法国作家。对我们来说,用情感和感觉或以其他方式进入具体的现实,进入生活,思想才能有血有肉,才能更为有效地形成并捕捉思想,这要比逻辑话语中的思想更为有效。这大概能解释为什么我们在文学上如此丰富,但在哲学上又是如此的贫瘠。现代西班牙语最卓越的思想家加赛特,说到底还是个文学人物。 在这种传统之内,博尔赫斯的文风是个异数,因为在选择极为严格的简洁方面,他根本没有遵守西班牙语指向繁复的自然倾向。如果说博尔赫斯的西班牙语变得聪明了,那可能又要冒犯使用这一语言的其他作家,但其实不然。我在上文中描述了繁复的语言,就此我想说的是在博尔赫斯那里总有一个逻辑的概念的水准,其他东西都要服从这一水准。他的世界是清晰的、纯粹的,与此同时又充满了奇思妙想,而且从未失去水准,他的思想通过极其坦率的、繁简有度的语言表述出来。“没有比思想更强烈的快乐,在思想面前我们束手就擒,”《不朽者》里的叙述人如是说,这番话是博尔赫斯最好的写照。这个故事暗指他的小说世界;在这个故事里,知性总要毁灭那些仅仅是具象的东西。 这种风格真实地再现了博尔赫斯的爱好和背景,在构筑这种风格的过程中,他在西班牙语文体传统中掀起了一场剧烈的变革。通过净化传统,通过以极其个人的方式使这一传统充满知性和色彩,博尔赫斯告诉众人,语言要比传统说明的更为丰富更有柔性,在语言问题上——如他笔下的人物皮查罗——博尔赫斯是极其严格的。如果才能与博尔赫斯相当的作家反复尝试的话,那西班牙语也能变得像法语那样明晰,符合逻辑,像英语那样开门见山,充满微妙的变化。说到西班牙文学语言,总有做不完的事,又没有什么东西是最终的、永恒的,在这方面,我们从博尔赫斯的作品里学到了最多的东西,这是我们语言里其他任何作品都不能与之相比的。 我们作家中最为知性的、最为抽象的作家,也是一个最能讲故事的人。读者怀着如痴如醉的兴趣阅读博尔赫斯大多数的故事,一般来说,这强烈的兴趣只有阅读侦探小说才有,这一派小说他也在耕耘,但将形而上的东西投放进去。但他对侦探小说还是持轻视的态度。可以想象,侦探小说中的现实倾向使他感到困惑,因为,亨利·詹姆斯和其他为数不多的一流写手不在之内,侦探小说这一派不可能被列入纯粹推理的和艺术的写作,所以必将被融入整个人类经验——思想与本能、个体与社会、现实与幻想。侦探小说的先天不足——依赖人的塑造——是博尔赫斯所无法忍受的。所以他才在一九四一年《小径分叉的花园》的序言中写道:“写大书的习惯,用五百个页码写一个五分钟就能说明白的问题,这是一种很累人的浪费。”这番话的意思是,每部书都是一次知性的演说,是对一个论题的解释。果真如此,任何小说作品里的细节都不过是几个概念穿在外面的服装,概念可以独立存在,如同贝壳里的珍珠,从里面提取出来。《堂吉诃德》、《白鲸》、《巴马修道院》、《魔鬼》能简化为一两个想法吗?博尔赫斯的陈述作为小说定义是没有用的,但确实以雄辩的语言向我们揭示,他在小说中最为关注的是猜想、推测、理论、信念和诡辩。 短篇小说因为其简明和压缩,最适合上述话题,是这些话题促使博尔赫斯写作的。时间、身份、梦幻、游戏、现实的本质、复式、永恒——因为他对这一技艺的娴熟把握——都脱去了模糊和抽象的外衣,变成迷人的故事,甚至还有戏剧的味道。上述各项仿佛是准备好的故事,一般说来开始写的都很精明,有相当真实的准确的细节和脚注,很少省略地方色彩,所以在某一点上,在不知不觉中或陡然之间,他又改变方向,进入幻想或使之前的描述消失在哲学的或神学的推测当中。事实在这些故事里从来都不是重要的或真正原创的;但解释这些事实的理论以及理论推演出的结果是重要的、原创的。对于博尔赫斯,正像《疲劳者的乌托邦》里那个幽灵般的人物,事实“仅仅是驶向发明和推理的出发点”。现实与魔幻通过风格和漫不经心合而为一,叙述者借此来往于两者之间,显示出强烈的讽刺味道和隐藏的怀疑主义,以此来调控不适当的放纵。 在敏感如博尔赫斯的作家那里,在文弱如博尔赫斯的男人那里——尤其是他视力衰弱之后,几乎成了一个残废——读者竟然能在他的故事里发现大量的血迹和暴力,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愕然。其实是不应该的。写作是一种补偿性行为,文学中有的是像他那样的描述。博尔赫斯的书页里充满了匕首、犯罪和拷打场面,但这狠毒的场面被他高超的讽刺感和文字里冷静的理性主义推向远处,所以说他的描述从来都没有跌入轰动效应或纯粹的情感。这使具体的恐怖披上了尊严的外衣。在虚构的世界里把他的小说变成了一件艺术品。 博尔赫斯总是醉心于神话和传说,如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外贫民窟里的恶棍和阿根廷乡间用刀子打架的人。这些顽强的人凭借身上的蛮力、猛兽的无知和无拘无束的本能,刚好构成博尔赫斯的反面。但他在几个小说里将他们塑造出来,使他们拥有近乎博尔赫斯式的尊严,也就是说,一种美学的和知性的品质。显然,他小说中这些恶棍、持刀打架者和狠毒的凶手,如同他笔下纯粹幻想中的人物,都属于文学——属于虚构。前者可能身披雨布或模仿旧时强盗或内陆牧羊人的语言,但这并未使他们比宗教首领、魔术师、永生者和学者更为真实,后面这些人在他的故事里安家,或是在今天或是在遥远的过去,来自世界的各个角落。他们所有人的根源都不在生活里,而在文学里。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的人物都是构思,被神奇地变化成有血有肉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魔术师通过娴熟地驾驭语言完成了这一转变。 博尔赫斯的小说都是艺术瑰宝,其中有些小说,如《特伦·乌克巴尔,奥尔比斯·特尔提乌斯》、《圆形废墟》、《神学家》和《阿列夫》还是短篇里的极品。出乎意料和微妙的选题与强烈的结构感互为依托。博尔赫斯是个讲究简洁的人,多余的话或信息哪怕一个字他也不能放过,虽然为了检验读者的创造性,有时他要删掉细节,陌生是不能缺少的要素。事件在遥远的空间或时间里发生,这种距离感使得小说格外诱人。或者故事就发生在传说中旧时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外的贫民窟里。博尔赫斯就他笔下的一个人物说过一句话:“这家伙……是土耳其人;我把他变成了意大利人,这样我更容易驾驭他。”其实,博尔赫斯通常做的刚好与此相反,他的人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离他和他的读者越是遥远,他操纵起来越是得心应手,将那些他们应有的卓越的品质赋予他们,或使他们那些不大可能发生的故事变得更令人信服。但这并不等于博尔赫斯的陌生倾向和地方色彩与地方性作家如里卡多·吉拉尔德斯(Ricardo Guiraldes)和西罗·阿利格里亚(Ciro Alegria)的陌生倾向和地方色彩同出一源。在他们的小说里,陌生倾向是自发的,来自乡村边省的地方化的视角及乡村习俗,地方性作家认为世界理应如此。在博尔赫斯那里陌生倾向是他的借口,他以此为托辞——读者借此可能赞成或浑然无知——悄悄溜出真实世界,进入虚构状态,如同《隐秘的奇迹》里的男主角。博尔赫斯相信虚构状态“是艺术的先决条件”。 他繁杂的知识是故事里陌生倾向无法割裂的补充,用专业知识来点缀,一般是文学知识,但其中也有文字的、历史的、哲学的或神学的。这些知识就在炫耀的边上,但从来没有逾越,而且他能运用自如。但如此安排的用意,并不是要炫耀博尔赫斯对不同的文化无所不知,相反,知识在他的写作策略里是个关键因素,其目的是要为他的故事着色,使他的故事进入各自的环境。换言之,博尔赫斯的学问如同他运用陌生的环境和人物,唯一要达到的是文学上的功能,或是将他的知识抖来抖去,或是使其达到装饰性效果,或是使其具有象征意义,借此来帮助他完成手边的写作。通过这种技巧,博尔赫斯的神学、哲学、语言学,等等,已然失去了原来的特点,披上虚构的外衣,成为文学幻想里不可或缺的成分,最终被变成文学。 “我和文学一道成熟。”在一次采访中博尔赫斯坦白说。一道成熟的还有他虚构的世界,那是所有小说家笔下最有文学意义的世界之一。在这个世界里,语言、人物和神话被成年累月进进出出的其他作家一次次继承下来,而且他的传统又是如此鲜明,以致都开始蚕食这个客观世界,一般说来,客观世界是所有文学作品的外在环境。博尔赫斯小说中所强调的仍然是文学本身。“我一生里遭遇的事不多,但我读的不少。”博尔赫斯在《梦虎》后记里用自嘲的笔法写道。“或者,换句话说,比叔本华的哲学或英格兰的语言音乐更值得怀念的事发生得不多。”这句话不能从字面上理解,因为任何人的一生,无论多么波澜不惊,都要比最深刻的诗歌或最复杂的心理过程更为丰富,更为神秘。但他的话里就其艺术的本质透露出几分真相,与任何其他现代作家不同,他的艺术来自对世界文学的推陈出新,而且这上面留下了他个人的烙印。他简洁的叙述充满了回音和线索,这些线索能延伸到文学地理的那四个方位基点上。毫无疑问,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感谢启发式文学批评实践者们的热忱,他们不知疲倦,一次次捕捉并确定博尔赫斯无穷无尽的素材来源。这当然是一项辛苦的研究,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一项没有意义的研究,因为博尔赫斯的小说之所以伟大,之所以新颖,原因并不在他使用的材料上,而是在于他把材料变成的那些东西:一个不大的虚构的世界,里面有老虎和教育水平很高的读者,充满暴力和陌生的派系,还有胆小鬼的行为和毫不妥协的英雄主义,在这个世界里语言和想象取代了客观现实,借用理性来构筑幻想的智慧,使任何其他形式的人类行为都相形见绌。 那是一个充满魔幻的世界,但这仅仅是指这世界里还有超自然的生灵和离奇的事件,不是指不负责任的世界和背离历史与人类的游戏。博尔赫斯那里还有很多嬉戏的东西,生和死的根本问题、人类的命运及此后的命运,对这些他的怀疑要大于肯定,但他的世界与生活或每天的经验并未割裂,或者说并未脱离社会。博尔赫斯的作品扎根在存在那变化的本质当中——人类共有的困境——如同历史上其他不朽的文学作品。反之又如何能成立?凡是背离生活的小说或不能为生活送来光明的小说都不可能流传下去。博尔赫斯的独到之处是,在他那个世界里,存在的、历史的、性、心理、感觉、本能,等等,都被送入唯一知性的维度。沸腾的混乱的生活走入读者,等读者被净化被概念化之后,生活又通过博尔赫斯的过滤器变幻成文学神话,这过滤器如同毫无瑕疵的逻辑,有时又好像不想把生活提纯到极点,而是将精华压在下面。 诗歌、短篇小说和文章在博尔赫斯的作品里都是补充性的,所以很难说清他更适合写哪种文本。他的有些诗歌在讲述故事,他的不少短篇小说——尤其是那些极为简短的——又具有散文诗般严谨与精巧的结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文章和短篇小说上,上述要素才能互换,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变成一个实体。同样的情形还有纳博科夫的小说《灰暗的火》,这是一部小说,但外表上又具有诗歌深刻的特质。批评家说这部小说是一项伟大的成就,当然如此。但事实是,博尔赫斯好多年前就善于这些技巧,而且水平不在纳博科夫之下。他有一些精巧的小说,如《走近穆阿台绥姆》和《〈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赫伯特·奎恩作品研究》都披着书评或文章的外衣。在他大多数的小说里,虚构现实这项发明顺着蜿蜒的小道爬行,在历史重塑或在哲学或神学探究方面,为那些故事披上宽大的斗篷。博尔赫斯总是知道他在说什么,为那只魔术师的手所提供的知性根基是很坚实的,但他在故事里是如何虚构的,依然是仁者见仁。谎言能掩盖真理,反之亦然——博尔赫斯的世界尤其如此。他的不少文章都可以从反面来读,如《永恒的历史》或《想象的精灵》里面的短文。在这些文字里,精灵隐藏在一片片知识背后,还有魔幻与虚构的因素、纯粹发明的因素,如同神奇的物质从里面流淌出来,将精灵变成故事。 然而凡是文学作品不论其多么丰富,多么成功,都不能没有黑暗的一面。在博尔赫斯的问题上,他的作品犯了文化民族优越感的毛病。他故事里的黑人、印第安人、原始人往往以劣等人的面目出现,生活在蛮荒状态中,显然不仅被排除在历史事件而且还排除在社会之外,生活在他们各自的种群或环境中。他们所代表的是低一级的人类,被挡在博尔赫斯所谓所有最伟大的人类品质之外——知性和文学素养。所有这些都没在书中点明,毫无疑问,这一倾向也没有被意识到;不过,通过一句话,也许是对某一行为方式分析之后,种族优越感自然流露出来。在博尔赫斯那里,如同T.S.艾略特、乔万尼·帕皮尼和巴罗哈-内西,文明只能是西方的、城市的,而且几乎——几乎——是白人的。东方能生存下来但并不重要,也就是说,我们是通过欧洲人的角度来接触中国人、波斯人、日本人或阿拉伯人的。其他构成拉丁美洲的文化——土著印第安人或非洲人——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不过是为了对比才出来的,并非不同的种族。大概这是因为,在博尔赫斯度过一生中大部分时间的环境里,他们的存在都很渺小。这个局限性并未削弱博尔赫斯众多其他优秀的品质,但如果要全面评价博尔赫斯的写作,最好还是不要回避他的毛病,当然这一局限性能证明博尔赫斯是人,正如俗话所说,世界上没有没有瑕疵的东西——创造性艺术家如博尔赫斯的作品也是如此,再说,他的瑕疵比别人还少。 注释: ①Mario Vargas Llosa,The Fictions of Borges,Third World Quarterly,Vol.10,3(Jul.,1988),pp.1325-1333,Taylor & Francis,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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